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局集团公司西成公司委托银西铁路甲供反恐防暴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西安局集团公司西成公司委托银西铁路甲供反恐防暴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受西安局集团公司委托,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西安局集团公司西成公司委托银西铁路甲供反恐防暴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为基建,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到货时间 | 到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保证金(元) |
包件1 | 爆炸物探测仪购置 | 爆炸物探测仪 | 台 | 7 | 西安站 | 2020-11-30 | 彬州东、永寿西、乾县、礼泉南、咸阳北塬站 | 详见招标文件 | 12810.00 |
包件2 | 防冲撞石球购置 | 防冲撞石球 | 个 | 410 | 西安站 | 2020-11-30 | 彬州东、永寿西、乾县、礼泉南、咸阳北塬站 | 详见招标文件 | 5000.00 |
包件1:
1.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产品应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能够提供2018年以来2份投标产品的销售合同,并提供合同对应业绩使用单位良好报告;
4.投标产品须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包件2:
1. 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产品应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能够提供2018年以来2份及以上投标产品的销售合同,提供合同对应业绩使用单位良好报告;
4.投标产品须具备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获取标书。(报名时间为每日早8:00-晚6:00)
报名方式:登录网址http://113.201.60.212:6130/gyszzbm/gysRegister?operType=gys_input_bmInfo2&xmbh=********&zb_num=1进行报名,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资料。
联系人:成女士,联系电话及传真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成功后按照短信提供的网址及认证码下载招标文件及“报价程序”。
4.4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5 投标人报名后无故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将不再接受其参与该项目重新采购。
4.6投标人报名成功获取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时,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相关要求。
5.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20年11月11日下午14:00~15:00在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第一开标室)当面递交给招标人。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1日15时00分。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及传真电话:***-********、***-********。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定于2020年11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第一开标室)。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代理机构: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铁路局支行
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
邮编:710054
联系人:成女士,李先生
联系方式:***-******** 、********
***-********、82324223
八、其他要求
1.中标人须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项目以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本公告在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95306.cn/)上发布。
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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