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5万吨建筑材料招标公告

产5万吨建筑材料招标公告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

关于对石门县蒙泉镇将军山诚信沙厂年产5万吨建筑材料项目

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0-10-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石门县蒙泉镇将军山诚信沙厂年产5万吨建筑材料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石门县政务服务中心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窗口)、****-*******(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

通讯地址:石门县宝峰街道双宝路(石门县市民之家)

邮编:4153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或减轻不良环境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万吨建筑材料项目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蒙泉镇将军山三星寺青峰煤矿二小区

石门县蒙泉镇将军山诚信沙厂

湖南美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石门县蒙泉镇将军山诚信沙厂拟投资140万元在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蒙泉镇将军山三星寺青峰煤矿二小区建设年产5万吨建筑材料项目。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000 m2,其中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为1400 m2。建设单位拟建设一条年产5万吨建筑材料生产线,厂区由原料堆放区、生产区、产品堆放区、生活办公区等组成。原料区、生产区和成品区均位于钢结构厂房内。厂区侧设有车辆停靠区、地磅、办公室等,钢结构厂房东侧用地闲置,约为200 m2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为装卸扬尘、破碎和筛分粉尘、堆场扬尘、运输扬尘和汽车尾气。破碎和筛分粉尘经负压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之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他粉尘经采取采用厂区钢棚密闭、洒水抑尘、厂区进出道路进行硬化或铺设碎石等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主要污染物均为BOD5、COD、NH3-N、SS。生活污水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营运后噪声主要来自颚式破碎机、对辊式破碎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级值在70~100dB(A)之间。经采取基础减震、密闭隔声等噪声治理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墙体隔声后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废:

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固废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制砂生产线产生的除尘器粉尘。除尘器粉尘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公司在厂区设置了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2

年产5万吨建筑材料项目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夹山镇官渡桥居委会四组

石门县夹山镇官渡昌全碎石厂

湖南美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石门县夹山镇官渡昌全碎石厂拟投资30万元在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夹山镇官渡桥居委会四组建设年产5万吨建筑材料项目。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666.67 m2,其中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为1480 m2。建设单位拟建设一条年产5万吨建筑材料生产线,厂区由原料堆放区、生产区、产品堆放区、办公区等组成。原料区、生产区和成品区均位于钢结构厂房内。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为装卸扬尘、破碎和筛分粉尘、堆场扬尘、运输扬尘和汽车尾气。破碎和筛分粉尘经负压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之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他粉尘经采取采用厂区钢棚密闭、洒水抑尘、厂区进出道路进行硬化或铺设碎石等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主要污染物均为BOD5、COD、NH3-N、SS。生活污水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营运后噪声主要来自颚式破碎机、垂式破碎机、分级筛、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级值在70~100dB(A)之间。经采取基础减震、密闭隔声等噪声治理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墙体隔声后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废:

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固废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制砂生产线产生的除尘器粉尘。除尘器粉尘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公司在厂区设置了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3

年产8万吨建筑材料项目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楚江街道龙凤社区二分厂

石门县运清塑框厂

湖南美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石门县运清塑框厂拟投资120万元在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楚江街道龙凤社区二分厂建设年产8万吨建筑材料项目。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500 m2,其中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为4000 m2,建设单位拟建设一条年产8万吨建筑材料生产线,厂区由原料堆放区、生产区、产品堆放区、办公区等组成。原料区、生产区和成品区均位于钢结构厂房内。配电间、危废间和一般固废间为砖混结构,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40 m2,位于钢结构厂房的北侧。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为装卸扬尘、破碎和筛分粉尘、堆场扬尘、运输扬尘和汽车尾气。破碎和筛分粉尘经负压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之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他粉尘经采取采用厂区钢棚密闭、洒水抑尘、厂区进出道路进行硬化或铺设碎石等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4)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主要污染物均为BOD5、COD、NH3-N、SS。生活污水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对辊式破碎机、分级筛、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级值在70~100dB(A)之间。经采取基础减震、密闭隔声等噪声治理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墙体隔声后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废:

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固废生活垃圾、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制砂生产线产生的除尘器粉尘。除尘器粉尘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公司在厂区设置了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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