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2012年计算机类常用办公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对广州市公安局2012年计算机类常用办公设备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2-ZB0161B)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2年09月29日至2012年10月11日五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2-ZB0161B。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2012年计算机类常用办公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030208、A
********、A030202、A030209、A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广州市公安局计算机类常用办公设备采购。采购笔记本电脑125台,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捌仟元整(¥1,168,000.00)。
5.4.实施地点:广州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5.5.工期要求: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具体进度计划由采购人下属各单位按照招标内容在供货期内与中标人协商)。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6.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购买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09月29日起至2012年10月1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9日下午2:0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4楼第三会议室。 样机演示;投标人在送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子项目1、子项目2、子项目3、子项目4、子项目5通用)要求台式电脑、笔记本、扫描仪、投影仪的配置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所响应的台式电脑、笔记本、扫描仪、投影仪样机每种型号配置各一台(样机不能共用),供评标现场测试使用,测试内容包括配置检测等,样品品牌、型号及配置必须与投标列报的一致;候选中标样品留样直至项目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邮编:51003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联系人:周毅框;联系电话: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
***-********;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
***-********查询招标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
***-********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
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
***************。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广州市政府采购广州市公安局2012年计算机类常用办公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GZIT2012-ZB0161B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温馨提示: 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一、请供应商特别留意采购文件上注明的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本中心恕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一到(哪怕只过了1秒钟),本中心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请供应商适当提前到达会议室。二、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我中心拥有二楼和四楼两个区域的会议室,请供应商留意会议室门口挂牌上标明的项目名称和编号。三、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因此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建议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留意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是否适用预存保证金。若不适用,或虽然适用但投标人未在我中心办理预存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4:30前到达我中心账户。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提前转账。若适用,且投标人已在我中心办理预存保证金的,建议将由我中心开具的预存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在投标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四、招标文件中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五、投标人如同一时间投多个项目,请委派不同的受委托人,在投标时受委托人必须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且熟知自己公司在本中心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数字证书登陆的请带上数字证书)。六、投标时必须提交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意年检标志一定要清晰)。七、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含有子项目的投标项目需分开报价,制作投标文件时可分开装订也可统一装订,但都必须密封。八、请仔细检查《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授权委托书》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或签名。九、建议将投标文件按顺序编制页码。十、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对被授权人的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十一、我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做出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投标文件的,评委会将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十二、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十三、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问题,投标人必须注意本项目中只要是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管数量多少、金额多少,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填写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请投标人在投标前仔细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
最新相关消息。(本提示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作善意提醒。若有不同,均以采购文件为准。) 广州市公安局2012年计算机类常用办公设备集中采购项目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对广州市公安局2012年计算机类常用办公设备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2-ZB0161B,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2年9月29日至2012年10月11日五个工作日。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2-ZB0161B。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2012年计算机类常用办公设备集中采购项目。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030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项目内容及需求:5.1采购内容:广州市公安局计算机类常用办公设备采购。采购笔记本电脑125台,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3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捌仟元整(¥1,168,000.00)5.4实施地点:广州市公安局指定地点。5.5工期要求: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具体进度计划由采购人下属各单位按照招标内容在供货期内与中标人协商)。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6.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7.购买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9月29日至2012年10月1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8.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9日下午2:0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10.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4楼第三会议室。11.样机演示;投标人在送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子项目1、子项目2、子项目3、子项目4、子项目5通用)要求台式电脑、笔记本、扫描仪、投影仪的配置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所响应的台式电脑、笔记本、扫描仪、投影仪样机每种型号配置各一台(样机不能共用),供评标现场测试使用,测试内容包括配置检测等,样品品牌、型号及配置必须与投标列报的一致;候选中标样品留样直至项目验收。12.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邮编:510036。1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联系人:周毅框;联系电话:********;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查询招标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71.名词解释72.关于招标文件73.关于投标人74.关于投标文件85.关于投标保证金116.关于投标费用127.关于开标128.关于评标和定标139.关于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1310.关于投标无效和废标1311.关于质疑和投诉1412.关于知识产权1413.关于保密1514.关于中标服务费15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16第一章项目概述16第二章项目需求描述18第三章设备安装、测试和验收要求20第四章售后服务要求说明21第五章付款方式说明22第三部份附件23第一章合同要求说明23第二章评标原则与方法27第三章 样表格式34附件1-1投标函34附件1-2开标一览表36附件1-3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36附件1-4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37附件1-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8附件1-6项目经理简历表39附件1-7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39附件1-82009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40附件1-9产品详细报价清单41附件1-10售后服务情况表41附件1-11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42附件1-12主要施工和检测仪器设备表42附件1-13 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43附件2-1 授权委托书44附件2-2 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45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1.名词解释1.1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1.2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1.3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1.4 投标人: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5 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域名:www.ccgp.gov.cn)。2.关于招标文件2.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2.2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具体、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3.1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通知,并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最早公告更正通知的时间为公告时间和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更正通知应当知道的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更正通知以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招标文件收受人在收到以上更正通知传真后必须书面确认(在更正通知上加盖招标文件收受人公章),并于投标截止之前将该书面确认件传真至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否则视为招标文件收受人放弃投标,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2.4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2.5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潜在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3.关于投标人3.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下列全部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3.1.1: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3.2关于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3.3非联合体投标的,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3.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3.3.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3.4按照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规定,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对于理解及把握采购内容具有一定的优势,其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可能性。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4.关于投标文件4.1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4.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投标文件目录;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产品详细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1-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经正式审计的2011年财务报告及全套报表复印件;投标人获有关部门颁发的认证证书;企业信誉相关证明资料;项目经理简历(格式见附件1-6);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格式见附件1-7);提供技术人员的认证证书等技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提供《2009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8);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3);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4);工程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工期进度表;测试、验收方案;售后服务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0);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格式见附件1-11);主要施工和检测仪器设备表(格式见附件1-12);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3); 设备资料附件。