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及辅机/除尘设备/供配电设备等货物招标公告

锅炉及辅机/除尘设备/供配电设备等货物招标公告



锅炉及辅机/除尘设备/供配电设备等货物招标采购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受乌兰察布市察哈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乌兰察布市察哈尔经济开发区和集宁新区集中供热工程所需货物实施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具体要求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一步得到信息,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1、项目简介:本项目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投字[2012]3328号文件批准,建设规模为70MW热水锅炉10台及相应设施,项目业主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本次招标的货物有70MW链条式热水锅炉两台及相关辅机(包括:鼓引风机、水泵、除渣器、脱硫除尘器、软水设备、除氧器、除污器等)、管件、阀门、换热设备、胶带输送机、各种变配电设备、电线电缆、自动化控制系统等。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贷款。
3、交货时间:具体按招标文件。
4、交货地点:乌兰察布市察哈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热源厂。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依法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格的法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合格的纳税人;
3)投标人及投标货物应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的资质证书。锅炉投标人应具有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
4)2009年(含)以来,有与招标货物相同或类似业绩且运行情况良好。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每日8:30-17:00时(节假日除外)。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证件:
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经办人需出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类似项目业绩原件及复印件;
8、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书院西街15号四楼大厅
9、招标文件售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标书售出后不退。
1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见招标文件.
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1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和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款应汇至以下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新城支行
账号:****************027214
行号:********2108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联系人及电话:于春元186*****644付茂勇133*****018
固定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159*****587
传真:****-*******
联系人:梁栩?、李慧晔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书院西街15号
邮编:010010
邮箱:nmctgjzb@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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