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规模招标2012年第五批施工、监理、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集中规模招标2012年第五批施工、监理、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附件6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LNDL2012-05L-GC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辽宁省电力物资供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2012 年第 五 批施工、监理、技术服务、管理咨询、运维服务 流标项目公开招标的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项目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招标需求一览表。
分标编号服务项目名称
LNDL2012-05L-GC-JJ-SG基建施工项目
LNDL2012-05L-GC-YJ-SG运检施工项目
LNDL2012-05L-GC-YX-SG营销施工项目
LNDL2012-05L-GC-DK-SG调控施工项目
LNDL2012-05L-GC-XT-SG信通施工项目
LNDL2012-05L-GC-JG-SG机关工作部施工项目
LNDL2012-05L-GC-JG-JL机关工作部监理项目
LNDL2012-05L-GC-JJ-JSFW基建部技术服务项目
LNDL2012-05L-GC-WL-GLZX外联部管理咨询项目
LNDL2012-05L-GC-XT-YWFW信通运维服务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的监理人;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与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与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与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分别如下。
一、运检部资质要求:
3.2.1 标包 LNDL2012-05L-GC-YJ-SG-19必须满足以下专用资格要求:
3.2.1.1 施工项目资质要求:
3.2.1.1.1 500kV施工项目资格要求:
3.2.1.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1.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1.1.1.3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1.1.1.4具有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环保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2.1.1.1.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1.1.6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50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管理经验。
3.2.1.1.2 220kV施工项目资质要求:
3.2.1.1.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环保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独立法人。
3.2.1.1.2.2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1.1.2.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1.2.4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22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管理经验。
3.2.1.1.3 66kV施工项目资质要求:
3.2.1.1.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独立法人。
3.2.1.1.3.2 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1.1.3.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1.3.4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66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管理经验。
3.2.1.1.4 10kV施工项目资质要求:
3.2.1.1.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1.1.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五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五级”及以上资质。
3.2.1.1.4.3 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1.1.4.4 具有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2.1.1.4.5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1.4.6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管理经验。
3.2.1.1.5 以上未涵盖的技术改造工程、检修工程等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3.2.1.2 运检施工项目业绩要求:
3.2.1.2.1 500kV及以上线路工程
开标日前3年内,投标人具有已建成投产线路施工50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1000千米(亘长)及以上施工业绩。
3.2.1.2.1 500kV及以上变电站工程
开标日前3年内,投标人具有已建成投产500kV及以上变电站工程3个以上施工业绩。
3.2.1.2.2 220kV线路工程
开标日前3年内,投标人具有已建成投产线路施工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50千米(亘长)及以上施工业绩。
3.2.1.2.3 220kV及以上变电站工程
开标日前3年内,投标人具有已建成投产220kV及以上新建或扩建变电站工程3个及以上施工业绩。
3.2.1.2.4 66kV线路工程
开标日前3年内,投标人具有已建成投产线路施工66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50千米(亘长)及以上施工业绩。
3.2.1.2.5 66kV及以上变电站工程
开标日前3年内,投标人具有已建成投产66kV及以上新建变电站工程2个及以上施工业绩。
3.2.1.2.6 10kV线路工程
开标日前3年内,投标人具有已建成投产线路施工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50千米(亘长)及以上施工业绩。
3.2.1.2.7 10kV及以上变电站工程
开标日前3年内,投标人具有已建成投产10kV及以上新建变电站工程2个及以上施工业绩。
3.2.1.2.8以上未涵盖的技术改造工程、检修工程应具有相应的业绩。
3.2.1.3 运检施工项目信誉要求:
3.2.1.3.1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2009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3.2.1.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3.3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3.2.1.3.4 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3.2.1.3.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正常,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3.2.1.4 运检施工项目安全质量要求:
3.2.1.4.1 工程总体质量评价为优良,确保达标投产。
变电站土建部分: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工程观感率>90%。
变电站安装部分: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
3.2.1.4.2工程质量满足《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5版)》(国家电网基建[2005]255号)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8年版)的要求。
3.2.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4.4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3.2.1.4.5 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
