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会议电视系统多点控制单元采购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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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会议电视系统多点控制单元采购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会议电视系统多点控制单元采购项目收到以下问题,现就该问题做出答复:
序号 | 提问内容 | 回复 |
1 | 在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 第2.2.3要求: “★”号标注的部分须提供技术支撑材料,技术支撑材料可以是制造商公开发布且含有技术参数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制造商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技术文件或投标人承诺可证明满足条款的材料或评审专家认可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而在第五章第二部分技术需求部分,有一些技术项要求: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如MCU 4、6条;会议管理平台第9、12条。这两个地方要求不一致。如果某技术项要求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而投标人未提供该报告,只按照评分办法前附表2.2.3中《投标人承诺可证明满足条款的材料》是否还有效? | 技术需求部分中“★”号条款对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具体要求的,须按“★”号条款描述的要求执行;“★”号条款对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描述的,可按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中要求提供的技术支撑材料执行。 |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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