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渔沟中心卫生院医养融合服务中心公开招租公告

淮阴区渔沟中心卫生院医养融合服务中心公开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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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8

淮安市淮阴区渔沟中心卫生院医养融合服务中心公开招租公告


出租标的名称

淮阴区渔沟中心卫生院医养融合服务中心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HACQ-*******-HY

挂牌起始日期

2020/10/28

挂牌期满日期

2020/11/6 (截止当日17:30)

挂牌公告期

7个工作日

批准单位

淮阴区财政局

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出租方名称

淮安市淮阴区渔沟中心卫生院

出租标的概况

出租面积约13500平方,必须用于运行医养结合项目,承租人需自备医养相关的自主信息化管理系统用于运营管理,现场地装修暂未完成,场地消防手续暂未办理。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淮安天昊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报告书编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

2020年9月16日

租金总估价

3500万元

租赁期

20年

租金参考价

175万元/年*20=3500万元(每次报价增加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的整倍数,报价最高者即为成交人)

特别事项说明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招租人:陈先生,电话:139*****978

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承租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

2)意向承租人具有AAA级信用等级(提供经淮安市信用办备案的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

3)意向承租人具有医养结合项目案例(提供2017年以来与一级及以上公办医疗机构签订的相关医养结合协议或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4)意向承租人具有与养老相关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备查文件

一、相关部门的批准出租文件;

二、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

三、评估报告;

四、其它

其他说明

一、意向承租方须申请材料:(所有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资审材料中)

(1)意向承租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

(2)意向承租人具有AAA级信用等级(提供经淮安市信用办备案的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

(3)意向承租人具有医养结合项目案例(提供2017年以来与一级及以上公办医疗机构签订的相关医养结合协议或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4)意向承租人具有与养老相关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招租实施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login.aspx),并在资审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方须申请的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网上操作指南:

(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995abe66-316d-46f4-ac3d-dcbc41b495dc&CategoryNum=005007);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疑问,可咨询国泰新点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二)在竞租前,交易中心将会同招租人根据报名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报价账号及密码”。

(三)交易方式: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意向承租方。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经批准后,可采取以不低于竞租参考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方协议租赁。

(四)竞标地点:网络竞价(意向人无需到达交易中心参加竞标)。竞价地址: http://222.184.89.82:8001/hajj

竞标时间:2020年11月11日 上午 10:00


4.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在2020年11月10日16:00前缴纳竞租保证金350万元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账户(打款时需备注项目名称),并到中心财务304室盖章确认,中心财务确认后到交易中心202办公室确认,确认后以确定正式参加竞租。

开户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安淮阴支行

开户账号:****************0 (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财务室电话: ****-********杨会计

(2)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租赁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运行后折抵租金)并与招租方签订《医养融合服务中心租赁合同》。本次竞租产生的其它所有税费由交易成交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未成交人成交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租保证金,成交人竞租保证金在交清各项费用及款项后携带合同、竞价保证金票据(招租方盖章同意退还)至中心办理退还手续。

5.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参照苏价费(2017)231号向承租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基数标准为竞价总额/20)

三、特别提示:

1、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的简要说明,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竞租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了解本公告中备查文件,并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2、承租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协议、付清相关价款。如不及时签订合同及缴款,招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后成交人如放弃,其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不允许再参与本项目下次竞租。同时出租方有权要求弃标者赔偿因其弃标造成的损失(即弃标价与最终成交价的差额)。总金额在三万元(含)以上的,出租单位则和有关部门有权将其不诚信行为报信用管理部门。


联系方式

淮安市淮阴区渔沟中心卫生院

陈先生 电话:139*****978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

厉女士 电话:****-********


















医养融合服务中心租赁合同

招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积极响应国家鼓励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保障,创新养老医疗服务特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立足互利共赢,优势互补,现就【淮安市淮阴区渔沟中心卫生院】医养服务中心(后面简称为“医养服务中心”)租赁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主要内容:乙方租赁甲方医养服务中心,用于运行养老服务项目,不得改变用途。甲方有偿按照公立医院规范要求为乙方提供医疗、心理咨询等配套服务。

1.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淮安市淮阴区渔沟中心卫生院医养楼】位于淮安市淮阴区渔沟镇渔沟医院院内,总投资约6700万元,建筑面积17143㎡,乙方使用甲方医养融合中心13500㎡(地下室50%、医养楼六楼区域除外),205张医养融合床位。

2、医养服务中心的所有权系甲方所有,甲方负责装修、办公家具、老人室内家具及办理好有关消防等手续后移交给乙方使用(以最终移交清单为准)。乙方承担老年人托养等社会福利工作,保证入住老人得到优质的服务,按有关要求做好整个医养服务中心的经营管理工作。

3、养老、康复服务由乙方提供,养老、康复服务收入归乙方,并由乙方承担经营主体责任;甲方向乙方提供医疗、心理咨询等配套服务并收取费用,仅在已提供的医疗服务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严格按照《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管理,从事老年人的护理、文化娱乐、健康膳食、一般健康管理等服务。不得以转让、租赁、担保、抵押等形式转移医养服务中心的任何财产及经营权。

