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一期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一期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一期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货物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00]MHZB[GK]*******、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一期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一期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1-23 10:45(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0]MHZB[GK]*******
项目名称: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一期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70000元
投标保证金:34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呼吸机内部回路消毒机 | 1(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70000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内镜消毒柜 | 1(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00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3-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高压灭菌器 | 1(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24000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4-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立式灭菌器 | 4(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26000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5-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单腔清洗消毒器 | 2(套)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6-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四舱全自动清洗消毒器 | 1(套)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7-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大型清洗消毒器 | 1(套)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8-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脉动真空清洗消毒器 | 1(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380000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9-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软式内镜清洗消毒器 | 1(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350000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0-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脉动真空蒸汽灭菌器 | 3(套)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 1(套)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2-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环氧乙烷灭菌器 | 1(套)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3-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单、双极反渗透纯水处理系统 | 1(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300000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4-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快速风干柜 | 1(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50000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5-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医用低温真空干燥柜 | 1(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380000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6-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内镜清洗工作站(软镜) | 1(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000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7-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内机清洗工作站(硬镜) | 1(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250000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8-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多功能清洗工作站 | 2(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580000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9-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床单位消毒机 | 17(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53000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0-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等离子空气消毒机 | 82(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328000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双槽自动清洗机 | 4(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2-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清洗工作站 | 1(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280000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3-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手机清洗消毒机 | 1(套)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 | 120000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4-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封口机 | 1(套)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 | 40000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5-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高温高压蒸汽灭菌器 | 2(套)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 | 110000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6-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消毒灭菌辅助设备 | 1(套)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 | 30000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7-1 | 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 1(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7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3)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包2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2)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3)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包3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2)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3)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包4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2)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3)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包5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2)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3)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4)明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描述: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包6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2)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3)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4)明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描述: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包7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2)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3)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4)明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描述: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包8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2)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3)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包9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2)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3)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包10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2)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3)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4)明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描述: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包1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2)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3)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4)明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描述: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包12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2)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3)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4)明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描述: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包13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2)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3)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包14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2)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3)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包15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2)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3)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包16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2)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3)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包17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2)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3)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包18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2)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3)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包19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2)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3)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包20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2)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3)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包2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2)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3)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包22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2)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3)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包23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2)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3)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4)明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描述: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包24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2)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3)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4)明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描述: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包25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2)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3)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4)明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描述: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包26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2)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3)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4)明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描述: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包27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2)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3)明细:投标人应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许可证描述: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5、6、7、10、11、12、23、24、25、26)。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最新一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最新一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于所有合同包)。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填写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其他政策:(“无”)。上述数字指合同包号(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0-29 11:45至2020-11-13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1-23 10:45(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
联系方式:136*****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上浦路南侧富力中心C区C2#楼12层19商务办公
联系方式:****-******** 180*****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小芳
电 话:****-******** 180*****588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
2020-10-29
招标
|
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