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XFZB-2012-46批 复 号: 2012侯财购计[531]号项目名称: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道路卫生保洁采购项目采购人: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2年9月 目 录第一章投标邀请 ……………………………………………………………… 3一、 投标邀请函 …………………………………………………………………3二、 招标服务一览表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一、 说明 …………………………………………………………………………12二、 招标文件 ……………………………………………………………………12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13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5 五、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6六、 定标和签订合同………………………………………………………… 18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21第四章闽侯县政府采购合同 …………………………………………………… 25第五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8第六章附件………………………………………………………………………49注:本招标文件共52页(含封面),请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及时向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第一章投标邀请受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对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道路卫生保洁采购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1、招标编号: XFZB-2012-46(2012侯财购计[531]号)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服务一览表。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2012年月日]至[2012年月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四季如春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月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四季如春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开标时间:[2012年月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7、开标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四季如春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8、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之前,以信函的形式与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9、以上如有变更,福建信发招标限公司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及闽侯县政府采购网(http://fzmh.fjzfcg.gov.cn)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四季如春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邮编:350001电话:
****-********传真:0591—
******** 联系人:陈炜芹电子信箱:fjxfzb@126.com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账号:
****************02附:招标服务一览表 附:招标服务一览表招标服务一览表合同包品目号项目名称服务期限主要要求最高控制总价(元)服务地点11-1浦上大道(西段)、乌龙江大道(南屿段)2年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浦上大道(西段)、乌龙江大道(南屿段)注:1、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授标,投标人可对上述所有合同包的服务进行完整投标,也可对部分合同包的服务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2、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条款号编 列 内容11.1项目名称: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道路卫生保洁采购项目采购人名称: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服务一览表项目编号:XFZB-2012-462项目预算价(超过最高控制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合同包一:人民币肆佰伍拾肆万伍仟零叁拾元整(¥:
*******.00);33.1资格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年检)(经营范围中具备相关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资格);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4.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11.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5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接收人: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 月日上午09:00612投标保证金: 合同包一投标保证金为肆万伍仟整(¥:45000.00)。投标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向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的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谢绝现金及现金存款等非公对公的方式),若开标时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经核实后发现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帐者,视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账号:
****************02 7招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以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823.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闽侯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9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10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定标后,采购人有可能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发现中标人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11投标人须保障采购方在使用该产品、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和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方和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12(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三)》的通知,本项目实行两阶段评标。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由技术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两部分组成,且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信息,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书、开标一览表、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明细、分项报价表、供货范围清单等凡是体现报价的文件资料均属于报价部分,其余资料则为技术商务部分。(3)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写”第10条规定投标文件组成的报价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七份,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七份,并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部分”或“技术商务部分”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正副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正本须加盖封面章和骑缝章(或每页加盖公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投标人还应提供与“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一致的报价文件电子版(WORD格式)一份,并与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一起递交。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进行编制、装订、密封和标识的按废标处理。