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2012ZHZB018-1批 复 号:2012年榕财采计[232]号项目名称:五一广场灯具采购项目 采 购 人: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零一二年九月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单元7层401#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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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2一、投标邀请函2二、招标内容一览表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二、说 明12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2四、招标文件13五、投标文件的编写11六、投标文件的提交15七、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6八、定标与授予合同20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22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29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32投 标 书34开标一览表35投标分项报价表37供货范围清单38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39售后服务承诺函40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4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4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45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46招标服务费承诺书47附加部分48注:本招标文件共51页(含目录),请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一、投标邀请函受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 委托,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五一广场灯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1、招标文件编号:2012ZHZB018-1(批复号:2012年榕财采计[232]号)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后附招标货物一览表。3、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0月日起至2012年10月日。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元,若邮寄或电子文档,需另加50元,另收取复印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控制价成本费2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邮箱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6、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上公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7、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日上午 :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8、开标时间及地点:2012年10月 日上午 :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一单元七层401邮编:350003项目联系人:朱小姐联系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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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东大支行)账号:
****************01 二、招标货物一览表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性能数量(批)预算金额(万元)交货期11路灯灯具150W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1552653合同签订生效后1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2投光灯250W3投光灯150W4LED庭院灯60W备注:(1) 投标人应以包括货物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产品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2) 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3) 本次采购货物报价均为人民币报价,以人民币结算。(4)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5) 品牌要求:光源部分须为最新期节能产品中国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否则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仅需提供庭院灯灯具的样品,且须按图示尺寸提供样品,否则将按无效报价处理。供方应提供对应样品的品牌产品厂家印刷版图册资料(包含产品清晰外观图及技术参数及技术图),并与所投灯具一致,否则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 号本章条款号编 列 内容1采购人单位: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招标内容:五一广场灯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2012ZHZB018-1批 复 号: 2012年榕财采计[232]号24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投标方应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必须有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若无该资质,可与有资质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应具备上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8)具有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及签名,并有原件备查。31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导致投标被拒绝。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开标当日送达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接收人: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日上午: (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2年10月日上午: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次所有投标人必须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注册,进行网上投标并结合书面投标。如没在网上进行投标的,书面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标。51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贰佰陆拾元整(¥5260.00元整)投标保证金以转帐、电汇(公对公)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6:00到达本公司账户为准。采购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确认在技术部分评审完后,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确认,投标将被拒绝。6预算资金:¥552653.00元整本项目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720评标标准和方法: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具体如下:合同包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细则):①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在提交的投标文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1、合同包由评标委员会经综合分析、比较、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并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中,按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报价相同,则按售后服务从优到劣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招标人将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合同包评标考虑的主要因素如下:(a)报价;(b)交货期及付款方式和条件的偏差;(c)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和供货能力;(d)货物的质量及适用性;(e)配套设备的齐全性;(f)报价人在采购人所在地为其所供货提供零备件及售后服务的可能性;(g)备品及相关服务的费用;(h)货物使用期内的运营费和维保费;(i)技术规格所要求的技术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服务的费用;(j)其他特殊要求因素(如节能、环保、创新等);(k)报价人的业绩及经营信誉。备注:(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9号)的规定,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2)合同包采用最低价评分法。投标产品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10%的价格扣除。(说明:根据榕财采[2010]29号文件要求,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请各潜在投标人特别注意)(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以上(1)至(3)点清单目录内产品的,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单独报价,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财库[2012]181号文件精神,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因此本项目将给予该产品6%的价格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该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范本)。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具体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注: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企业划型标准的,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省税务机关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及相关申报明细表中显示企业所缴社保的职工总人数,或省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上一年度参保人员总人数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单独报价。中小企业与非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不适用中小企业优先采购的优惠条件。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8本次采购未进行进口产品审核,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根据财库[2007]119号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9招标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规定的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支票、汇票、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1025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11公告项目招标信息发布网站: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请各潜在投标人予以关注。