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九局六公司威宁县雪山杨家坪子70MWp农业光伏电站工程电(光)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中国电建水电九局六公司威宁县雪山杨家坪子70MWp农业光伏电站工程电(光)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2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
威宁县雪山杨家坪子70MWp农业光伏电站
电缆采购项目
询 价 函
采购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六公司
二零二零年十月
中国·贵阳
询比价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六公司因工作需要,现需采购多种规格的电缆1批,用于威宁县雪山杨家坪子70MWp农业光伏电站项目,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价采购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 POWERCHINA-*******-****2 ,报价方式为一次报价。现将有关报价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威宁县杨家坪子70MWp农业光伏电站工程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龙街镇,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进场道路为硬化的乡村道路,内部各方阵道路需自行修建,该项目总装机容量70MWp,光伏区共分18个方阵,以3回35kV集电线路送出至海东梁子220kV升压站,施工期间主要在冬季进行,雨雾天气较多,对机械施工及物资运输影响较大,施工条件恶劣。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电缆 | 多种规格 | 批 | 1 | 详见附件1 |
注:1、本批次电线电缆、控制电缆用于光伏电站建设,报价人提供的产品需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和现行光伏电站建设标准。 2、每规格/批次电缆,中标人免费提供2米送检试样(随供货产品上截取,不能单独提供)。 3、中标人对各项电缆进行报价,采购结算以最终供货为准。 4、在每批电缆交货时,提供对应批次电缆相关质量证明文件、装车清单等。 |
2.技术要求:电线电缆采购范围及技术规范详见附件1
3.质量要求:报价人所供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如遇国家或行业标准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
4.报价包含:货款、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费和到交货地点前的保险费等货到现场的所有费用。
三、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龙街镇水电九局光伏电站项目部
四、交货日期
交货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在买房的指定地点交完全部货物。
五、付款方式
5.1合同签订后,卖方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20%的财务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15天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20%的预付款。
5.2全部货物在指定交货地点交货,经买方开箱验收合格后,卖方提交合同总价50%财务收据、合同总价100%全额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现场到货验收清单,经买方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支付本合同总价的50%作为到货款。
5.3本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卖方提交合同总价25%的财务收据,买方一个月内支付本合同总价25%货款,
5.4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项目投产后12个月付清。
六、报价时间及报价格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9日 11:00
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9日 15:00
报价格式:见《报价文件》
七、报价人资格要求
1 、报价文件上传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 )通过采购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采购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参与报价。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报价文件无法上传,责任自负。
2、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项目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报价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及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代理商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八、其他
1、报价人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要求,如气候、海拔高度等。
2、报价人能完全满足询价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501号水电国际企业大厦
技术联系人:赵里程
电话: 139*****012
电子邮箱:********5@qq.com
附件1:
威宁县雪山杨家坪子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电力电缆、光缆
采购范围及技术规范书
电力电缆及光缆技术规范书
目? 录
********8">第一章 一般规定和条款
********9">第二章?一般技术规定与规范
********0">第三章?技术规范
电力电缆及光缆技术规范书
********5">第一章 一般规定和条款
********8">1.1总则
1.1.1本设备技术文件适用于威宁县雪山杨家坪子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电力电缆及光缆的设计、制造、试验、出厂前组装检查;包装、运输及交货;提供技术文件和数据;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试验监督,交接验收试验,试运行;协调和配合、各阶段验收和最终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本设备技术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对一切技术细节并未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文件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1.3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文件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技术偏差表”中进行详细描述。