13串通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并做出其投标无效的决定:(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2)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14废标条款: 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6)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7)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8) 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9)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0)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11)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12) 投标人必须签署《政府采购廉洁自律承诺书》,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废标条款。15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3日内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服务期满后且无任何未了事项后给予无息退还。 附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按合同包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各合格投标人,分两价段评标,第一阶段评技术商务部分,第二阶段评价格部分。第一阶段进行技术商务部分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并计算出各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的得分。第二阶段进行价格部分评标,经第一阶段评选出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报价要求的投标人,并在各项优惠政策加分的基础上计算出各投标人价格部分的得分。评委分别从技术和商务部分二个方面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技术和商务二个方面评委评分得出平均分数后加上价格分和优惠政策加分得出的总分为投标的最终得分(以上得分计算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然后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只推荐得分前三名。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相应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得分和投标价格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相应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若技术部分得分仍相同,优先选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减排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且拥有认证产品数量最多的产品将被排序在前。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A:报价部分评分 满分30分B:商务部分评分 满分25分C:技术部分评分 满分45分D:附加分综合得分:P=A+B+C+D。A:报价部分得分(30分)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A=(Hn÷H)×30%×100A:投标报价得分;Hn: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H:有效投标报价;计算分数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说明:经评委会认定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按废标处理。2、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若投标人进行价格扣除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1)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2)小、微企业生产产品清单(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小、微企业)和投标产品(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①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向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②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 证明材料应加盖缴纳企业的公章。)B:商务部分得分(25分)评分内容说明评分分值B1:注册资金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为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得1分,300——500万元的得2分,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得3分,满分3分。满分3分B2:制度的完善情况根据投标人的规章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等的完善性等情况,由评委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未提供者得0分。满分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查自检制度情况,由评委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未提供者得0分。满分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置情况、培训考核制度的情况,由评委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满分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制度的情况,由评委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满分3分B3:人员配备投标人受聘在职人员持有“省级环境卫生作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岗位资格证书”的,提供8份以上(含8份)得3分。(人员不得重复使用,需提供证明材料)满分3分B4:自有产权投标人的经营场所(允许非本地)具有自有产权的得1分,产权证上需体现投标人的名称,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B5:本地化服务投标人注册地或分公司在福州地区的得3分,需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满分3分B6:保洁资质证书具有省级环境卫生作业企业甲级资信等级证书或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不重复得分),具有省级环境卫生作业企业乙级资信等级证书得0.5分,满分1分满分1分B7:经营年限经营年限满2年以上(含2年)的得2分(以企业营业执照的日期为准)。满分2分满分2分C:技术部分得分(45分):技术部分的得分少于22.5分的,按废标处理。评分内容说明评分分值C1:满足招标要求的情况评委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偏离表,对照招标要求的技术参数进行比较,并根据投技术参数正、负偏离情况进行打分,技术参数一项负偏离扣3分。满分24分C2:技术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日常保洁和保洁措施方案,由评委在0-1分之间进行评分。未提供任何说明文件的本项不得分。满分1分根据投标人对各路段提供的保洁人员的数量、人员结构,由评委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未提供任何说明文件的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投标人保证配备电动保洁车8部,得3分。满分3分。满分3分投标人配有自有产权8吨的扫路车,提供一部得3分,满分3分;(需提供设备的行驶证或提供正式购买发票均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投标人配有机动车搭载高压油污清洗机的一部得3分,由评委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满分3分;(需提供自有的行驶证和购买发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投标人配有大功率机动型扫路机,提供一部的得2分;(需提供设备自有的购买发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投标人具有自有产权的垃圾压缩转运专项作业车,提供一部得3分;(需提供设备的行驶证和购买发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投标人保证清扫人员每天配有环卫专用脚踏式垃圾收集车20部以上(含20部)的得3分。(承诺必须保证投入使用)。满分3分备注:上述响应条款,在签订合同前需经过采购人验收后,投标人保证设备投入使用,否则按废标处理。D:附加分D1: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0]82号)的规定,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产品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注:“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环境保护局、福建省科学技术厅最新公布的《福建省节能 环境标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环境保护局、福建省科学技术厅最新公布的《福建省节能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进行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文件或未文件盖公章的不予以加分。