12废标条款: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投标方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3注:投标方所提供的材料原件均备查且应真实有效,否则以虚假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方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的责任。即使投标方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方后,如发现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方的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方的法律责任。1413.1投标人须按本须知规定的内容和顺序及投标文件格式编制和上传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要求:技术部分所有内容不得有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电话号码、页眉、页脚、投标人的成功案例等可以判定投标人的内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应将其隐藏;文字部分必须选用宋体四号黑色字体,并详细填写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相关内容、正负偏离表,所有内容不得使用底色、边框、特殊符号等标识做修饰,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体现投标人信息。(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2)电子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含资格性证明部分、符合性证明部分、附加部分等)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等字样。所有资格性证明部分、符合性证明部分、附加部分提供的内容要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3)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投标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的资格性证明部分、符合性证明部分及附加部分必须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必须一致,但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必须符合本须知第13.1.(1)条规定。(4)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说 明1. 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2. 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福州市环境监测站。2.2“招标代理人”系指本招标活动组织方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货物” 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资料、数据、软件、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调研、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6投标人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给第三方。3. 投标费用3.1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方。 4.2投标方应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4.3投标人必须有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若无该资质,可与有资质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4.4投标方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4.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6 投标方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7参加投标时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1)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年检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4.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必须以材料供应商为主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9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四、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 (3)招标内容及要求(4)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5)投标文件格式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递交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招标文件的修改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延长开标时间),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的,同时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传真)形式按投标人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若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招标文件本章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项目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日期。7.3 在招投标的各个阶段,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技术澄清,投标人应以书面资料给予正式应答;所有各阶段的技术澄清文件都将作为合同附件。五、投标文件的编写8. 投标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人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9. 投标文件语言及应答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9.2投标人在收到本招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用简体中文提供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技术建议书、报价书以及其它投标人认为可以提供给采购人的资料。9.3投标人的投标技术建议书中不能列出价格。9.4本招标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要求投标人对本招标技术规范书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首先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作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等应答,然后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投标人如果不作具体、详细的说明,将有可能被认为“不满足”。不得使用“明白”、“理解”等类似词语。在答复中,要求明确满足的程度,凡采用“详见”、“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指明参见文档的具体章节或页码。9.5投标人应就所提供的设备给予详细说明,该说明应包括照片、图纸、说明书、技术特征、现场性能及要求、功能列表等,以便采购人能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估。9.6 投标人在建议书中对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等问题需要特别说明之处应给出提示,对本规范书中用“不小于”或“≥”、“不大于”或“≤”、“好于”等词组限定的指标,投标人须严格遵守。10. 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下列部分):(一)开标一览表(二)资格证明及商务部分(1)投标书(2)详细报价表(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4)售后服务承诺书(5)质保承诺书(6)安装、技术培训计划(7)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有要求的资料(8)招标服务费承诺书(9)投标保证金附加部分(1)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明细表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文件(2)福州名优地产品优惠明细表福州名优地产品证明文件 (3)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三)技术部分(1)货物说明一览表(2)技术规格偏离表(3)供货范围表(4)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单(若有)(5)系统方案设计(若有)(6)施工组织设计(若有)(7)产品彩页资料(若有)(8)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有要求的资料10.1报价要求本次招标项目该招标文件有多个合同包,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10.1.1 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投标总报价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有费用(如无特别说明,并包括中标人发生的交通差旅费、运保费、人员安保费等),为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最终价格。10.1.2 投标人对本项目合同包只能有一个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10.1.3 报价应有分类汇总,并有各项报价及折扣。10.1.4本招标文件应视为保证项目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中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10.1.5 投标人若有其它优惠条件请提出。10.1.6 报价中不允许出现“赠送”字样。10.1.7 投标人应按合同包号进行完整报价,不允许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品目号进行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视作废标处理。10.1.8不属于报价范围内的报价应单独另外附表,以供采购人参考选择。11. 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11.2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2. 投标保证金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2.4 投标保证金须以转帐或电汇等公对公(非现金)形式交纳。12.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2.7在中标人支付所有招标服务费(若采购人有要求中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增加:支付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及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12.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12.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做到: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日期签订合同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履行其义务。(3) 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采购人如有要求中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须增加:“提交履约保证金”);(4)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5)恶意干扰招投标活动,不听劝阻的;(6)不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对其投标价格有误之处的修正;(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3.