3.2.1.4.6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3.2.1.4.7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
3.2.1.4.8 开标日前两年内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
3.2.1.4.9 开标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
二、营销部资质要求:
3.2.1 标包LNDL2012-05L-GC-YX-SG-63 必须满足以下专用资格要求:
3.2.1.1资质要求
3.2.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五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五级”及以上资质。
3.2.1.1.3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1.1.4具有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2.1.1.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1.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10kV及以下配电工程管理经验。
3.2.1.2业绩要求
开标日前3年内,投标人具有已建成投产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营销承装或配电工程2个及以上施工业绩。
3.2.1.3信誉要求
3.2.1.3.1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2009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3.2.1.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3.3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3.2.1.3.4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3.2.1.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正常,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3.2.1.4安全质量要求
3.2.1.4.1工程总体质量评价为优良,确保达标投产。
营销工程部分: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工程观感率>90%。
3.2.1.4.2营销工程质量满足《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5版)》(国家电网基建[2005]255号)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8年版)的要求。
3.2.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4.3.1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3.2.1.4.3.2 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
3.2.1.4.3.3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3.2.1.4.3.4 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
3.2.1.4.3.5 开标日前两年内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
3.2.1.4.3.6 开标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
三、调控中心资质要求:
3.2.1 标号LNDL2012-05L-GC-DK-SG-75必须满足以下专用资格要求:
3.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3.2.1.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1.3施工调试单位具备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经验。
3.2.1.4施工调试单位具备相关设备如计算机、网络设备、精密空调、UPS不间断电源的安装调试经验。
3.2.1.5投标方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
3.2.2.标号LNDL2012-05L-GC-DK-SG-77必须满足以下专用资格要求:
3.2.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3.2.2.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肆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肆级”及以上资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2.3施工调试单位具备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经验。
3.2.2.4施工调试单位具备相关设备如计算机、网络设备、精密空调、UPS不间断电源的安装调试经验。
3.2.2.5投标方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
3.2.2.6保修责任
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
3.2.2.7.1保修期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具体保修期限如下:
(1)电力线路工程和变电站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 年。
(2)建筑工程保修期
A、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室外上、下水工程及道路工程2年;
B、屋面防水5年;
C、户内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室内外装修2年;
D、供热/供冷工程2个供暖/供冷期。
(3)接地极工程保修期为2年。
(4)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在本合同中,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
3.2.2.7.2不受保修期限制
承包人在施工、检验环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隐瞒工程质量缺陷的,所需承担的保修义务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2.2.7.3 承包人的调查
保修期终了之前,如果工程出现任何缺陷、裂缝或其他不合格之处,监理人可指示承包人并通知发包人,在监理人的指导下调查其原因。
如果这些缺陷、裂缝或不合格之处不属于承包人的责任,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决定承包人进行上述调查的费用,将此费用加入合同价中,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发包人。如果上述缺陷、裂缝或不合格系承包人责任所致,则上述一切有关的调查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自费修复这些缺陷、裂缝或不合格之处。
3.2.2.7.4保修证书
运行维护单位应在保修期满后28天内(含本数) 向承包人签发保修证书;或如果适用于永久工程各区段或各部分的保修期限不同,则在每一保修期满或根据本合同其他相关约定,任何被指令进行的工程已完成并符合要求之后,签发保修证书。保修证书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方法。
在运行维护单位签发保修证书并呈交给发包人(同时将一份副本送交承包人),且对缺陷的修补符合要求之前,不应认为承包人的工作已经结束。
四、外联部资质要求:
3.2.1标包LNDL2012-05L-GC-WL-GLZX-01 至LNDL2012-05L-GC-WL-GLZX-03必须满足以下专用资格要求:
3.2.1.1资质、业绩要求
1. 咨询设计公司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咨询设计经验,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高等院校应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院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咨询设计经验;社团组织应是在国家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全国性社团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咨询设计经验。
2. 具有独立的咨询设计队伍,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咨询设计人员应至少有两年在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从业经验,并熟悉国家电网公司社会责任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3.2.2.2信誉要求