D2:福州名优地产品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工业产品开拓市场的若干意见》(榕政办[2009]10号)的规定,投标产品若为《福州名优地产品目录》的地产品的,在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的精神,按名优地产价格占所投标总价的权重以给予加分。总分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福州市名优地产品报价÷福州市名优地产品所在合同包报价)×10。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福州名优地产品目录内产品单独在价格扣除表中填写,并提供属于目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未文件盖公章的不予以加分。 一、说明1. 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2.3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义务。3. 合格的投标人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6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⑴ 投标邀请⑵ 投标人须知 ⑶ 招标内容及要求⑷ 合同主要条款⑸ 投标文件格式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电报,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 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服务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9. 投标文件语言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0. 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一)报价部分1 投标书2 开标一览表3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4福州市名优地产品加分明细表5分项报价表6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投标企业(小、微企业)和所投产品(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生产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如有) (二)技术商务部分1服务说明一览表2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3-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3-2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3-3法人代表授权书 3-4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4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5招标服务费承诺书6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保证金交纳单据)7政府采购廉洁自律承诺书11. 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2. 投标保证金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2.4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帐的形式提交。(谢绝现金及现金存款等非公对公的方式)12.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向投标人支付资金占用费。12.7在中标人支付所有招标服务费并签订合同(采购人如有要求中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增加:支付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12.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12.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⑴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⑵ 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20条规定签订合同;⑶ 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采购人如有要求中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增加:“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7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⑷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⑸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导致采购人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的,应当向采购人赔偿中标差价等损失。13. 投标文件的格式13.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写”第10条规定投标文件组成的报价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伍份,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伍份,并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部分”或“技术商务部分”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正副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正本须加盖封面章和骑缝章(或每页加盖公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投标人还应提供与“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一致的报价文件电子版(WORD格式)一份,并与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一起递交。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进行编制、装订、密封和标识的按废标处理。13.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13.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3.8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4.2 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 之前(指招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3如果投标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至第14.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14.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14.5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14.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5.开标、评标时间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15.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15.3 开标时,由投标人监督代表和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并记录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6.评标委员会16.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17. 投标文件的初审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7.1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17.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6)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7)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8) 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9)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0)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11)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12) 投标人必须签署《政府采购廉洁自律承诺书》,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 比较与评价19.1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9.2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19.3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19.4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排列评价顺序, 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19.5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六、定标与签订合同20.定标准则20.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20.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1. 中标通知21.