投标文件的编制13.1投标人须按本须知第10条和第五章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部分编制要求:技术文件部分所有内容不得有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电话号码、页眉、页脚、投标人的成功案例等可以判定投标人的内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应将其隐藏;文字部分必须选用宋体四号黑色字体,并详细填写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相关内容、正负偏离表,所有内容不得使用底色、边框、特殊符号等标识做修饰,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体现投标人信息。(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2)电子投标文件的其他文件部分(含资格证明及商务文件部分、开标一览表等)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资格证明及商务文件部分”字样。(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3)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投标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及商务部分必须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必须一致,但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必须符合本须知第13.1.(1)条规定。(4)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可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3.2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及商务部分、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章,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13.5 投标文件的纸质正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3.8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六、投标文件的提交14.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4.1 投标人应将纸质投标文件分别用密封袋密封,并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副本”字样。纸质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14.2 每一密封袋密封处应注明“于年月日 之前(指本项目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3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14.4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14.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14.7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招标。14.8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登录www.fzzfcg.gov.cn网站进行电子投标:具体内容包括网上报名、填写保证金,并进行电子报价、上传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一样分为技术部分和资格证明及商务部分。具体规定见第13条,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4.9所有投标人必须在www.fzzfcg.gov.cn进行注册,并经绑定CA卡后才能进行投标活动。详情请参照办事指南里的《供应商操作手册》。七、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5.开标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15.2开标由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代表(必须与投标文件有权签字人一致)携带身份证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否则其投标无效。15.3 开标时由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的CA卡共同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采购人监督代表和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纸质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由开标会主持人或唱标人宣唱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报价一览表”内容,或代理机构认为需要宣唱的内容。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进行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未当场提出异议的(含未确认),均视同认可开标记录和开标活动的其它安排。16.评标委员会与评审原则16.1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5人单数组成,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16.2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16.3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16.4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7. 投标文件的初审17.1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电子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后,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17.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3、14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上传的;(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或保留的;(6)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7)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8)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9)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0)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因素。17.3.3关于串通投标情形:根据榕财采[2010]29号文件要求,招标文件应明确列举串通投标的情形,并明确规定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并做出其投标无效的决定::(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2)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做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章,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 比较与评价19.1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9.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19.3 若投标方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方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19.4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19.5根据闽财购[2008]31号文件,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根据财库[2012]181号文件精神,所投标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只根据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它的外部证据。 八、定标与授予合同21. 授予准则21.1 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21.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审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供应商。22.中标通知22.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方应在刊登本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2.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同时应将落标书面通知没有中标的其它投标人。22.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22.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以原缴交方式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2.5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原缴交方式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23. 招标服务费23.1 投标被接受的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国家计委文件规定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交纳服务费。24. 签订合同24.1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最终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文件,修改补充后的最终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附件。24.2 采购人保留和拥有对本文件的修改权和解释权。24.3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24.4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招标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5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4.6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5.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25.1招标项目行政管理部门: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25.2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25.3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拆。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一、项目概述本次招标项目为五一广场灯具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1、本次采购项目,包括产品的材料的生产、采购、运输、施工、安装、调试、亮灯及验收等全过程的所有费用。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原厂家生产的未经使用的原装产品,产品质量符合相应国际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确保安装质量和符合验收规范,保证项目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投标人应在充分了解用户需求的基础上进行投标报价。2、投标人严格遵照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技术要求和规范,投标人可以比投标文件技术要求更高和性能更好的产品参加投标,但必须给出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并更出详细技术参数偏离表。针对本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或指标,投标人认为不能满足或做不到的部分,应在偏离表中明确列出,否则可以认为投标人已经接受投标文件所提的要求或指标。