1.1.4本技术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1.5本技术文件经买方、卖方双方确认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6本技术文件未尽事宜,在签署合同协议书时由买方、卖方双方协商确定。
********2">1.2工程概况
1.2.1电站概况
********5">威宁县雪山杨家坪子70MWp光伏电站工程位于贵州省威宁县雪山镇境内,距威宁县直线距离约45km,距贵阳市直线距离约275km。场址地面高程在2100m~2400m间变化,最大高差约为300m。
本工程规划装机容量为70MWp,一次建成,光伏电站通过3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海东梁子220kV升压站35kV母线,每回集电线路容量约24MWp。本工程共设置18个光伏方阵,每个方阵容量约4MWp,其中:组件功率445Wp,28块组件为一串,每20串接入一台196kW组串式逆变器,每17台逆变器接入1台3150kVA箱变,一个方阵共计约330串。每6台箱变通过1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
本工程35kV集电线路采用电缆直埋敷设+架空方式。共3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最终升压至220kV,以1回220kV输电线路接入乌撒500kV变电站。
1.2.2 环境条件
********3">(1)自然环境
多年平均气温 10~12℃
极端最高气温 30.6℃
极端最低气温 -15.3℃
地震基本烈度 Ⅶ度
多年平均降水量 926mm
无霜期 180d
(2)海拔高度
海拔高程 ? 2100m-2400m
(3)交通运输与通讯
1)飞机场
离电站最近的飞机场是云南昭通机场,省内最大的飞机场是贵阳龙洞堡机场。
2)铁路
距电站较近的铁路货运有草海火车站。铁路运输允许的最大限制尺寸满足铁路运输2级超限的有关规定。
3)公路
站址中部有乡村道路通过,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4)通信
电站工地将设数字程控交换机和用户电话,并与电信公用网连通。将以光纤通信接入电力专用通信网。
1.3卖方的工作内容及供货范围
1.3.1卖方的工作内容
1.3.1.1卖方应对合同货物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保险、现场开箱交接等工作负责。
1.3.1.2卖方应对合同货物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并对安装质量进行技术监督。卖方应负责合同设备的现场试验、调试。参加阶段和总体验收,并对上述工作承担技术责任。
1.3.1.3卖方应按技术文件要求,负责编制合同货物的技术文件,并按要求给买方和工程设计单位提供图纸和资料(含电子版),并对其质量负责。
1.3.1.4买方代表有权参加工厂检验和目睹工厂试验。
1.3.2供货范围
1.3.2.1? 电力电缆供货范围预估量
额定电压(kV)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铜芯阻燃电力电缆 | 26/35kV | ZRC-YJV22-26/35kV-3×240 | m | 100 |
ZRC-YJV22-26/35 kV-3×300 | m | 850 | ||
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铝芯阻燃电力电缆 | 26/35kV | ZRC-YJLV22-26/35kV-3×70 | m | 2350 |
ZRC-YJLV22-26/35kV-3×120 | m | 1940 | ||
ZRC-YJLV22-26/35kV-3×240 | m | 845 | ||
ZRC-YJLV22-26/35kV-3×300 | m | 1240 | ||
光伏系统专用电缆 | 1.8kV (DC) | PV-F-1×4 正负极区分:红正(240000米); 黄负(240000米) | km | 480 |
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铝芯电力电缆 | 1.8/3kV | ZRC-YJLV22-1.8/3kV-3×120 | km | 35 |
ZRC-YJLV22-1.8/3kV-3×150 | km | 21 | ||
ZRC-YJLV22-1.8/3kV-3×185 | km | 22.8 | ||
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铝芯电力电缆 | 1.8/3kV | ZRC-YJLV22-1.8/3kV-4×10 | m | 300 |
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铝芯电力电缆 | 0.6/1kV | ZRC-YJLV22-0.6/1kV-3×6 | m | 300 |
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铝芯电力电缆 | 0.6/1kV | ZRC-YJLV22-0.6/1kV-1×25 | m | 500 |
聚氯乙烯绝缘铝芯电线 | 0.45/0.75 | BLV-1×4 | km | 67 |
聚氯乙烯绝缘铝芯电线 | 0.45/0.75 | BLV-1×95 | km | 4.3 |
光缆 | GYTA53-16B1 | m | 7500 |
1.3.2.2? 电缆附件供货范围预估量
35kV电缆冷缩终端接头 铝芯电缆 | 26/35kV | YJLV22-26/35kV-3×70 铜铝终端头 | 套 | 16 |
YJLV22-26/35kV-3×70 中间头(铝铝) | 套 | 2 | ||
YJLV22-26/35kV -3×120 铜铝终端头 | 套 | 8 | ||
YJLV22-26/35kV -3×120 中间接头(铝铝) | 套 | 3 | ||
YJLV22-26/35kV -3×240 铜铝终端头 | 套 | 2 | ||
YJLV22-26/35kV -3×240 中间接头(铝铝) | 套 | 2 | ||
YJLV22-26/35kV -3×300 铜铝终端头 | 套 | 4 | ||
YJLV22-26/35kV -3×300 中间接头(铝铝) | 套 | 2 | ||
35kV电缆冷缩终端接头 铜芯电缆 | 26/35kV | YJV22-26/35kV -3×240 铜铜终端头 | 套 | 1 |
YJV22-26/35kV -3×240 铜铝终端头 | 套 | 1 | ||
YJV22-26/35kV -3×300 铜铜终端头 | 套 | 2 | ||
YJV22-26/35kV -3×300 铜铝终端头 | 套 | 2 | ||
YJV22-26/35kV -3×300 中间接头(铜铜) | 套 | 2 |
注:供货范围表中为暂估工程量,卖方应已实际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为准。
卖方应根据其投标方案所采用的设备型式提供专用工具清单供买方确认,清单包括名称、数量及用途,并计入合同总价。
1.3.2.3?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按本技术文件第一章第1.********3">6条备品备件所规定的要求提供。?