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方应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1.2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应将落标书面通知没有中标的其它投标人。21.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21.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以原缴交方式向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1.5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原缴交方式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招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方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22.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2.4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3.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23.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23.2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4、中标服务费24.1中标人须按国家计委文件规定“计价格【2002】1980号” 标准下浮20%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中标服务收费的标准:中标金额(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00以下 1.20%100-5000.64%(3)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a.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中标服务费承诺书。b.中标的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中标服务费。c.中标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24.2 中标供应商如未能按第24.1款规定办理,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总述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2012】141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上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决定对浦上大道(西段)、乌龙江大道(南屿段)道路卫生清扫、保洁作业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二、总体要求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为本采购项目设计的管理计划及方案说明(含服务项目清单),并在投标文件中报出服务项目的报价明细。2.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提供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招聘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确保人员相对稳定的措施,并承诺其方案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进行完善和补充,在工作内容不改变的情况下不得追加任何费用。3.投标人应接受采购人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并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建立各种规范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4.投标人应配备8名所需专业的管理人员,并明确所配人员结构构成、人员数量。5.所有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带明显的标识,工作人员对应的责任区域要相对固定。6.严格执行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执行不好则严格处罚,按条款列入考核,与当月承包酬金挂钩。7.每日固定的服务项目:每日定时上班,固定的服务内容主要为清洁道路卫生。8.完成采购方实际要求的其它保障工作。如遇到活动或检查时要完成突击保洁任务。9.投标人应根据各服务岗位人员需求量进行人员数量的合理配备,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人员配备量无法满足岗位需求的情况,应按岗位实际需要人数进行调整配备。10. 投标总价为承包期限内的所有费用。中标方必须对报价构成进行说明,既必须详细列明员工工资、管理费用、福利费用、设备折旧费、清洁用品、临时任务等突击费、税收、保险等所有费用。三、道路名称和具体数据情况合同包1:乌龙江大道(南屿段):起于乌龙江大道与浦上大道十字路口红绿灯处延伸至6000米水泥路止。浦上大道(西段):起于浦上大桥125,126号灯杆至X117线县道叉路口止。1.道路保洁长度、清扫面积:全长8000米,保洁总面积321713.5平方米,清扫总面积231817.5平方米。2.清扫等级:II级,人均八小时日清扫面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997年版《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按4250平方米计算。四、作业具体要求(一)用工条件:中标企业可自主招工,但招工条件应符合国家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二)保洁内容:公共场所包括人行道、马路、果皮箱、垃圾箱、绿化带(含树叶)等杂物的清扫、保洁以及垃圾收集归类和清运。(三)清扫作业方式:实行机械与人工同时作业,机械清扫和人工清扫保洁相结合的方式。(注:清扫时间和保洁时间由采购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作业质量需达到质量标准要求)。3.若清扫、保洁时间或清运垃圾时间有所调整,以采购方的通知为主。(四)清扫保洁作业质量要求:1.对人行道、路面、沟边、树穴、绿化带垃圾等环节、部位保持整洁;人行道路肩以外1米以内散落的垃圾和成堆的垃圾必须及时清运。2.对路面和人行道上出现乱倒渣土、垃圾的现象,应负责及时地清理干净。3.道路隔离设施底部无散乱垃圾和明显尘土,绿化地坪、人行道、树穴及周围一米内应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4.路段上的石头瓦砾,垃圾堆和破旧家具应及时清理。5.垃圾应倒入指定地点(垃圾转运站),不准随意倾倒,不得任意焚烧,不得在作业时间内翻捡垃圾。6.普扫保洁质量要做到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7.沿街商店、住户、巷道口及果皮箱的垃圾必须按时收集干净并运送到中转站(各垃圾桶不能有满桶现象)。8.果皮箱保持内外整洁,每日两清掏、一镲洗,每周一大清洗。9.负责清洗沿线电杆墙体公交站台上的广告纸、牛皮癣及悬挂物。10.每段工人及管理人员在作业中,如有发现不法分子有偷盗市政设施行为的有责任立即报告。(七)工具管理:1.每人配备三轮保洁车1辆,确因个别路段需求用斗车替代保洁车由双方协商议定。一年标志性工作服2套,每月划拨一定数额资金,给予三包,即:包管理、包维修、包清洁,做到着装新、三轮车新、路净、车净(车周边无挂带)、箱净(果皮箱表面干净)。2.每月配备一定数量的保洁工具,如大扫把、小扫把、铁锹、簸箕、夹子、垃圾袋做到包干以旧换新,确保路面保洁需要。3.指定专人对作业人员的各种工具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车容车貌整洁规范,定期维护保养,保证清扫保洁任务及时完成。(八)根据《福州市环卫所行业各工种作业质量管理与考评标准》,要求指定专职管理人员全日制跟班检查监督(含所有的节假日),根据所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要求保质保量做好本职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私自脱岗离岗,不做与本职无关之事,服从分配做到保洁工作质量到位。(九)必须保质按时完成各种任务,在做好正常的清扫保洁工作外,日常应制定多种紧急预案处置方法,中标单位负责人应亲自在现场指挥,组织突击队伍随时应对突发事件发生,如: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后的道路保畅通、道路保清洁工作,并保证做好各种参观检查,大型活动后的环境卫生整洁干净。(十)考核奖惩措施(考核奖惩主体为投标人)1.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标准及处罚规定:1.1发现任意焚烧垃圾和树叶的,每次处罚200元;1.2漏段不扫(含人行道),每米罚100元;1.3清扫保洁不干净(含人行道),每米罚50元;1.4发现成堆暴露垃圾未及时清理,或接到整改通知1小时内未清理的,每处罚200元;1.5将垃圾倒(扫)入河内、下水道、绿化带、果皮箱等,每次处罚100元;1.6投标人应爱护辖区内的环卫设施,如有损坏或丢失要及时报告采购方,果皮箱、垃圾箱摆设不规范,东倒西歪有损形象的每次扣50元;1.7在辖区内沿线电杆、墙体、公交站台上的广告纸、牛皮癣及悬挂物未及时清洗干净,留有明显痕迹的每处扣30元。2.清扫保洁工具考核标准及处罚规定:2.1保洁车超载或运载私物,一次罚50元;2.2清扫工具和三轮车不得随意弃放,发现一次罚20元。3.出勤考核标准及处罚规定:3.1清扫人员必须按规定人数、时间出勤作业,若缺少人员则每人次罚100元;3.2发现未穿制服,每人次罚50元;3.3发现工人在上班时,保洁工具未带齐全的,每人次扣30元;4.奖励措施:发现有偷盗市政设施行为立即报告经查实的,给予举报个人每次100元的奖励。五、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为本采购项目设计的管理计划及方案说明(含服务项目清单),并在投标文件中报出服务项目的报价明细。2.投标人须以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要求为基础,详细说明将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和数量,与保洁制度。3.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企业的投标条件、企业实力,公司经营资金状况。4.投标人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出合理、可操作的人员构成的明确方案,应详细说明企业的管理体系和专业人员的构成、数量以及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构成。