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伊犁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伊犁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63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31日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DB-2020TP-104号

项目名称:伊犁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标段一:*******元标段二:3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段一:1.ICU多功能专用床3张、2.多功能心电监护(一拖十二)12台(带工作站)、3.转运床1张、4.注射泵(六通道)6台、5.心电图机1台、6.脑电双频指数监护仪1台、7.CRRT1台、8.心功能监测仪1台、9.有创呼吸机8台、10.高流量治疗仪6台、11.床旁纤维电子支气管镜1台、12.防褥疮床垫12个、13.肠内营养输注泵6台、14.肢体气压加压泵6台、15.控温毯5条、16.抢救车5台、17.振动排痰仪1台、18.排痰马甲2套、19.输液加温设备5台、20.病历车2台、21.护理车2台、22.输液泵12台、23.床单位消毒机3台、24.观片机3台、25.310升冰箱(医用)1台、26.轮椅3台、27.移动式空气消毒机5台、28.移动式紫外线消毒机3台、29.治疗车15台、30.气管插管车1台、31.可移动电动吸痰器5台、32.流量表(中心吸氧流量表)14台、33.流量表(氧气筒流量表)14台、34.心电图机3台、35.双通道注射泵3台、36.指脉氧6台、37.经鼻高流量氧疗仪3台、38.空气消毒机2台、39.床单元消毒机3台、40.电动吸引器6台、41.输液泵6台、42.紫外线消毒车3台、43.肢体气压加压泵3台、44.血清抗体定量检测仪1台。

标段二:1.各类型号气管插管30个、2.一次性经皮气管插管及附件20套、3.导丝导引钳20个、4.加压袋6个、5.气囊测压表5台、6.简易呼吸气囊10个、7.氧桥减压阀12个、8.动脉穿刺留置针200个、9.胃管空肠营养管25个、10.推杆式注食器200个、11.肠内营养泵加热器6个、12.压力换能器20个、13.肠内营养连接管50个、14.有创血压导线12个、15.肛温导线6个、16.CVC穿刺包20个、17.PICC穿刺包30个、18.水温计4个、29.碾药碗12个、21.吸痰负压表10个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有效期内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5)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缴纳被授权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此项)。    

(6)税务机关出具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个月报价人依法纳税凭证原件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   

(7)进口产品国外生产企业给中国区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中国区总代理的公章)、进口产品中国区代理给投标人授权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进口产品提供】    

(8)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国产产品提供】   (9)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10)投标人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均须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加盖企业公章)。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中(1)-(10)为资格审查时的必备条件,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现场单独提供,如果提供不全(或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则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二次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0月31日,截止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633室

方式:电子邮箱或微信发送

售价(元):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0月31日16: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伊宁市海棠路3号州财政局办公楼1楼开标室

五、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方式:133*****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3*****876



附件信息:

********962/202010/c5d2e5fb-7a4e-46f6-aadc-3669a92b8dbb">公开招标公告10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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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耗材 医疗设备 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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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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