1.3.2.4? 卖方保证提供的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完整的和可靠的,并且设备的技术性能符合第三章的要求。
1.3.2.5? 卖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的消耗材料。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安装所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未列出(或数目不足)卖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2.6? 卖方应提出符合合同全部要求和相互协调和完善的设计。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上述条款中并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套完整的、符合合同要求的、性能优良的合同设备又是必不可少的元件或装置也应属于供货范围,其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3.3 试验
(1)完成工厂试验;
(2)合同设备出厂前完成全套设备的工厂组装;
(3)负责合同设备的现场试验及调试;
(4)为合同设备的现场试验提供部分设备和仪器,同时提供协助和指导。
1.3.4 进度表及资料
卖方应提供本合同设备的制造进度表及其修改的生产计划和报告;并应提供设备制造、安装和工程设计需要使用的工厂图纸、标准、技术要求及技术分析报告、计算书、数据、文献以及合同设备运输、包装、保管、安装、调试、试验、运行、维修维护的说明书或手册。
1.3.5服务
卖方应提供下列服务∶
(1)为买方监造、检查和见证、验收的人员提供服务。
(2)在工地为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考核运行和验收试验提供
技术服务。
(3)其它与本合同有关服务。
********9">1.4标准与工艺
1.4.1技术文件中采用的技术标准名称和编写代号:
机构名称缩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GB
中国电力行业标准DL
水电部标准SD
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
美国国家标准局ANSI
绝缘电缆工程师协会标准ICEA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在上述标准中,优先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原电力工业部标准。选用的标准应是在合同签定时已颁发的最新版本。
1.4.2设备制造应采用先进的工艺,以保证各种运行情况下运行可靠。所有部件的结构、
尺寸和材料应做到在各种应力下不产生扭曲。元器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和便于检修。
1.4.3本合同设备应在以上所列出的适用的标准及规程之下设计、制造和试验。上述标
准或规程与合同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合同文件为准,如果在上述标准或规程之间存在矛盾,而在合同文件中并未明确规定,则应以对合同设备更严格的、或经买方批准的标准或规程为准。
1.4.4如果卖方拟采用的设计、材料、制造方法或工艺以及试验等,不符合上述所列
标准,可以将替代标准交给买方审查,在卖方已论证了替代标准相当或优于上述标准,并且提出专门替代申请,在得到买方的书面同意或认可后才能使用。
1.4.5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试验和运行所
涉及和采用的标准、规程和参考资料。
1.4.6图纸和文件均应采用国际度量制SI单位和GB或IEC规定的符号表示。
********5">1.********5">5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交
1.5.1 概述
1.5.1.1包人提交的图纸应采用AutoCAD 2000兼容格式,文档采用MS Office2000兼容格式,进度计划采用MS-Project2002兼容格式。所有图纸资料均采用中文文字编写。卖方提交的所有技术文件和资料均应使用SI制。
1.5.1.2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提供技术文件提交计划,该计划包括详细的图纸资料名称、计划提交日期。技术文件提交计划应满足合同规定的图纸资料提交日期。
1.5.1.3在合同生效的指定天数内,卖方应按下表中规定的份数提交图纸资料和电子文档。每批提交的图纸资料均应按份数装订成册。提交供审查或中间过程的图纸资料的电子文档采用U盘方式提交,最终图纸资料的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方式提交。
1.5.1.4在卖方每次提交图纸资料之前,应用传真通知买方和设计单位,本次提交的图纸资料清单,清单上应有满足本合同文件要求的提交图纸资料的次序和日期。
1.5.1.5提交给买方审查的图纸应盖有“送审”章,买方将在收到提交的图纸后1周内复核,并返回一份给卖方,买方也可通过传真方式提出审查意见或予以确认。
1.5.1.6经买方审核,需要修改的图纸必须在一周内重新提交相同份数。
