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会议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满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会议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满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会议室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保定市满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满城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10月29日09:5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0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供应商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采购人指定会议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11月09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供应商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采购人指定会议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
预算金额 | ¥34.67277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明浩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保定市满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满城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明宇****-******* | ||
代理机构名称 | 保定市安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保定市复兴路77号福堡秀域商务楼B座6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明浩 ****-******* |
项目概况
满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会议室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定市复兴路77号福堡秀域商务楼B座6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JZB2020-10006
项目名称:满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会议室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会议室改造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5日历日。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定市复兴路77号福堡秀域商务楼B座603室
方式:现金、现场发售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采购人指定会议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采购人指定会议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建设地点:满城区消防救援大队院内。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文件获取: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获取招标文件。
3.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依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次招标执行最低标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计取。代理服务费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费率计取,按工程计取。
5. 质疑、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6)质疑、投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6.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定市满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满城区
联系方式:赵明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定市安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复兴路77号福堡秀域商务楼B座603室
联系方式:李明浩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明浩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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