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思练镇练江村等2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社会投资人公开招标公告
忻城县思练镇练江村等2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社会投资人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华义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忻城文旅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忻城县思练镇练江村等2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忻城县思练镇练江村等2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社会投资人
二、项目编号:2020-G3-00067-HYZZ
三、招标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治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1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实施意见》(厅发〔2019〕1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9号)等精神,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国有、民营、社会组织等经济组织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通过运用市场化,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的机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社会投资主体,实施忻城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工作。
2、忻城县思练镇练江村等2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包括:土地整治类项目、生态修复类项目、乡村建设类项目、产业发展类项目等四大类型建设内容。其中
(1)土地整治类项目,包括:①耕地提质改造,实施规模115.0402公顷;②残次林地整治,实施规模11.1948公顷;③生态型土地整治,实施规模4.9028公顷。投资估算价:6686.56万元。
(2)生态修复类项目,包括:①思练江河道治理6.2公里;②坑塘治理8座;③25个聚集居住区的村庄生态环境建设;④8公里村道路两侧绿色长廊改造;⑤建设河流两岸骑行(步行)道6.2公里;⑥25个聚集居住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投资估算价:3900.00万元。
(3)乡村建设类项目,包括:①村庄基础设施建设;②村庄风貌提升工程。投资估算价:6315万元。
(4)产业发展类项目,建设符合当地实际情况且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项目。(产业发展类项目投资不纳入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价)
(5)投资估算总价:16901.56万元。
3、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工程复核单位、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单位、工程结算审计单位、财务决算编制单位由招标人另外招标或者委托,不包括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
4、产业建设投资单位由中标人另外招标或者委托,不包括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
5、招标人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指定专业对口部门与中标人对接项目开展相关工作并对中标人的项目开展工作进行监督。
四、时间要求:
1、总工期为36个自然月。本项目由中标人统筹安排分批次进行实施。包括完成项目的各类规划设计、测量、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产业发展建设,并配合办理规划方案报批、施工图审查备案批复、合同备案、初步设计批复、质量安全监督、报监等手续,并在技术交底阶段与施工单位做好充分对接。
2、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如自然灾害、国家和自治区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等)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实施的,约定完成的时间相应往后顺延。
3、后期管护: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为了项目能发挥最大的效益,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的管护有限期为3年,镇、村、村民小组及投资主体签订四方管护协议,由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以及投资主体共同管护。
五、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规划设计、施工建设一体化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规划设计服务内容包括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村庄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和基本农田补划方案、项目测量、土地整治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生态修复类项目工程设计、村庄基础建设工程设计、村庄风貌提升设计、技术交底等内容;施工内容包括开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产业发展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符合当地实际情况且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项目。
六、资金来源: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6901.56万元,占补指标交易反哺资金10215万元(最终以实际占补指标交易所得收益为准),社会资本6686.56万元(土地整治类项目由中标单位全额投资建设,由招标人以占补指标交易所得收益结算投资费)。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实施方案、可研、测量、规划设计编制、工程施工、项目验收等在项目预算范围内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乡镇工作经费;拆迁青苗补偿费;土地租赁费用及后期管护费用;土地租赁及补偿费用;监管费用(预算编制、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工程复核单位、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单位、工程结算审计单位、财务决算编制单位由招标人另外招标或者委托,不包括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需费用由社会资本投资单位承担,按招标人与此项目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约定支付);其它不可预见费。产业发展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由中标单位按照自行策划的产业项目投资估算进行资金筹集,不包含在本项目的总投资估算中。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经营,营业范围必须包含土地整治类(含对土地开发工程项目、土地整理、开垦、复垦工程项目的投资、土地平整工程、土地整治服务)或农业投资类或农业服务类。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2.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2具有土地规划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2.4项目专职安全员:配备2人,且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由投资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投标人须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专业技术水平。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不需要现场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可通过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来宾)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00)
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3、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来宾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529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银行账号:****************0,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银行账号:****************4261,
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88,
4、投标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备注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码”如字数太多名称可简写。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只接受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的款项,退回亦只退回原汇出单位基本帐户。对非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的款项一律不予认可。
注:投标人所提交的保函其有效期不能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且仅限于当次投标项目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11月24日10时00分,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开标厅详见显示屏安排)(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网银转账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银行转账凭证均可),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ztb.gxi.gov.cn、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bsggzyjyzx.com发布。
十二、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忻城文旅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忻城县城关镇城南新区壮乡路人社综合培训中心四楼
联系人及电话:蒋工 188*****818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华义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5号福岭花园1栋1单元101号
项目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忻城县自然资源局电 话:****-*******
2020年10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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