1.5.1.7对于卖方提交的不符合要求的图纸,买方将不作正式审查或处理,也不将图纸退回卖方,只书面通知卖方不符合要求的图纸名称,并要求卖方修改后重新提交图纸。由于重新修改图纸,推迟合同规定的交图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时,将认为卖方逾期,并应承担违约金。
1.5.1.8如果在设备安装期间发现卖方图纸中有错误,包括任何认为必要的现场变更,应在图纸上标注修改内容,并重新提交。
1.5.1.9除非另有规定,卖方提供给买方和设计单位的技术资料的内容和份数应按下表执行并分别送达。
卖方提供给买方和工程设计单位的技术资料
序号 | 技术资料名称 | 数量及单位(套) | |||
买方(份) | 工程设计单位(份) | ||||
图纸资料 | 电子文档 | 图纸资料 | 电子文档 | ||
1) | 进度计划和报告 | 3 | 2 | 1 | 1 |
2) | 供审查的图纸和技术文件 | 3 | 2 | 2 | 2 |
3) | 审批通过的正式蓝图和技术文件 | 16 | 2 | 2 | 1 |
4) | 搬运和贮存说明书 | 10 | 2 | ||
5) | 安装说明书 | 10 | 2 | ||
6) | 运行和维护说明书 | 0 | 2 | ||
7) | 现场试运行步骤、验收试验程序和方法 | 10 | 2 | ||
8) | 设备清单 | 10 | 2 | ||
9) | 安装进度计划 | 10 | 2 | ||
10) | 工厂试验、现场试验等各种报告 | 10 | 2 |
1.5.1.10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的资料
(1) 卖方应在合同签定后10天内向买方及其电站设计人提供如下图纸和资料以供设计审查。
1 | 各型电缆主要技术参数和制造工艺说明 |
2 | 各型电缆的主要材质(导体、绝缘、屏蔽、护套、铜带等) |
3 | 各型电缆结构示意图、外形尺寸、载流量、弯曲半径等 |
4 | 产品样本 |
5 | 电缆运输件的最大件尺寸和最重件重量 |
6 | 所有原材料清单(包括:型号、参数、制造厂) |
7 | 合同设备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试验和运行所涉及和采用的标准、规程和参考资料 |
(2) 卖方应随设备交货提供下述技术资料并装订成册后单独密封包装在铁盒内:
1)产品出厂合格证;
2)出厂试验记录;
3)经审查修改后的1.5.1.10(1)规定的全部图纸和资料;
4)产品装箱清单;
5)电缆材质检验报告
6)搬运和贮存说明书
7)安装说明书
8)运行和维护说明书
9)现场试运行步骤、验收试验程序和方法
********">1.5.2计划和报告
1.5.2.1概述
(1)本节包括编制和提交本文所规定的进度表和报告。
(2)对于合同设备和技术文件的各种关键的交付部分或部件的交迄日期。下文称“关键交迄日期”。
(3)在遵守规定的关键交迄日期的条件下,卖方有按最有利的情况来制订合同设备的工作进度的自由。
1.5.2.2进度计划
(1)合同生效后15天内,卖方应编制进度计划,进度计划表中的“关键路径”应着色标注,表示出按合同设备的材料供应、主要部件或组件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交货运输等的开始生产和完成日期。
(2)进度计划中的项目应按其实施的先后顺序安排,进度表应符合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交付时间,并提交买方审查。
1.5.3详图和资料
在设备开始制造之前提供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详图和资料:卖方应按规定的时间提交详图和资料。
1.5.4说明书
1.5.4.1概述
卖方应对每项设备的工厂组装和试验、搬运和贮存、安装、运行和维修、现场试运行和验收试验提供书面的详尽的说明书,说明书应在设备发货前三个月提交,以便在实际的安装和运行之前,在现场能获得最终的经审查的文本,能更好的计划他们的工作。卖方提交的详细说明书见下表:
详细说明书(不限于此)
序号 | 图纸资料名称 |
(1) | 工厂安装和试验步骤 |
(2) | 搬运和贮存说明书 |
(3) | 安装说明书 |
(4) | 运行和维护说明书 |
(5) | 现场试运行步骤、验收试验程序和方法 |
1.5.4.2设计计算
设计计算应详细解释基本设计方法、假设和使用的原则,以证明设备满足规定要求。
1.5.4.3工厂试验步骤
在工厂试验以前和以后进行检查的详细步骤都应提交买方,以证明已满足合同的要求。工厂试验步骤应以表格形式提交。试验步骤表应包括要用的测试值,可以接受的最大/最小试验结果值以及可以接受的工业标准的参考值。应给出工厂试验限值(如果有的话)的说明,并由买方批准。
1.5.4.4搬运和贮存说明书
应对现场设备的搬运、贮存和维护,提交一份具有叙述、图示和重量的详尽的说明书。
1.5.4.5安装说明书
应提供设备安装的详尽说明书,以及表示安装顺序的相应图纸的缩影复制件。该说明书和图纸应包括对于设备主要部件的搬运和起吊,包括重量和安装期间应遵守的特殊注意事项方面的资料。
1.5.4.6运行和维护说明书
(1)应提供详尽的运行和维护说明书,相应的部件一览表、所提供的全部设备的样本。还应提供对于运行、维护、修理、拆卸或组装,以及为了订购更换部件需鉴别部件时所需要或有用的说明。
(2)运行和维护说明手册应有完善和清楚的文字说明,在设备整个服务年限内都能直接使用而不需买方增加任何内容。说明书手册中使用的术语和名称应完全与卖方图纸使用的一样。
(3)说明书中的题目顺序,各段的排列和采用的标题应使得对整个题目内容有全面了解以及对特殊题目快速查找。
