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汤镇“宝达养生郡”住宅小区三期1#-8#楼工程招标公告

东汤镇“宝达养生郡”住宅小区三期1#-8#楼工程招标公告

1、凤城市东汤镇“宝达养生郡”住宅小区三期项目已经丹发改审批字[2012]29号文件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按照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12]43号文件对该项目的1#-8#楼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1#、4#、7#楼工程,建筑面积:15803平方米;

第二标段:2#、5#楼工程,建筑面积:12985平方米;

第三标段:3#、6#、8#楼工程,建筑面积:6621平方米;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5409平方米,框架五、八、十一层,建设地点在凤城市东汤镇。开、竣工时间:2012年11月2日—2013年6月30日。

3、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6日14:00时。地点为: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凤城市凤山路76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施工资质,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建造员或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建造师,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保证金:1万元/标段。

5、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9日至2012年10月9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11:30时至下午14:00-17:00时(地址:凤城金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6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IC卡、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丹东市宝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凤城市

联系人:回金平

联系电话:139*****658

招标代理人:凤城金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凤城市凤凰大街11号

邮编:118100

联系人:翟莹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fcjszbdl@sina.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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