5、乙方负责医养服务中心经营范围内,必须办理的相应行政许可及相关登记证照的办理以及服务设备的购置,并负责设备的维修及更换。

6、乙方负责智慧养老系统建设,采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构建SaaS化平台,包含养老运行系统、移动护理APP、子女关爱APP、微信公众号、监管系统等,形成集管理、服务、运营、汇报为一体的综合性管理云平台及LED大屏展示功能,实现养老机构信息化管理、康复护理、生活照护、健康预警、亲情互动等互联互通的管理模式。

7、乙方负责人员岗位配置及服务项目设置,护理人员按规定比例配备并持证上岗,依法规范用工,对于甲方已招聘人员,乙方可优先考虑聘用,并承担所有用工主体责任。

8、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接受并服从政府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

9、甲方提供的电梯、热水系统、厨房设备、盥洗设备等硬件设施和初始配备的不动产供乙方使用,物品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直接使用的物件、设备等,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维修,大件、整件设备超出使用寿命年限,经专家论证后确定已达到报废、不能使用且必须更换时,更换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共同使用部分,维护、维修、更换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比例按照使用面积均摊)。

第二条项目租赁期限:

(1):医养中心租赁期限:二十年整;租赁期限以医养中心装修竣工交付时间为准(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与入住老人所签协议不得超过本协议期限。

(2):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二十年期限内乙方支付甲方总额费用为 。支付方式及时间:乙方项目运营第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当年全额租赁费用,下一年度支付以十二月整为周期。

缴费时间

缴费金额

第一年---第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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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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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年---第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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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年---第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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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年—第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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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成交价


第三条如双方“调整或升级合作项目”,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第四条 战略收购协议:医养服务中心运营满两年,乙方启动对甲方医养服务中心资产收购流程,严格履行国有资产出让报批程序;收购事宜另行协商,收购签约生效后,此协议自动解除。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

1、非乙方投入资产的处置权;

2、政府护理性床位建设补贴和政府对医养建设相关资金扶持获得权;

3、为乙方提供医疗、心理咨询等收益权;

4、甲方对乙方安全生产监管权。

5、乙方在运行过程中如需改造或装修,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要满足消防等规范要求,相关消防等报批手续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予以监督。

甲方义务:

1、确保于2021年2月底前完成装修、办理好有关手续,满足乙方办证前置条件,供乙方入驻经营,装修期间乙方提前介入,如需改变功能布局,应提前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2、协助乙方争取除护理性床位运营补贴之外及符合政策的政府性资金补助;

3、协助乙方处理与项目物业有关的纠纷;

4、为乙方养老服务机构设置、相关证照办理、能源转供、正常运行及品牌建设等方面予以协助;

5、协助乙方拓展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健康服务产品等事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权利:

1、非甲方投入资产的处置权和使用权;

2、养老功能区域甲方投入资产的使用权;

3、政府护理性床位营运补贴获得权;

4、提供养老、康复服务并获得收益;

乙方义务:

1、承担医养服务中心的能源、收视等费用,共用部分的水、电、能源、收视等费用由双方按面积均摊。

2、租赁期内,乙方使用区域的甲方固定资产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需要功能布局调整,乙方应提前书面告知甲方,经协商解决,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改造,费用由乙方支付;运行过程中,重新装修,需在甲方同意下,并满足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情况下进行,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3、按照甲方装修交付时间,确保2021年期间运行开业。

4、乙方承担医养楼合作区域内的用电、用水及消防等安全主体责任,承担工作人员、入住人员、陪护人员及长者探视人员等任何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安全责任。涉及甲乙双方公共安全管理部分,乙方无条件按照有关条例、规范及甲方意见执行,乙方范围内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安全协议另行签订)。

5、乙方应积极承担甲方单位外来人员参观、学习义务。

第七条为保障项目资产的安全完整,租赁期内双方共同参与项目资产盘点核查,留有连续、完整的影像资料。

第八条协议的解除

租赁期内,对于协议的解除,约定如下:

1、如遇不可抗力解除协议,双方投入损失自行承担;同时,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共同做好入住老人的交接工作;

2、因国家或行业政策调整、体制改革、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不可抗力原因在协议终止或解除时,参照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处置。

3、双方未按照协议要求执行构成违约的,无合理理由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一次性赔偿租赁期最后一年租金的三倍且不包含当年租赁费用。

4、如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协议的,除按上述第3条规定外,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做好入住老人的交接工作;甲方投入损失具体以双方商议为准。

5、双方各自负责各自债权债务的处置。协议期满,本协议自动终止。

6、协议执行过程中及结束,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方,也不得通过股份(股权)变更的形式进行转移,否则视为违约。

7、协议期满,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各自负责己方债权债务的处置。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淮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赁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运行后折抵租金。

2、该项目相关的后续“调整或升级合作项目”需要合作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本合同中甲乙双方联系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贰份,产权交易机构留存一份。

6、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年 月日 年月日



****************79

HACQ-*******-HY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租 融合 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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