5.投标人应提供采购方对其的考核标准和条件(附保洁考核参考标准)。6.投标价以月为单价计算;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价的详细组成因素。7.用工条件及人员工资构成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8.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六、服务地点:浦上大道(西段)、乌龙江大道(南屿段)。七、付款方式:根据当月考核结果,采购人于次月十五日内凭正式发票以转帐方式按月结算支付。 第四章 闽侯县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合同号:甲方(采购人):签定地点: 乙方(中标人):签定日期:年 月 日根据甲方申请并经闽侯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批复号 ),甲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 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项目名称服务年限单 价总 价服务地点2、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及考核评定;因乙方管理不善,无法按采购方院要求时,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2委托乙方对违反甲方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催缴催改措施。 3.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开展工作,但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3.4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3.5协助乙方做好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3.6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3.7概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法律纠纷。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和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文件的规定,制订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4.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法规,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员工言行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4.3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4.4接受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4.5不承担非乙方责任引起的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4.6不得干涉甲方所进行的各种管理和经营活动,不得在甲方辖区内开展与本合同无关的经营活动。4.7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参与甲方组织的有关会议及有关考核。5.管理服务费用5.1本服务费按投标价格收费:即每年为人民币元整(小写: 元)。5.2承包方式:乙方提供委托管理服务范围内的保洁等委托管理范围内服务工具、用品、材料由乙方负责。6.违约责任6.1如因甲方无正当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6.2乙方不能完成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赔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6.3 因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6.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或当地法院依法裁决。7.其它事项7.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消失的除外。 7.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7.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5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7.6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7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7.8合同结束时乙方自购的设备自行处理。7.9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闽侯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各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闽侯县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投 标 文 件(报价部分)招标编号: 所投合同包号: 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 网址:电子邮箱:电话:传真: 邮编: 投标代表(印刷体):签字: 手机: 日期 :年 月 日目录1. 投标书2. 开标一览表3.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4. 福州市名优地产品加分明细表5. 分项报价表6、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投标企业(小、微企业)和所投产品(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生产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如有)投 标 书致: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采购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XFZB-2011-59-2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伍份。(一)报价部分1 投标书2 开标一览表3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4福州市名优地产品加分明细表5分项报价表6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投标企业(小、微企业)和所投产品(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生产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如有) (二)技术商务部分1服务说明一览表2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3-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3-2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3-3法人代表授权书 3-4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4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5招标服务费承诺书6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保证金交纳单据)7政府采购廉洁自律承诺书以 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详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为人民币,即 (中文表述)。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4.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6.如果发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条所述情况,则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招标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 年月日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货币单位:包号/品目号项目名称年限投标总价(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服务地点付款方式备注合计大写:注:1.详细报价清单应另纸详列,且标明所报各种服务的年限和金额。 投标人代表签字: 2.当一个合同包有多个品目号时,投标人应计算出该合同包的合计价。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123456合同包产品名称清单产品名称金额本合同包报价占本合同比率(%)注:1.当一个合同包内有多个属于清单内产品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计算出该类产品合计金额。2.栏目5为栏目3÷栏目4。4. 以上属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须提供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5.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福州市地方名优地产品加分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招标编号:123456合同包目录内产品名称金额报价所在合同包投标价占体合同比率(%)合计注:1、以上属福州名优地产品目录内产品须提供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后两位。3、若所投的产品不属于清单内产品,本“加分明细表” 不必填写。 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 1投标项目合同包2项目名称3专用工具价4人员5其他6投标总价 注:1.此表第6项投标价若与开标一览表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为准。