3、若投标人的设备包含自己的专用标准,须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4、本招标文件的内容若与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有矛盾,则以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为准。5、其它如管材、配电箱等工程所用材料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质保资料。二、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投标人须与图纸、工程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配合制作投标文件)具体如下:1、LED庭院灯60W(1)外壳采用高压铸铝制成,粉体喷塑,坚固耐冲击,PC散射透光罩,磨砂透镜。(2)显色指数Ra大于80;高功率LED芯片,平均寿命: 50000小时的温度为Ta=25°,流明维持率为70%。(3)功率LED60W;电压100V-240VAC ;光通量1600lm;色温3000K;工作温度-40?C ~ 50?C;功率因数0.98;(4)适合¢60mm灯杆顶装;(5)灯具防护等级IP65;灯具电器绝缘等级Class:1。(6)符合标准:CCC、CE、ROHS。(7)灯具外形尺寸及配光曲线:2、路灯灯具150W:(1)灯体采用高压铸铝材质。(2)高强度钢化玻璃透光罩,高纯铝阳极氧化铝反射器,耐热硅橡胶密封圈。(3)灯具为一体化、上开盖设计,方便维护安装。(4)配置高光效钠灯:NG150W光通量不低于18000lm;显色指数Ra不低于:20;色温为:2000K;使用寿命不低于32000h。(5)灯具防护等级IP65;灯具电器绝缘等级Class:1。(6)灯具尺寸为:600*289*170.4mm。3、 投光灯250W(150W)(1)高压铸铝灯体,表面聚酯喷涂,耐腐蚀性好。 (2)高纯铝阳极氧化铝镜面反射器,5mm厚高强度耐高温、耐冲击的钢化玻璃,透光率90%以上,配硅橡胶密封圈。(3)灯具为一体化设计,热镀锌钢支架,所有外部器件均采用不锈钢。(4)配置高光效高压钠灯:NG250W光通量不低33200lm;NG150W光通量不低于18000lm;显色指数Ra不低于20;色温为2000K,使用寿命大于32000h。(5)灯具防护等级IP65;灯具电器绝缘等级Class1。(6)灯具制造依据:IEC598。(7)灯具外形及配光曲线:灯具尺寸NG250W:424*147*463mm;NG150W: 340*120*372mm。三、服务要求:1.安装调试和维护1.1由中标人负责将设备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中标人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1.2中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调试,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1.3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2.验收2.1验收标准:所有设备应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设备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2.2验收步骤:第一步:出厂检验。投标人需提供设备、安装材料、工具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买方认可后实施。投标人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产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用户提供设备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买方在设备(含软件)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设备进行清点、核对。 第二步:初验收。设备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的数量、其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 第三步:最终验收。测试验收结束后,由中标人或采购人委托的专业公司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设备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2.3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2.4中标人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技术资料要求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软、硬件设备的中文资料一套(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中)以及a. 厂家产品验收标准;b. 中文使用说明书、技术说明书;c. 厂方标准配置目录;d. 装箱单;e. 产品标准合格证;f. 操作手册,安装维修手册及线路原理图;g. 备品备件、易损件清单;h. 零部件目录;i.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4.技术培训4.1根据投标货物特点及技术要求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的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有关设备使用操作、设备维修、故障排除、保养等方面进行技术培训,直至使受训人员能熟练独立操作。4.2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内容。5.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5.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5.2中标人应提供设备在免费质量保修期间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提供备品备件的价格清单。四、 售后服务要求:1.整机免费质量保修期: 1.1照明整体工程免费保修期为2年(含所有部件,包括易损件)。。2.质量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要求:2.1 在质量保修期内所有货物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电话通知后2小时后抵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故障完毕,并能亮灯。从验收之日起,如未能履行所承诺的服务条款,每次扣质量保证金的10%。2.2 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上门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人应负责对所有货物进行一次免费上门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货物正常运行。2.3为保证用户能以最快、最低成本得到技术支持,投标人在福建省需建有维修站(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2. 4为保证用户的售后维修,中标人必须在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内进行整改,如未及时在接到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改,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该次维修所用的一切费用。维修所用的一切费用将制作成清单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书的7个工作日之内把履约保证金补齐。3.质量保修期后的售后服务要求:3.1 中标人应提供或指定维护机构对货物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能在采购人提出问题后一日内给予答复,并在一周内派人到现场进行仪器故障的维修。3.2 质保期后,中标人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配件的成本费。4. 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五、交货期、交货地点及方式:1.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2.交货地点: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3.交货方式:现场交货。六、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与条件将导致投标无效。1、拨付方式:由福州市财政专户拔付(所有付款均须在财政款到位后拨付)。2、所有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在验收合收合格后按投标工期施工,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及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支付项目款的90%,项目在财政审结后付至项目款的95%,余款5%在保修期完后一个月内付清(最终结算款以财政审结数额为准)。中标人应提交以下单证和文件:(1)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的正式发票;(2)制造厂家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3)采购人已收货物的验收凭证。(4)项目验收合格证明。七、其它要求:1、投标报价应包含以上设备、搬运卸货、安装调试、机房的装修、服务等一切费用;产品属国家强检项目的,投标人应保证产品的合格性,同时负担检测费用。2、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制作的与投标货物型号一致的技术参数彩页或技术资料。当此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应答内容不一致时,以产品制造商制作的与投标货物型号一致的技术参数彩页或技术资料或产品注册证为判定依据。3、当中标人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工程细目属于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细目时,以中标人投标报价书的单价为准,来计算增加或减少部分的工程价款,增加部分均须经过设计及监理审核认可,增加部分不得超过中标价的10%。若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招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采购方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注释: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 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合同号:甲方(采购人):签定地点: 乙方(中标人): 签定日期:年 月 日根据甲方申请并经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号),甲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 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数 量单 价总 价交货期合同总金额(大写)(合同总金额包含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费用):人民币 (¥: )2、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2.1交货方式: 2.2交货地点: 3、供货清单 3.1供货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采购人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4、付款方式与条件 4.1货物交货付款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 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清货物价款。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的正式发票。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c. 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d. 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 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7、验收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8、质量保证按照标书要求9、知识产权: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0、违约责任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1、违约终止合同11.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11.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11.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12、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其他约定14.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4.