1.5.4.7 现场试运行和验收试验程序和方法
应该提交详细步骤的说明书,包括在现场安装后,设备的试运行和验收试验用的相应的说明和图示。说明书包括:
(1)要检查和调整的部件,给出方法和措施;
(2)应该提交设备现场检查、起动、初期运行、试验和试运行的初步详细运行和试验步骤、程序和方法,以表格形式分项列出每次运行和试验的步骤,注明根据设计预计的结果,并留出填写在试运行过程中实际观察结果的空白处。
1.5.4.8 试验文件
卖方应提供系统及设备在各个阶段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予验收阶段各种试验、检验记录及消缺处理记录,予验收报告。
出厂试验、检查大纲及出厂试验、检验记录、出厂试验报告。
现场安装、调试记录,现场试验、检验大纲及试验记录,现场试验报告。
1.5.4.9 设备清单
应提交每一主要组件或部件的设备清单供批准,设备清单应包括产品和与工作有关的辅助设备的制造商的名字,说明,零件数量,额定值,性能指标,以及买方为获得替代零件的其它重要资料。与工作有关的设备,如未得到买方批准,可能被拒绝接收。
1.5.5报告
卖方应提供工厂试验、现场试验和合同设备有关的所有最终报告的复制件。该报告应装订成册作为永久资料使用。
********4">1.6 备品备件
1.6.1概述
备品备件应能与原设备互换,并有与原设备相同的材料和质量。备品备件应按要求处理并必须与其它设备的部件分开装箱,以防止在贮藏时变质。箱上应有明显的标记,以便识别箱内所装的部件。
1.6.2在安装、调试和质保期内,应免费提供所需的各种消耗品,并免费更换损坏的元器件。
1.6.3卖方推荐的备品备件
卖方应根据其投标方案所采用的设备型式补充提供备品备件清单。
********7">1.7 互换性
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相同部件,其尺寸和公差应完全相同,以保证各设备部件之间的互换性。
所有备品备件的质量应与原设备相同。
********8">1.8 吊装附件
在设备主要部件上,均应设供吊装用的吊耳、吊环等。
********9">1.9 铭牌
每盘电缆包装上应有铭牌,铭牌应安装在明显位置,铭牌上用清楚耐久的字迹标注部件的序号、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额定值、性能参数和其它重要的资料。应提供专门的标牌以表明主要的运输、存储说明、注意事项或警告。
********9">1.10出厂试验见证
卖方应按规定对设备在工厂进行出厂试验。在工厂试验前15天,卖方应提交试验程序大纲。买方代表有权参加主要项目的出厂试验见证。对有疑问的设备试验,买方提出要求进行其他试验以验证设备的性能时,卖方应免费执行。
见证试验项目未通知买方参加或未经买方书面表示放弃工厂试验见证的任何设备不得装运出厂。
卖方应提供所有工厂试验项目的清单,清单中还应包括使用的方法和标准以及试验项目的进度表。买方代表有权在进行试验的过程中随时进入卖方的车间。卖方应为买方人员免费提供方便和必要的标准和资料。
********1">1.11 合同设备的拒收和代用品选择
1.11.1 合同设备的拒收
买方有权拒收未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设备和部件,卖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无偿更换被拒收的设备和部件。期限以不影响设备安装工期为前提。
被拒收的设备和部件,买方将不予付款,或在已支付的情况下,卖方予以退款。
买方拒收的设备和部件所有权属于卖方,处理费用由卖方支付。
1.11.2 代用品选择
未经买方书面认可,不允许采用任何不同于合同技术条件或合同图纸所规定的材料和设备。
********2">1.12 培训与技术服务
1.12.1 概述
为保证合同设备的正常运行,达到预期性能,卖方应派出技术人员到设备安装地对买方技术人员就合同设备的装配、运行和维修等进行技术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
1.12.2 卖方义务和责任
卖方对买方人员的技术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合同设备的结构特点、组装工艺及有关工厂试验;
2)合同设备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及有关试验方法;
3)合同设备的运输和安装注意事项,掌握各组件的安装、拆除及质量保证要点;
4)合同设备的调试、运行及维护;
5)故障处理办法;
1.12.3 技术服务
1.12.3.1 概述
(1)合同设备的安装由买方委托的安装单位进行,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2)在合同设备安装全过程中和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中,卖方应派合格的、工作所必须的安装指导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对合同设备的每个部分的安装、试验、系统调试直至投入商业运行提供技术服务。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应配合进行系统调试、试运行、直至投入商业运行等工作,并对上述工作的质量负责。
(3)卖方应该在安装前1个月,编制1式8份详尽的安装调试计划表提交买方,由双方工地总代表协调合同设备从安装到交接验收的各阶段工作安排。安装计划表应指明安装调试所需时间,并列出安装卖方所需的各工种人员、工具的类型和数量。
