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蔡姚路(成功大道至高福大街段)道路排水工程总承包(EPC)采购公告
蔡甸区蔡姚路(成功大道至高福大街段)道路排水工程总承包(EPC)采购公告
报建编号: | ****************2 | ||||||||
报建名称: | 蔡甸区蔡姚路(成功大道至高福大街段)道路排水工程 | ||||||||
招标登记编号: | ****************94 | ||||||||
招标项目名称: | 蔡甸区蔡姚路(成功大道至高福大街段)道路排水工程总承包(EPC)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蔡甸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市蔡甸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李德林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四部) | ||||||||
招标人联系人: | 袁思怡 | 招标联系电话: | 155*****287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董珈宇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39*****305 | ||||||
是否电子标: | 非电子标 | ||||||||
工程地点: | 蔡甸区蔡姚路(成功大道至高福大街段) |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
招标内容: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项目拟实施蔡甸区蔡姚路(成功大道至高福大街段)道路排水工程,道路全长875.72米,规划红线30米,按照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铺设雨水管道746米,污水管道723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绿化、电气等工程;设计施工总成包招标范围包括:蔡甸区蔡姚路(成功大道至高福大街段)道路排水工程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等。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3824.12 | 立项批准文号: | 蔡发改设计【2020】217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54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合格制预审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0-10-28 16:56 ~ 2020-11-02 16:56 | ||||||||
投资总额(万元): | 3824.12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2020-11-20 16:30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20-11-06 11:0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楼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广泽中心一楼电梯口签到处)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市蔡甸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20-11-10 16:00 ~ 2020-11-11 16:0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20-11-11 17:00 | ||||||||
评标办法: | 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其他要求: | 一、参加本次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需一次性携带以下所列证件的原件及一套与原件对应一致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进行原件审查,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被委托人须是拟派担任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3)资质证书副本;(4)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工程项目负责人(可由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有效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学历证、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无在建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明确处罚金额)、无不良行为的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明确处罚金额)及只承担本工程项目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明确处罚金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本单位连续近6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凭证;(6)设计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本单位连续近6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凭证;(7)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报名的应提供各个成员)信誉要求:①提供投标申请人未被责令停业的、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承诺书;②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报名的应提供各个成员)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的承诺书;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的记录;④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有关于企业、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⑤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报名的应提供各个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上查询结果记录(查询日期在发布公告之后);(8)投标人(联合体报名的应提供各成员)提供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二、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三、原件审查签到时间、地点及要求:审查签到及递交时间为本公告中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当日的上午11:00时,地点为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楼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广泽中心一楼电梯口签到处。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有一家单位投标(按在招标代理处审查原件登记签到的先后顺序)。 | ||||||||
备注: | 本项目资格预审地点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分散开展资格预审事宜的通知》由招标人确定。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经合格制资格预审,凡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要的投标申请人,即为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结果报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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