1. 咨询设计公司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企业财产状况良好;高等院校和社团组织应在业界具有良好的口碑,被社会广为认可。
2. 具有为项目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能力。
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2.3 质量要求
1. 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能够熟练的运用质量控制方法,项目负责人具有较为丰富的质量管控经验。
2. 开标日前两年内所承担的咨询设计项目成果全部通过委托方的评审或结项。

五、基建部资质要求:
3.2.4 标包LNDL2012-05L-GC-JJ-SG -01、02 必须满足以下专用资格要求:
1 .施工资质要求
1.1 220kV施工项目资质要求:
1.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独立法人。
1.1.2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1.1.3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4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22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管理经验。
1.2 66kV施工项目资质要求:
1.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独立法人。
1.2.2 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1.2.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4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66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管理经验
2. 施工项目业绩要求:
2.1 20kV线路工程
开标日前五年内,投标人具有已建成投产线路施工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50千米2(亘长)及以上施工业绩。
2.2 220kV及以上变电站工程
开标日前五年内,投标人具有已建成投产220kV及以上新建或扩建变电站工程3个及以上施工业绩。
2.3 66kV线路工程
开标日前五年内,投标人具有已建成投产线路施工66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50千米(亘长)及以上施工业绩。
2.4 66kV及以上变电站工程
开标日前五年内,投标人具有已建成投产66kV及以上新建变电站工程2个及以上施工业绩。
3 .施工信誉要求
3.1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2009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3.2.2 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3.2.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正常,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4 .施工安全质量要求
4.1 工程总体质量评价为优良,确保达标投产。
变电站土建部分: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工程观感率>90%。
变电站安装部分: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
4.2 工程质量满足《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5版)》(国家电网基建[2005]255号)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8年版,最终使用版本,以开标日国网公司现行版本为准)的要求。
依据建设方要求,开展工程创优。
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3.1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4.3.2 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
4.3.3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4.3.4 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
4.3.5 开标日前两年内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
4.3.6 开标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
3.2.5、标包 LNDL2012-05L-GC-JJ-JSFW-01 :必须满足以下专用资格要求:
1.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累计供货业绩100套及以上 至少有50套(与招标设备为同等及以上容量)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三年及以上
2.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 3.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智能电容器组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3.2.6、LNDL2012-05L-GC-JJ-JSFW-03必须满足以下专用资格要求:
1、具有制造商出具的至少3年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近三年国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72.5kV C-GIS具有国内北方低温、寒冷地区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至少有2台(与招标设备为同等及以上容量)成功运行两年及以上。
3.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同类C-GIS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具有国家级鉴定证书。4. 在C-GIS二次小室内需安装智能站66KV变压器保护(主后分置)。

六、信息通信分公司资质要求:
3.2.1 标包LNDL2012-05L-GC-XT-SG-78(智能电网通信管理系统建设实施与推广应用)必须满足以下专用资格要求:
3.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1.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2.1.3、 投标人应具有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及建筑智能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3.2.1.4、 投标商注册资金应在500万元以上。
3.2.2标包LNDL2012-05L-GC-XT-YWFW-05(辽宁电力通信综合数据网设备检修维护项目)必须满足以下专用资格要求:
3.2.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2.2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2.2.3 投标人应具有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及建筑智能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4 投标商注册资金应在500万元以上。
3.2.3标包LNDL2012-05L-GC-XT-YWFW-07(辽宁电力环境动力监控系统检修维护项目)必须满足以下专用资格要求:
3.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3.2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2.3.3 投标人应具有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及建筑智能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3.2.3.4 投标商注册资金应在500万元以上。
3.2.4标包LNDL2012-05L-GC-XT-YWFW-10(省公司通信机房极早期系统设备检修维护项目)必须满足以下专用资格要求:
3.2.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4.2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2.4.3 投标人应具有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及建筑智能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3.2.19.4 投标商注册资金应在500万元以上。
