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城区、水阜、什川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二期)填埋区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皋兰县城区、水阜、什川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二期)填埋区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皋兰县城区、水阜、什川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二期)填埋区机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皋兰金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申请国家专项资金、省市补助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填埋区机械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皋兰县石洞镇文山村附近沟壑(圈牛沟)。
2.2采购内容:采购高压(多功能)清洗车、道路洗扫车、履带式推土机、洒水车、装载机、挖掘机、压实机、自卸车、太阳能灭蚊蝇虫一体机、电焊机、喷雾器、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2.3交货期: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次机械设备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填埋区机械设备采购、运输、指导、调试、培训及所有伴随性服务(设备清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所投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如投标人是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书,并提供制造商相关证明文件(以制造商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为准)。
3.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良好,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或制造商近三年(2017年10月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机械设备供应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4 本次招标范围内采购的高压(多功能)清洗车、道路洗扫车、洒水车、自卸车车型必须是列入《国家汽车公告目录》的合格产品,排放标准符合国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须提供车型公告页(复印件)。
3.5投标人或制造商须提供国家指定或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车型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6 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中同时投标。
3.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0 月 28 日00时00分—2020年11 月2 日23时59分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在线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1 月 18 日 10 时 00分前,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兰州市皋兰县名藩大道建德大厦 3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备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至开标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只需委派一人参加(即法定代表人1人或委托代理人1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皋兰金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陆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262号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中环广场A座1701室
邮 编:730200邮编:730030
联系人:杨青联系人:郭玲
电 话:15214023371 电 话:0931-843583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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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备案单位:皋兰县财政局
2020年 10 月 27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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