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油田第六采油厂2020年油气回收装置招标公告

大港油田第六采油厂2020年油气回收装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大港油田第六采油厂2020年油气回收装置采购项目


第六采油厂2020年油气回收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GYT-2020-067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六采油厂2020年油气回收装置采购项目已完成审批,以招标编号:DGYT-2020-0673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第六采油厂羊中心站建有原油拉运站1座,位于羊中心站北侧,主要承担羊三木油田合格原油装车外运,平均日拉运合格原油500t。主体工艺为低含水原油经过装车泵提升后通过Φ219×7的供油管道输至装车平台,装车完成后剩余液体经Φ114×5的回流管道进入1#、2#储油罐。装车鹤管全部采用敞口装车方式。现需增加VOCs回收系统,新建油气回收装置的处理规模为110m3/h。

2.2工艺设计要求:油气回收装置采用冷凝(0-5℃)+吸附工艺,冷凝(0-5℃)+吸附后凝液的回收率不小于99%。

2.3执行标准:依据DB13/2322-2016《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执行。

2.4供货范围:(整套油气回收装置为厂家成撬提供,整撬工艺路线满足技术规格书中指定工艺路线,并达到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各项指标)

供货范围应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2.4.1供货商应根据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相应的油气回收装置1套(附带15m高排空筒一根,进气汇管压力传感器1个、便携式VOCs检测仪1台)。

2.4.2进出油气回收装置的管道需引至橇块边,采用法兰连接。供货商应提供橇块的进出口法兰(包括配对法兰)、螺栓、螺母、垫片等,并提供配套的地脚螺栓。

2.4.3供货商负责橇块内的所有仪表的设计、供货、安装和调试开车工作,提供仪表接线箱以及橇上仪表点至仪表接线箱的电缆连接。

2.4.4供货商负责橇块设备内全部电气部分的设计、供货、安装和调试开车工作,以及撬块设备内的所有范围内防雷、接地网的施工和安装,提供橇上配电柜以及橇上各用电设备至配电柜间的电缆连接。

2.4.5厂商应提供保温、保冷及其支撑结构。

2.4.6厂商应提供油气回收装置运转2年的备品备件;

2.4.7厂商应提供设备安装、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

2.4.8厂商应提供相关售后服务,至少包括现场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等;

2.4.9厂商应提供以后需维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编号、规格型号、材质等,方便用户将来购买。

2.5交货地点:第六采油厂指定地点。

2.6交货期:2020年12月10日前交货。

2.7质保服务:

2.7.1投标人应对油气回收装置的设计、制造、供货、检查和试运负有全部责任,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以及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2.7.2油气回收装置选用的所有材料和零件应该是新的高质量的,不存在任何影响到性能的缺陷。

2.7.3业主使用时若发生性能不合格,误差超标等质量问题,投标人要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2.7.4投标人负责油气回收装置的安装与现场服务,完成第三方检定,按双方确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要求后,移交业主管理。

2.7.5油气回收装置在质保期内发生的不正常磨损的零部件,或非人为原因损坏、失效的零部件和易损件,投标人应免费提供更换、维修和装运以及现场劳务服务。整套油气回收装置(含相关配件)质量保证期应从油气回收装置验收合格,并且项目产品检测、生产能力符合要求后质保24个月。

2.7.6使用寿命:油气回收装置橇块使用寿命:>20 年。

2.8产品质保期:自油气回收装置开车验收技术指标合格之日起24个月。在质保期内,供货商应免费提供易损件,确因产品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时,供货商应无偿及时为用户修理或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产品使用寿命必须大于20年。吸附剂使用寿命必须大于5年。

2.9服务要求: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设备及配套设备的设计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对所提供的设备负全面技术责任。产品因设计、制造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供方应免费更换或修理。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QHSE标准。在产品安装、调试施工作业时,严格遵守有关防火(防爆)、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

验收:油气回收装置开车验收后投标人须委托有资质的且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连续72小时内6次检测均满足技术规格书中指标的要求,且外排指标满足非甲烷总烃排放值<80mg/m3,苯排放值<1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值<40mg/m3,即为验收合格。期间有一次检测未能达标,视为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售后服务:系统验收完毕后即进入售后服务阶段。在招标人对于产品提出新的要求时,及时响应,最大可能满足招标人要求。在保修期内,供货商应免费提供售后服务,超出保质期后由业主与供货商协商确定。履行售后服务包括如下内容:

提供备品、备件等服务;

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提供电话传真等技术咨询服务。

售后服务人员将在8小时内响应并提供解决方案,如需现场服务,相关技术人员48小时内到达现场。紧急情况时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位。若出现重大事故,公司相应主管经理及时到达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注册独立法人实体、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制造商;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20日期间石油石化行业原油或储罐VOCs吸附冷凝回收处理成功业绩至少1个(提供合同及主要设备清单页等证明)。提供的参数应包括:油气回收装置的处理能力、外形尺寸、接管尺寸、压力等级,用户名称和地点,联系电话,供货年份。

(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18年及2019年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未完成上年度审计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上年度投标人企业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告、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附注)(提供清晰彩印盖章扫描件);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至今)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7)准入要求:投标人应取得大港油田公司(物资)准入资格,准入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内容(见招标范围),若准入范围不包括所投标范围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凭中标结果公示,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中标项目的增项;不具备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的中标候选人7个工作日内凭中标结果公示,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取得准入资格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8)其他要求:

A、投标人必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自产冷凝(0-5℃)+吸附工艺设备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报告;

B、投标人提供所购压力容器原厂的二类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提供压力管道和压力管道元件安装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C、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有防爆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ExdⅡBT4及以上等级的防爆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D、投标人应有公正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版质量标准认证证书(提供清晰彩印盖章扫描件)。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投标人不得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一经发现,情节严重的,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向公司相关主管处室报告,暂停或取消其在油田公司范围内市场准入、工程项目招投标等资格。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3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现金业务。

4.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

5.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5.2.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2.6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六、发布公告的。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八、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邮编:300280

联系人:宋永泽邮箱:********72@qq.com

电 话:***-********手机:188*****262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8570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公司企管法规处 联系电话:***-********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油气回收装置 第六采油厂 油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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