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河医院天津市海河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ZBZC-GK-20200116)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海河医院天津市海河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ZBZC-GK-20200116)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海河医院 天津市海河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ZBZC-GK-********)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海河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58号1号楼2楼22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ZC-GK-******** 项目名称:天津市海河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15.0万元 最高限价:615.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国产产品: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货(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进口产品: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到货(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或销售商须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 制造商: 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 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 销售商: 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 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 3)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按所投产品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 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② 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和第三类中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投标人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8)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天津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统一平台显示“有效”字样,提供该网页截屏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8日到 2020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58号1号楼2楼225室 方式:每日9:00-12: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现场发售领取。 售价:8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58号1号楼2楼22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规定,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本项目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泵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海河医院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津沽路890号 联系方式:萨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58号1号楼2楼22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素梅 电 话:***-******** 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
标签: 医院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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