七、机关工作部资质要求:
3.2.1 标包LNDL2012-05L-GC-JG-SG-84 必须满足以下专用资格要求:
3.2.1.1 装修改造项目资质要求:
3.2.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1.1.2本次招标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及装饰工程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条件,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施工声誉较佳的企业。
3.2.1.1.3 具有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环保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2.1.1.4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2 装修改造项目业绩要求:
3.2.1.2.1 近 3 年已完成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装饰及房屋建筑工程);
3.2.1.2.2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3 信誉要求
3.2.1.3.1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2009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相关部门的公开通报批评。
3.2.1.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3.3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3.2.1.3.4 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3.2.1.3.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正常,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3.2.1.4 安全质量要求
3.2.1.4.1建筑改造及装饰工程必须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中的优良等级,工程总体质量评价为优良,确保达标投产,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工程观感率>90%。
3.2.1.4.2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详细阐述并承诺及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3.2.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4.4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3.2.1.4.5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
3.2.1.4.6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3.2.1.4.7 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
3.2.1.4.8 开标日前两年内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
3.2.1.4.9 开标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
3.2.2 标包LNDL2012-05L-GC-JG-SG-85 必须满足以下专用资格要求:
3.2.2.1消防项目资质要求:
3.2.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环保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独立法人。
3.2.2.1.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1.3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消防设施施工项目管理经验。
3.2.2.2 消防项目业绩要求:
3.2.2.2.1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3.2.2.3 信誉要求
3.2.2.3.1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2009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相关部门的公开通报批评。
3.2.2.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2.3.3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3.2.2.3.4 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3.2.2.3.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正常,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3.2.2.4 安全质量要求
3.2.2.4.1执行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设备验收质量达到合格 ;并须同时满足本工程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技术变更、设计要求、招标单位其它书面要求。
3.2.2.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2.4.3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3.2.2.4.4 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
3.2.2.4.5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3.2.2.4.6 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
3.2.2.4.7开标日前两年内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
3.2.2.4.8 开标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
3.2.3 标包LNDL2012-05L-GC-JG-JL-10 必须满足以下专用资格要求:
3.2.3.1 监理单位资质要求:
装修改造项目资质要求:
3.2.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国家建设部认定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2.3.1.2财务要求:近 3 年无亏损;
3.2.3.1.3项目总监资格: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三年内担任过相应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监,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监。
3.2.3.2 监理项目业绩要求:
3.2.3.2.1近 3 年已完成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装饰及房屋建筑工程);
3.2.3.2.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3 信誉要求
3.2.3.3.1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2009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相关部门的公开通报批评。
3.2.3.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3.3.3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3.2.3.3.4 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3.2.3.3.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正常,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3.2.3.4 安全质量要求
监理项目:
3.2.3.4.1建筑改造及装饰工程必须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中的优良等级,工程总体质量评价为优良,确保达标投产,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工程观感率>90%。
3.2.3.4.2 自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未发生因施工监理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监理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监理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监理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和特大质量事故。