(4)现场技术服务为工程总量承包,不限人日数和派遣次数,在合同有效期内费用保持不变。
1.12.3.2? 义务和责任
(1)卖方现场技术人员应全面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和培训工作,并与买方充分合作与协商,以解决与合同有关的技术和工作问题。对买方提出的问题,卖方应按期作出回答。
(2)卖方提供安装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应该按合同的规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
装、试验、系统调试、试运行等的指导、监督和培训工作。
(3)卖方技术人员应该详细地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运行和维护手册、设备特
性、分析方法和有关的注意事项等,以及解答和解决买方在合同范围内提出的技术问题。
(4)为保证正确完成上述(2)、(3)中提到的工作,卖方技术人员应在合同范围
内,给买方以全面正确的技术指导、服务和必要的示范操作。
(5)卖方技术人员应在现场就合同设备的安装、试验、运行和维护等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6)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是正确的,如因错误指导而引起设备和材料的损坏,卖方应负责修复、更换和/或补充,其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的有关技术人员应服从卖方技术人员的正确技术指导。
(7)卖方的技术服务费用包括在合同的总价中。
1.12.4 卖方的现场指导
(1)卖方应派遣有能力,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和试运行,并参加设备开箱和交接验收试验。
(2)卖方应事先向业主提交参加现场指导人员的名单、专业及来现场的计划安排。
(3)买方将为卖方现场指导人员提供食宿方便和工作条件。
(4)卖方在现场的指导人员,应对设备的安装质量、设备试验和试运行负责监督。在安装过程中指导人员发现安装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工程监理单位。否则,卖方必须承担因安装质量所引起的一切责任。
(5)卖方派出现场指导人员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担。
1.12.5 售后服务
卖方应承诺在收到买方需要服务的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设备安装地。
********3">1.13 包装与标志
1.13.1 包装的要求
(1)设备的包装与发运由卖方负责。设备包装运输应符合“产品包装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并应根据设备的不同情况和要求,采取防雨、防潮、防震、防尘、防雷、防冻等措施,对于刚度较小的焊接件应加焊支撑以防变形。
(2)包装箱中应有装箱单、明细表、产品出厂证明书、合格证、随机技术文件及图纸。这些文件、清单、资料均应装在专用铁盒内。
(3)包装标志
1)每个包装箱上应标有制造厂名称、成套设备编号、设备安装地点、额定电压、净重和毛重、标志、标准号、合同号、制造日期;
2)每个附件箱应标有附件产品标准名称、型号和规格、套数、净重和毛重、制造厂名和日期;
3)每个包装箱的两个侧壁和附件箱四面应用中文书写:码头、发货和收货人名称、产品名称、箱号(箱的序号/设备总件数)和外形尺寸;
4)上述标记内容应印刷在包装箱或附件箱上,应保证在运输途中不会剥落或变得模糊以至难以辨认。
1.13.2 运输
1)卖方应要求承运公司在运输时对包装箱及附件箱作必要的固定,以防止运输中发生滚动和碰撞。运输中应避免机械撞击,避免接近腐蚀物质。
2)包装箱及附件箱的运输尺寸和重量不应超过运输限值。
3)卖方应在发出货物5天内用电传通知买方,通知中应指明:合同号、货运单号、件数、件号、重量和发货日期等。
4)卖方在货物装运前二十(20)天向买方提交4份装箱清单。
1.13.3 存放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及附件的保管提供详细说明,包括存放场所、存放条件及
注意事项。
1
电力电缆及光缆技术规范书
********7">第二章? 一般技术规定与规范
********6">2.1引用标准
********5">2.1.1本技术规范范围内的设备应首先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部颁标准和行标准,在国内标准不完善的情况下,可采用相应的国际标准中最适宜的条款部分或双方认定的其他国家标准。所采用的标准必须是最新版本。
2.1.2供的所有正式文件、产品的铭牌、运输包装等均使用汉字版本。
2.1.3提供的所有设备及零件应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9000质量体系制造,图纸和文件均应采用国际度量制单位(SI)和IEC规定的图例符号表示。
2.1.4引用标准及规程规范
GB/T3956 | 《电缆的导体》 |
GB/T2951 | 《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
GB/T3048 |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