2.若未详细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代表签名: 闽侯县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投 标 文 件(技术商务部分)招标编号: 所投合同包号: 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 网址:电子邮箱:电话:传真: 邮编: 投标代表(印刷体):签字: 手机: 日期 :年 月 日目录1.服务说明一览表2. 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3.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3-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3-2投标人的资格声明3-3法人代表授权书3-4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4.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5.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6. 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保证金交纳单据)7. 政府采购廉洁自律承诺书 服务说明一览表(按合同包下品目号类别分别填写)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招标编号∶合同包号项目名称服务地点年限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 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招标编号∶合同包/品目号项目名称规格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第一、二、三、四、五、六、七点的规格条目号,在“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投标响应栏中逐项填写,要进行实质性响应,即如实填写所投服务技术参数响应情况,禁止在该栏中只填写“同左”或“满足”,否则可能影响评委评标;又或有不实陈述,评委会有权视其为提供虚假材料而拒绝评审。技术参数偏离表是专家进行评审时重要文件。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关于贵方 年月日第(招标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及要求”中规定的(合同包/品目号) (项目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2.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一份,副本伍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 址: 邮 编: 电 话/传 真: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投标人概况:A.投标人名称:B.注册地址:传真: 电话: 邮编:C.成立或注册日期:D.法人代表: (姓名、职务)实收资本:其中 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日为止)。(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损失表(到 年 月日为止)。(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最近三年投标服务在国内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用户名称和地址服务名称数量交货日期运行状况 4.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见附件6-4。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日电传:传真:电话: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司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投标人代表:性别: 身份证号:单位:部门: 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授权方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 期: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业经年检,真实有效。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1福建省中小企业证明材料2 方案说明3业绩的证明材料4规章制度等5人员配备6工具配置7各类证书复印件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可在此附件中提交。投标人代表签字: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投标(招标编号:),如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招标服务费。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对此无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邮 编: 电 话:传 真: 日 期:退回保证金说明函致: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参与项目编号为的 (项目名称) 投标,提供人民币元保证金,当可以退回时,请退回到我公司以下帐户:1.开户名:2.开户行:3.帐号: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2011年月 日附: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单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廉洁自律承诺书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项目名称:为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向贵单位承诺如下事项:一、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除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要求外,我方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国家、地方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不发生损害上述原则及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三、与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机构、评审专家、工作人员及其他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主要有:1、不向上述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2、不为上述人员或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3、不为上述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不为上述人员或单位提供可能影响采购活动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严格执行采购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发生本承诺书第三条中所列不良行为。五、发现采购活动各方当事人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主动向其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举报。六、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管。在采购活动中出现违反本承诺书规定行为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处罚,因违法违规行为给其他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规定予以赔偿。七、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采购文件的必备要件。在投标、报价时,由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随报价、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可视为未实质响应采购文件,自愿接受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八、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第六章附件闽侯县财政局闽侯县监察局侯财采﹝2012﹞163号———————————————————————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青口、上街投资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为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验收和履约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是明确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书,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法签订,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招标文件要明确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招标文件要明确合同的主要条款和合同签订方式,包括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验收程序和要求、合同内容及价格调整的约定和程序、付款程序和条件、违约赔偿和处罚程序、争端解决程序和方法等内容。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是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合同条款应符合《合同法》及有关政策规定。