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海事大学附属北蔡高级中学特色高中建设(课程服务及论坛策划和组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在政府采购电子平台上进行,供应商必须获得带有电子印章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2) 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3)供应商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项目实施能力;(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面向 大、中、小、微、福利、监狱企业等各类供应商采购;(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磋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海事大学附属北蔡高级中学特色高中建设(课程服务及论坛策划和组织)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ITEN-ZB-********)
3、预算编号:01-20-1658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充分运用高校的优质资源,挖掘我校各学科中的航海文化教育资源,系统梳理航海文化教育在基础型课程中的渗透点,并开展对应的教学设计和课程编写,注重与学科核心素养培养相结合,根据学科新教材的要求,设计与航海主题相结合的PBL课程,将渗透点的教学设计落实在具体的课堂中,注重在学科教学中的有机渗透和融合。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航海与材料》《航海与信息》《航海与军事》《航海与环境》课程大纲设计和编写;(2)《基于地理学科新教材的航海主题PBL设计》课程编写、《基于历史学科新教材的航海主题PBL设计》课程编写、《基于政治学科新教材的航海主题PBL设计》课程编写、《基于物理学科新教材的航海主题PBL设计》课程编写、《基于化学学科新教材的航海主题PBL设计》课程编写、《基于生物学科新教材的航海主题PBL设计》课程编写;(3)《航海特色研究型及创造发明课程》课程研发和编写;(4)上海高中生航海主题教育论坛策划和组织实施。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上海市,业主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1年。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10、最高限价:
11、合同履行期限:1年
12、项目联系人:钱芳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0-29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05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提供授权代表联系手机及邮箱)、被授权人身份证(如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0-29 09:30:00至2020-11-05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3.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500元人民币)。3.2本项目无需至现场报名,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获取。供应商如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获取纸质采购文件时同时获得采购文件WORD版本。报名联系人:张佳妮,********-****。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10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1-10 0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http://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上海市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楼203室第一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项目为电子平台采购项目,请供应商代表持网上签收回执、上传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且正常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工具参加磋商。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无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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