?GB 2952 | 《电缆外护套》 |
GB 5023 |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
DL 401 | 《高压电缆选用导则》 |
GB 12706 | 《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铜芯、铝芯塑料绝缘电力电缆》 |
GB 12666 | 《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
GB/T18380 | 《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
GB/T19666 |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 |
GB 50217 |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
GB /T2951 | 《电线电缆机械物理性能试验方法》 |
GB 9330 | 《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
GB 6995 |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
GB156 | 《标准电压》 |
GB311 |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
GB2059 | 《纯铜带》 |
GB3956 | 《电气装备电线电缆铜、铝导线》 |
GB4005 | 《电线电缆交货盘》 |
GB8815 | 《电线电缆用聚氯乙烯塑料》 |
GB126665(IEC332-3) | 《阻然特性标准》 |
JB/T 8137 | 《电线电缆交货盘》 |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事故措施》(试行)
其它动力、控制电缆有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包括各标准的引用标准和企业标准)
2.1.5上述标准与技术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较严格的规定执行。如果在上述标准之间
存在矛盾,而在本技术文件中并未明确规定,则应以买方的决定为准。
********6">2.2质量保证
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在制造过程中,所有制造、加工、试验和对设备及材料的试验工作均需得到买方的监督。必要时,买方可以提出抽查验证。买方不签署任何质量证明,买方参与监造既不解除卖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也不代替买方到货后的检验。
卖方在设备正式制造前应在生产大纲下达、投产前15天向买方提供制造程序表,以便买方选定来厂日期和需参加验证的项目和内容。
********5">2.3试验计划
卖方应按工程进度提出工厂出厂试验计划,由买方核准后执行。试验计划包括试验大纲、试验项目、试验准备、试验程序、试验过程、判定标准和试验时间。所有试验项目应尽量模拟正常使用条件。
********8">2.4对规定设备和材料的变更
卖方未经买方同意,不得自行对合同中规定的设备或材料进行变更或替代。即使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更改和替代的设备和材料,也不得有损于买方的利益及增加合同金额。
1
电力电缆及光缆技术规范书
第三章 ********9">?技术规范
********0">3.1各类型电缆的技术要求
(1)卖方应按照本合同及技术条件的要求,完成电站全站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和计算机电缆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发运、运输、交货、参加交接验收以及安装期间必要的配合工作等。
(2)电缆敷设环境要求应符合本工程现场工地的环境条件,具有耐高温、耐低温、耐腐蚀、耐磨损、防紫外线、防水、阻然、抗机械拉力、压力等优良特性。
(3)线芯材料为铜导体,要求选用无氧铜,导体应符合GB3956的规定。
(4)导体表面应光洁、无油污、无损伤绝缘毛刺、无锐边及凸起、无其它损坏绝缘的缺陷。
(5)电缆绝缘应紧密挤在导体上,且应容易剥离又不伤绝缘。
(6)电缆的护套应紧挤包在绞合的绝缘线芯或内护套上,且容易剥离而不损伤绝缘体或内护套,护套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护套厚度的平均值不小于规定的标准值,其最薄点应不小于标称值80%。
(7)标志:
a) 电缆护套表面应有制造厂的厂名、电缆型号、规格及额定电压。
b) 标志采用油墨印在护套上。
c) 标志应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耐擦,标志的耐擦性应符合GB6995.3的规定。
d) 电缆的每对和每芯应采用颜色加以区分,并带有数字编号。
(8)包装
e) 成圈或成盘电缆应卷绕整齐,妥善保管,电缆盘应符合GB4004.1-83和GB4005.1-283的规定。
f) 每圈或每盘上应附有标签标明如下内容:
? 制造厂名称
? 电缆型号规格
? 额定电压
? 长度和重量
? 生产日期
? 标准编号
? 电缆盘正确旋转方向
