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理工大学桐乡研究院实验室红外光谱仪采购及安装项目非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理工大学桐乡研究院实验室红外光谱仪采购及安装项目非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理工大学桐乡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浙江理工大学桐乡研究院实验室红外光谱仪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浙勋代理【2020】205C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红外光谱仪采购及安装(允许进口产品)。预算价30万元,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设备及系统的安装并调试成功。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标的,应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11日(报名时间截止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仍可获取招标文件);
2.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采购文件发售地址:桐乡市振兴东路金东大厦1幢5楼招标代理部;
4.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现场免费获取;
5.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标的按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递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拒绝,且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9日09:00时整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分别按要求密封送交到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楼开标室(桐乡市振兴东路金东大厦一幢六楼),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9日09:00时整
八、开标地点: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楼开标室(桐乡市振兴东路金东大厦一幢六楼)
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信息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一、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人:钟女士****-********)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十二、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招标公告发布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浙江理工大学桐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女士,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桐乡市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157*****010 传真:****-********
地点:桐乡市振兴东路金东大厦一幢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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