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园区七区软基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园区七区软基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软基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园区七区(T1区)软基处理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B(建设)T(移交)方式建设。建设资金由中标人融资、投放,待项目建成移交园区后,由园区财政分期偿还;项目施工由中标人负责。

2.1项目名称: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园区七区(T1区)软基处理工程

(BT建设项目)。

2.2项目地点: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

2.3资金来源:由中标单位投资解决。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内容:项目的融资、建设、移交。

2.6工程内容: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园区七区(T1区)软基处理工程

(详见招标文件)。

2.7项目周期:2012年10月30日至2013年06月30日。

2.8项目回购

(1)回购期二年;

(2)回购期:经竣工验收合格后起计算;

(3)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2.9投标保证金:4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7000万元且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2年09月29日至2012年10月0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11房间)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6)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报名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9日09:00时。

5.2 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9日09:00时。

5.3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宏冠大厦七楼会议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船舶修造产业园项目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 开户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帐 号:135*****0003330

邮 编:11000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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