3.1.1 35kV阻燃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铜(铝)芯阻燃铠装电力电缆
型号: ZR-YJV22
额定电压(U0/Um)? 35kV
导体与金属护套(或屏蔽)之间的额定工频电压 26kV
导体之间的额定工频电压(有效值) 35kV
电缆导体的允许长期最高工作温度为90度。
短路时(最长持续时间不超过5s)电缆导体的最高温度不超过250度。
电缆敷设时环境温度要求应符合本工程现场工地湿度大和冬季潮湿、寒冷环境条件。
3.1.2光伏专用电缆
型号:? PV-F
导体: 镀锡铜
绝缘: 交联聚烯烃
护套:?交联聚烯烃
额定电压(U0/Um) 1.8kV(DC)
电缆导体的允许长期最高工作温度为120度。
短路时(最长持续时间不超过5s)电缆导体的最高温度不超过200度。
电缆敷设时环境温度要求应符合本工程现场工地湿度大和冬季潮湿、寒冷环境条件。
3.1.3阻燃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铝芯电力铠装电缆
型号:? YJLV22
额定电压(U0/Um) 1.8/3kV
导体与金属护套(或屏蔽)之间的额定工频电压? 1.8kV
导体之间的额定工频电压(有效值)? 3kV
3.1.6 冷缩式电缆终端的技术要求
(1) 终端的外绝缘必须采用优质硅橡胶绝缘材料,以实现较好的抗爬电、耐污和抗紫外线老化性能。
(2)冷缩终端的上端口与金属端子搭接处须采用内置式防水胶泥结构,通过终端的冷缩压力紧压于电缆绝缘和金属端子上,以实现对外部水分和湿气的有效密封。防水胶泥须不会干裂。
(3)冷缩终端对电缆外屏蔽端口的电场控制措施须采用预制式高介电常数电应力控制胶泥结构;同时,在终端的至少2/3界面范围内应有高介电常数电场控制措施(采用应力锥结构控制方式)。
(4)终端为全冷缩式结构,即所有的应力控制锥、外绝缘、三叉手套及密封直管也都须是全冷缩结构。
(5)终端的电场控制应采用应力锥结构,应力锥与绝缘主体提前预制为一个整体,一次收缩即可完成其安装。电应力控制的介电常数不小于20。
(6)户外终端应配有反光型相色标示带。
3.1.7 冷缩式中间接头的技术要求
(1) 中间接头主体需采用硅橡胶材料整体成型工艺,即保证所有内屏蔽、外屏蔽、主绝缘和应力控制部分为一个整体,相互之间无分层、无气隙,无需单独绕包胶带或用单独冷缩管来恢复内电极。
(2) 中间接头的外屏蔽层必须为模制方式,并保证一定厚度,不能为简单的喷半导电漆的方式。
(3)中间接头防水层恢复须采用多层绕包弹性防水自粘带的方式,具有优良的防水特性,为保证较好的散热性能,不采用灌胶方式恢复防水。同时优先采用能提供接头防水的试验报告(如VDE试验)和第三方出具的长期泡水运行证明的产品。
(4)中间头最外层机械保护采用进口优质铠装带多层绕包,以保证其耐碰撞、耐冲击的性能。铠装带应在安装完成后20分钟内完全固化。
(5)中间接头内部和电缆主绝缘表面须采用不会被吸收或者干涸的绝缘混合剂以增强电气性能,绝缘混合剂必须长时间呈液体状态,以填充气隙,降低局部放电水平。
(6)电缆中间头内部须采用与电缆主绝缘等径的铜罩作为内电极屏蔽罩,此屏蔽罩必须紧密覆盖在金属接管上,与中间接头内电极层搭接,以均匀电场,消除接管处的放电。
(7)出厂试验保证:所有的中间接头都在工厂内进行100%的局部放电量测试,测试局放结果应小于3pC。
(8)接头铜网套屏蔽截面积大于40mm2, 过桥线截面积大于25mm2。
3.1.8 出厂试验和检验
3.1.8.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对35kV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35kV高压电缆头的工厂验收试验的详细要求。
3.1.5.2 概述
(1)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应经制造厂的标准产品试验和本技术条款规定的或要求的其它试验,以确定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是否达到本合同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性能指标。
(2)除上述试验外,卖方还应在运货前在制造厂完成总体的验收试验,完成工厂验收试验的所有费用均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3)卖方应在开始工厂验收试验的二个月前,提交详细的工厂验收试验计划供买方审定。在买方批准该工厂验收试验计划之后一个月内,应立即开始工厂验收试验。
(4)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在发运前需要进行一次有买方、工程设计单位人员参加的工厂验收试验。
(1)卖方应负责安装、试运行期间的技术指导。
(2)在质量保证期间,卖方应免费提供排除故障的技术服务,质量保证期在合同中规定。
(3)在质量保证期之后,应以无偿提供技术服务,包括排除故障、更换电缆等。
(4)无论是在质量保证期内或以外,如电缆系统发生故障用户不能排除时,卖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48h之内能到达电站,且能以良好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以最快的时间排除故障,为用户排扰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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