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关于牌照号为津DLP398号比亚迪汽车(重新一拍)的公告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关于牌照号为津DLP398号比亚迪汽车(重新一拍)的公告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关于牌照号为津DLP398号比亚迪汽车的拍卖公告(一拍)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15日10时至2020年11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12,户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李萍名下牌照号为津DLP398号比亚迪汽车

车辆基本情况:

车身颜色:灰色;

使用性质:非营运;

车辆品牌:比亚迪;

车辆型号:QCJ7152A;

车辆识别代号:LGXC16DF0B*******

发动机号:********6;

初次登记日期:2011-12-9;

车辆概况:

静态查勘:评估车辆外部一般,前保险杠和右后车门有伤痕。

动态查勘:评估车辆无电未启动。

鉴定时间节点:2020年8月4日。

经查该车无抵押,由本案首封且无轮候查封,评估价值为10766元。

本次起拍价:10766元,保证金:2000元,增价幅度:2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且符合国家车管部门统一规定的具有购车资格的,均可参加竞买。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有参拍意愿的竞买人需购买车辆并计划适用天津牌照的,应符合《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津政发〔2014〕33号)中规定的小客车增量指标要求,意向购买者可以通过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tjjttk.gov.cn)进行查阅。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10月28日起至2020年11月14日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天津创维智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相关事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天津创维智通”安排,请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天津创维智通司法辅助”) 专项咨询电话:130*****151孙女士。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的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1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1月23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永安支行,账号:****************071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淘宝网参加竞买法院拍卖本市号牌小客车,并需要在本市办理转移登记的,应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拟定的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一条相关规定,“因本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市号牌小客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竞买人需符合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竞买人需自行携带相关申请材料(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等)到市交通运输委及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待指标申请获得市交通运输委及相关部门的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加此次司法拍卖。参加拍卖竞买成功后,因不符合指标申请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后果自负。

车辆需过户到本市以外地区的竞买人,应符合当地机动车迁入规定,如竞买请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机构。

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车辆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由竞买者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天津创维智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30*****151孙女士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19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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