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格式: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投 标 文 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 :日期 : 目 录1. 投 标 书2. 开标一览表3.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4. 投标分项报价表5. 货物说明一览表 6. 供货范围清单 7 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8. 售后服务承诺函9.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法人代表授权书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10.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11.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注:1、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应为最新、有效、清晰的,需复印包括能说明年检合格有效的内容,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2、纸质标书:后附证书复印件; 电子标书: 后附证书扫描件。 投 标 书致: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1) 开标一览表(2)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3) 投标分项报价表(4) 货物说明一览表(5) 供货范围清单 (6) 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7) 售后服务承诺函(8)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9)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10)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1) 以 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详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为人民币,即 (中文表述)。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4.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6.如果发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条所述情况,则同意本招标代理公司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招标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 年月日 一、开标一览表合同包货物名称规格厂家产地品牌数量单价总价投标保证金备注合同包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注:1.此表应与电子模版中《开标一览表》一致。2.详细报价清单在分项报价表中详列,且标明所报各种货物的数量、品牌和金额。3.当一个合同包有多个品目号时,投标人应计算出该合同包的合计价。 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 1投标货物合同包/品目号2货物名称3原产地4数量、型号、规格5主机和标准附件单价6备品备件价7专用工具价8技术服务费9安装调试费10检验培训费11运输费用12保险费用13投标价格14投标总价 注:1.第1栏投标货物合同包/品目号系指“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该货物的合同包/品目号。2.出厂价投标价格=栏目5×栏目4(数量)+栏目6至栏目10的各项费用。3.现场交货投标价格=栏目5×栏目4(数量)+栏目6至栏目12的各项费用。4.选购件价不包括在本报价表内,应另附纸分项单报。5.此表第14项投标价若与开标一览表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为准。6、若未详细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代表签名:货物说明一览表(按投标货物合同包下品目号类别分别填写)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合同包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详细性能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供货范围清单说明:本清单应列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本清单应列明专用工具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如果有的话);本清单应列明备品备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如果有的话)。投标人代表签字: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规格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代表签字: 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售后服务的要求,视自身能力在此函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投标人代表签字(公章):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 年月日第(招标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招标货物及要求”中规定的(合同包/品目号) (货物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2.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 址: 邮 编: 电 话/传 真: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投标人概况:A.投标人名称:B.注册地址:传真: 电话: 邮编:C.成立或注册日期:D.法人代表: (姓名、职务)实收资本:其中 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日为止)。(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损失表(到 年 月日为止)。(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最近三年投标货物在国内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日期运行状况 4.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见附件。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日电传:传真:电话: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投标人代表:性别: 身份证号:单位:部门: 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授权方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 期: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业经年检,真实有效。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可在此附件中提交。包括:(1)质保期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含参加本项目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情况,服务保障体系、维护响应计划等)、交货期和支付方式承诺、培训方案等;(2)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等。 投标人代表签字: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投标(招标编号:),如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转帐、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招标服务费。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对此无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 邮 编: 电 话:传 真: 日 期: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费率100以下1.5%100-5001.1%500-10000.8%1000-50000.5%5000-100000.25%10000-
*******.05%
*******以上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合同包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本项目的单个合同包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合计收费=1.5+4.4=5.9(万元) 附加部分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货币单位: 合同包号A.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产品的情况1品目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认证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截止日期1-1A1:本合同包内节能产品金额小计A2:节能认证数量小计B.本合同包内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品目号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总价认证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截止日期1-1B1:本合同包内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小计B2:环境标志认证数量小计C.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C1: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C1=A1+B1)C2: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数量合计(C2=A2+B2)C3: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国内现场交货价)C4: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的比例(C4=C1/C3,以%列示)注:1. 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 此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该合同包的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若投标人所投合同包内有货物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请依据上述清单进行统计、计算:3.1投标人应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务必与此表内容相一致,若不一致将视为无效。4.若无货物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则此表填写无。 投标人代表签字:福州名优地产品加分明细表123457合同包目录产品名称金额本合同包报价占本合同比率(%)相应加分合计注:1.当一个合同包内有多个属于目录内产品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计算出该类产品合计金额。2.栏目5为栏目3÷栏目4。3.栏目7为同一合同包内福州名优地产品报价×(本合同包福州名优地产品报价总价÷本合同包报价总价)×10%(综合评分法)4.以上属福州名优地产品的须提供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福州名优地产品目录》中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5.计算价格扣除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代表签字: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优惠明细表(若有,请如实填写)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12345合同包项目名称本合同包报价(元)价格评标扣除金额(元)价格扣除后金额(元)注:1. 当有多个合同包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一一计算出相应合同包的金额。2. 栏目4=栏目3×6%。3. 栏目5=栏目3-栏目4。4.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5. 此表同属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代表签字: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文件福州名优地产品证明文件投标人属福建省中小企业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