(二)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以及承诺的事项均应作为签订书面合同书的内容。采购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长期货物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四)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所签订的合同书不得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负责招标(采购)事务的代表与负责合同审核签订的代表应分开。合同签订人员应认真核对合同草案、招标文件以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包括澄清)的内容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五)为保证合同有效执行,采购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中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可以支票、履约担保书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供,收取时间就在签订事合同时,合同履约完毕及时退还保证金。二、严格控制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变更等事项(一)补充合同总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采购合同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累计合同总金额不得超过原计划数。(二)与顺延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须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并出具相关说明材料,经财政部门审核后,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无候选供应商的项目依法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三)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变更、转让、中止或终止。除《政府采购法》、《合同法》规定的情形外,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变更、转让、中止或终止合同。符合变更、转让、中止或终止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三、切实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和信息统计的重要依据,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论是委托采购还是自行组织项目都应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县财政局备案。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县采购办备案,县采购办加盖“闽侯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备案专用章”印章,备案后的材料作为结算材料依据之一,未经备案的材料不得作为结算依据,采购单位财务部门要加强合同管理审核,备案资料不齐全的不得予以结算;结算价(不含追加10%的合同金额)高过中标价的合同不得予以结算。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备案后的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证金,未经备案的合同不得退还中标保证金。四、认真组织合同履约验收工作合同履约验收是检验供应商是否诚信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环节,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及时组织验收,供应商履约完毕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或采购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验收。采购人合同履约验收工作应成立验收工作组专门负责,直接参与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主要责任人不得作为验收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项目,验收工作组应不少于两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的项目,验收工作组应由采购单位领导牵头,财务、内控、纪检、资产管理、技术等部门人员参与,成员不少于四人,各部门就其职责范围提出验收意见;大型、复杂或者技术性很强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国家规定强制性检测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完整、真实地编写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验收人员应当签字并加盖采购人公章,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验收的,应出具合法的检测报告。验收中发现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或方式履约,提供的货物或工程的数量、质量、性能、功能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或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等违反合同约定的,验收人员应在验收报告中注明违约情形和事项,并及时通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依法处理。属假冒伪劣商品的,同时向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举报。采购人应依照合同规定,及时追究供应商民事责任。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合同履行完毕二十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情况和相关政府采购建议等反馈至招标代理机构。五、及时支付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统一部署,不再设立政府采购资金专户,采购人要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凭政府采购计划批复书、发票原件、验收结算书以及经备案的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及时支付政府采购资金。已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采购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直接支付给中标供应商;尚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采购单位,按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办理资金支付手续。采购人不得无故拖延支付合同资金,更不得刁难中标供应商。六、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的监督检查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将密切配合,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验收及履约情况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将合同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日常监督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政府采购合同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涉及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重点检查。对于发现的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验收及履约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依法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七、其他事项1、启用新版《闽侯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旧版《闽侯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废止执行。2、本通知自2012年4月23日起起执行。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并转知所属单位。附件:闽侯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闽侯县财政局 闽侯县监察局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主题词:政府采购 合同 监督管理 通知报送:闽侯县人民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县审计局,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闽侯县财政局 2012年4月18日印发附:闽侯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闽侯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合同号:供货单位(公章) 用户单位 供货人 接收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供货时间 验收时间 验收项目清单序号品名、规格数量验收金额(元)1 2 3 4 5合 计 使用单位使用部门验收意见: 验收人员:财务部门验收意见:验收人员:资产管理部门验收意见:验收人员:技术部门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纪检部门验收意见:验收人员:单位负责人: 公章:备注1、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验收。 2、本验收单作为财务报销必备原始凭证。 3、表格所列项目均应明确填写并盖章确认。4、验收意见不够书写可另附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