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至柳城(六塘)二级公路施工招标公告
罗城至柳城(六塘)二级公路施工招标公告
罗城至柳城(六塘)二级公路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罗城至柳城(六塘)二级公路项目已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罗城至柳城(六塘)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12】1027号)同意立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广西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桂交办规划﹝2012﹞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业主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等,招标人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罗城至柳城(六塘)二级公路项目,连接罗城县城和柳城六塘镇,路线起点位于罗城县城,止于柳城六塘镇。路线总里程18.606公里。采用二级公路建设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设计;路基宽为10米;路面宽为9米,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梁、涵洞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为:大中桥1/100,小桥、涵洞及路基为1/50,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招标范围为:土建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绿化、安全设施等。
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1,№2),招标里程长约19公里,具体如下表:
合同号
起讫桩号
长度(米)
№1
K0+000~K9+000
8999.638
№2
K9+000~K19+562.45
9605.99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开工时间在2007年1月1日以后)
(1)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5公里的二级公路或2公里的一级路、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
(2)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5公里的二级公路或2公里的一级路、高速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
(3)累计完成10公里的二级公路或5公里的一级路、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
(4)累计完成10公里的二级公路或5公里的一级路、高速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
(上述公路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经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及A级的企业,对本项目标段投标及中标的数量不受限制;属B级的企业,对本项目标段投标时,只能投1个标段,且允许中1个标;属C级及以下的企业和新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按照《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的通知》(桂交基建发[2011]113号)及2011年度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准。
3.4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登记备案制:凡参加投标的企业须出具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本工程履约担保金要求及项目资金支付情况说明
4.1 本工程履约担保金由中标单位支付给招标人,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履约担保形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不接受银行保函。
4.2 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即支付工程款为该项目中标价款的50%,竣工验收第二年再支付剩余的50%工程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8日至 2012 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南宁市双拥路20号南鹰宾馆5号楼3楼(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拟投标段的贰级注册建造师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的以下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有效的)、身份证,以及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的身份证及上岗证,安全员须具备合格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述人员还须提供由社保出具的本单位缴交2011年度和2012年1月至2012年8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明细单,广西区外的企业同时提供《驻桂企业单项承接工程项目登记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驻桂承接工程项目年度登记表》,《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企业承接工程项目登记表》,《河池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分站登记备案的登记表》。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备案表中的人员,须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原件核查。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标段数量不做限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但标段投标的数量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工程师职称,自2007年1月(所担任职务的项目的开工时间在2007年1月1日以后)起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已交工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贰级执业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和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及其他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7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全新U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5.3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招标人。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2年10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宁市双拥路20号南鹰宾馆5号楼3楼(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签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招标人将在距开标时间7天前将投标控制价上限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www.gxdot.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查收,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解放路73号
邮 编: 546400
联 系人: 韦朝清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LC8212117 @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0号
联 系人: 秦昌年
电 话: 151*****285、****-*******
传 真: ****-*******
电子邮件: ZHGXFGS@163.com
2012 年9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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