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机等招标公告
打印机等招标公告
清流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政府采购办委托,就有关单位采购数码相机、录音笔、电脑、打印机等拟以询价方式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编号:QLZX2006-10#
二、采购项目:(以下可分项报价)
1、 SONY数码相机,型号: A 40,数量14台,要求:配128M存储卡、电池充电器、电池(原装产品),其它按厂家标配;
2、 京华录音笔,型号:DVR-910,数量16支,要求:按厂家标配;
3、 七喜电脑,型号:心动1000,数量2台,参考配置:C4 2.26D/80G/256M/17CRT/光电套件;
4、 EPSON打印机,型号::LQ300-K+,数量1台,,要求:按厂家标配;
5、 神舟电脑,型号:JXQ51340S,数量1台,要求:按厂家标配;
6、 四通打印机,型号:OKI-5860SP,数量2台,要求:按厂家标配;
7、 联想本电脑,型号:扬天M2680,数量1台,参考配置:ICP 330(2.66G Hz)/256MDDR/80G/16XDVD/17LCD/赠2.0音箱,其它按标配;
三、投标须知:
1、报价文件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交公司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委托代表身份证、售后服务承诺书、报价单等,所有文件需盖法定红章等。
2、报价:应包含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税金、服务费等。
3、投标截止日:投标报价截止、定标时间: 2006年4月11日15:00时,
4、接受信函密封报价。
5、保证金:投标须交保证金1000元,中标转为履约保证金,落标即退还。保证金存入指定帐号,银行回单复印件附标书。
(指定帐号:邮政储蓄;开户名:黄文安;帐号:*******-****13736)
6、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1.5%向政府采购中心缴纳服务费
7、供应商应提供现货、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产品。
四、清流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凤翔街23幢5楼
联系人:揭辉明、黄文安;
电话/ 传真: ****-*******
清流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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