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DRGS区域平台建设等招标公告
卫健委DRGS区域平台建设等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委托,对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对接长治市卫健委DRGS区域平台建设等项目招标公告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对接长治市卫健委DRGS区域平台建设等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编号:DHZB-CFW-*******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二包,投标人所投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项目预算 | 备注 |
一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对接长治市卫健委DRGS区域平台建设 | 详见招标文件 | 45万元 | |
二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公共卫生信息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41万元 |
2、要求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3、范围包括:详见招标文件。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服务地点: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5、服务期限:1年
四、参与招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服务能力;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文件;
3、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完税凭证;
4、投标截止日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及明细(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明细表中);
5、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身份证明书;
7、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8、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
9、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0、“信用中国”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如无失信被执行以及相关黑名单的情况,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承担一切后果;
以上证件的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4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长治市英雄南路锦东大厦三楼314办公室
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地点:长治市英雄南路锦东大厦三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长治市英雄南路锦东大厦三楼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及《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官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治市英雄南路锦东大厦三楼314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及传真:18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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