3.2.3.4.3 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相关部门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3.2.3.4.4开标日前两年内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
3.2.3.4.5 开标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8日起上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并于2012年 10 月 9 日 9:00 时至 11:00 时在辽宁省电力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地址:和平区太原南街224号A3座301)持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见附件)和电汇凭证办理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4.2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售价500元/包(招标文件费用一律采用电汇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18日 9:00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10月18日8:00时至9:00时递交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5.4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所投包中最高报价包总价的2%,施工最高不超过80万元,设计、监理最高不超过10万元。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省电力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224号
邮 编: 110005
联系人: 周立新、赵忱、夏楠、汪涛、刘春元、王龙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npcpe_gc@163.com
网 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市和平支行东电分理处
账 号: ****************274


2012年9月28日

招标公告附件1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集中规模招标2012年第五批施工流标项目招标需求一览表分标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工程名称工程概况建设单位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批准文号分项最高限价(万元)最高限价(万元)LNDL2012-05L-GC-JJ-SG1220kV龙湾(金开)风电场送出工程220kv龙湾(金开)风电场送出工程1.黑山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220kv黑山变新建出线间隔一回至龙湾风电场。2.龙湾风电场-黑山220kv线路工程:新建220kV龙湾风场至220kV黑山变电站送电线长度为28.5 km,单回路,其中单导线段7.5km,复导线段21 km,导线型号:LGJ-240/30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 OPGW光缆2根。3.系统通信站工程:在龙湾升压站配置2套622M SDH光传输设备,经黑山变分别接入锦州A、B骨干网。4.系统通讯光缆工程:OPGW光缆2根,24芯.锦州供电公司2012-11-202014-1-30辽电基建部〔2012〕85号1174.78 1174.78 2220kV国电和风塘坊风电场送出工程220kv国电和风塘坊风电场送出工程1.龙湾风场—黑山π入塘坊风场220kV线路工程:线路亘长0.8km,单回路。全线共组立铁塔1基终端塔,。铁塔基础:基础为台阶式基础。导线采用1*LGJ-240/30钢芯铝绞线,3相0.4km,采用2*LGJ-240/30钢芯铝绞线,3相0.4km。2.系统通讯站工程:在塘坊升压站配置2套622M SDH光传输设备。3.系统通讯光缆工程:地线采用2根采用OPGW光缆0.8km锦州供电公司2012-11-202013-11-30辽电基建部〔2012〕86号37.08 37.08 LNDL2012-05L-GC-YJ-SG19辽超66千伏电抗器防鸟治理辽超66千伏电抗器防鸟治理66千伏干式空心电抗器加装防鸟措施;王石变2组、渤海变4组、丹东北6组、瓦房店6组、南关岭5组、雁水1组,共计24组。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检修分公司2012年11月2012.12.30辽电财【2012】74号156.00 156.00 LNDL2012-05L-GC-YX-SG63辽阳县农网改造升级计量装置改造工程辽阳县农网改造升级计量装置改造工程改造单相动力用户1700户,三相动力用户350户,单相居民用户4510户。辽阳供电公司2012.11 2012.12辽电发策【2012】255号319.15 319.15 LNDL2012-05L-GC-DK-SG75营口地调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建设工程营口地调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建设工程将目前设立在柳树变220kV变电站内的集控中心监控系统搬迁至营口调度通讯大楼,增加4台调度员工作站。 营口地区有五个县调,分别是老边、大石桥、盖州、鲅鱼圈、熊岳。老边、大石桥、盖州县调有县调自动化系统,只监控原农网66kV变电站,对辖区内的原供网变电站无法监视,本次工程将集控系统工作站延伸至各县调。营口供电公司2012年11月2013年9月辽电发策[2012]167号120.00 120.00 77锦州集控中心机房改造工程锦州集控中心机房改造工程锦州集控中心机房总面积260M,包括控制室、休息室、中心机房按照A类信息机房标准,进行建筑装饰、给排水、静电防护、空调、照明、接地、加固及消防等改造工程锦州供电公司2012年11月2012.12.30辽电发策[2012]239号322.00 322.00 LNDL2012-05L-GC-XT-SG78智能电网通信管理系统建设实施与推广应用智能电网通信管理系统建设实施与推广应用1、资源查勘范围包括全省220kV以上变电站以及接入地市传输AB网的66kV变电站的局站机房、设备、光缆、业务链路等,查勘数据包括空间资源、设备资源、网络系统表、通信电源、光缆资源、业务资源、连接关系等并完成数据的录入并完成设备联调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2012.112012.12.25辽电发策【2012】167号460.00 460.00 LNDL2012-05L-GC-JG-SG84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运营监测(控)中心监测大厅建设工程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运营监测(控)中心监测大厅建设工程-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运营监测(控)中心场地划分为日常办公区、监测展示区(监测大厅)、决策会商区(分析支持区)、设备部署及控制区、备班工作区、互动体验区共六个区域。工程内容涵盖各区域装修、给排水改造、结构加固、电气照明改造、屋面防水(1351.00㎡)及外墙保温改造。装饰主要内容为墙面采用轻钢龙骨铝单板、地面装饰为网络地板上铺吸音地毯、天棚采用轻钢龙骨铝单板艺术吊顶。建设规模:1053.33㎡;其中日常办公区: 285.59㎡;监测展示区(监测大厅): 284.78㎡;决策会商区(分析支持区): 88.13㎡;设备部署及控制区: 86.13㎡;备班工作区32.2㎡;互动体验区:54.09㎡,装修改造区域层高为5.1米。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12.112012.12.30辽电财[2012]615号1155.00 1155.00 85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运营监测(控)中心监测大厅建设工程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运营监测(控)中心监测大厅建设工程-消防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运营监测(控)中心场地划分为日常办公区、监测展示区(监测大厅)、决策会商区(分析支持区)、设备部署及控制区、备班工作区、互动体验区共六个区域。消防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内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气体灭火系统(面积:86.13㎡)、所有干粉灭火器的采购和安装等。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12.112012.12.30辽电财[2012]615号83.00 83.00 2589.0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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