4.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2 投标文件的编写4.2.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视为投标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4.2.2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实质性响应”指符合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4.2.3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4.2.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4.3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印刷规定4.3.1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在正本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4.3.2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4.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4.4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4.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4.1.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的正本1套,副本5套,电子文件1份(光刻盘),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4.4.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章4.1.1要求单独装订成册,在正本封面上加盖公章。4.4.1.3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4.4.1.4正本和电子文件一起封装,全部副本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4.4.1.5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出具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2)各一份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4.4.2投标文件的递交4.4.2.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文件。4.4.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4.2.3投标人未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而向招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5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4.6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4.6.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4.6.2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4.7 关于报价4.7.1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4.7.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格式正确填写各种价格单,价格单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应计算正确。4.7.3每一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数字0,视报价为零,即免费;如出现空白,视为已响应但漏报价。4.7.4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4.7.5所有报价应包含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4.7.6开标一览表(附件1-2)的总报价大小写应该一致,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7.7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为准。4.7.8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7.9★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5.关于投标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应在有关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5.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5.3 ★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已办理预存保证金及与采购代理机构签署了《预存保证金协议》的投标人,不必再交纳投标保证金,也不必再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通过银行主动划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到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银行账号,并必须于投标截止日前1个工作日下午4:30前到帐,以银行提供的已到帐单位名单为准。收款单位: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账号:***************转帐事由:GZIT2012-ZB0161B投标保证金5.4 已转帐但未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必须凭退还保证金申请(注明招标编号、保证金划出时间、金额、未投标原因等,并必须注明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并加盖公章)和银行出具的保证金划帐凭证(或现金交款单)原件办理退还手续。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以上申请并核实投标保证金到账后,在5个工作日内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由于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的责任和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承担。5.5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由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5.5.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公告或《招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5.5.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由投标人立即将签订后的合同正本一份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由于投标人未能及时提供签订后的合同正本,造成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5.6 在下列情况下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6.1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其投标文件;5.6.2中标后,中标人不按中标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放弃中标;5.6.3由于中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5.6.4在招标期间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6.关于投标费用投标人须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文件准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不分担任何类似费用。7.关于开标7.1 招标采购单位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7.2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随身携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按照附件2-1格式填写)在开标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出示身份证原件、和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招标人应当拒收其投标文件。7.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唱标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唱标表上签字确认。7.4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8.关于评标和定标8.1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8.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名单由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选确定和通知。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封闭进行,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向采购人推荐第一名、第二名。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可顺选排名第二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高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20%(含)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只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8.3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8.4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9.关于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9.1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确认评标结果后或在评标结束后第六个工作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9.2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中标信息。《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标通知发出时间以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中标信息的时间为准。9.3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项目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由采购人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备案。9.4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起放弃投标的,由代理机构报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理。9.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10.关于投标无效和废标10.1 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投标文件,将作投标无效处理:10.1.1投标文件未密封。10.1.2投标函无单位盖章。10.1.3投标文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的响应导致投标无效。10.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0.1.5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0.1.6除联合体外,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10.1.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10.1.8投标设备或服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10.1.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0.1.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10.1.1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捌仟元整(¥1,168,000.00)。10.1.12投标报价低于企业的成本价。10.1.1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10.1.14不满足招标文件本部分(即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其它重要指标。10.2 下列情况出现,应予废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招标结果公告》。除10.2.4点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重新招标:10.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10.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0.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关于质疑和投诉11.1 供应商的质疑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11.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2.关于知识产权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所开发的应用软件的知识产权和专利权属业主所有,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13.关于保密未经采购人和投标人许可,双方都不得将招标文件中关于采购人的系统现状及需求情况、建设情况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4.关于中标服务费14.1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项目属于货物采购类,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2%收费,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按0.88%收费。14.2中标人须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金额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的中标信息中公布。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第一章项目概述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2012年计算机类常用办公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二、本次招标项目内容:广州市公安局计算机类常用办公设备采购,采购笔记本电脑125台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三、投标要求:1.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如果因为生产厂商无法提供的原因而提供其他品牌的设备/部件,投标人应明确说明和列出产品性能和市场情况比较表,并提出质量保证承诺。 2.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如有列出的指标参数仅起参考作用。所建议的设备的性能应达到或超过参考指标表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注意该表的值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响应建议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如果投标人只注明“符合”或“满足”,将被视为“不符合”。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影响评标结果。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建议提供的设备必须给出具体的选型依据说明,并提供有关产品说明书,这些证明文件应以附件形式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若提供的产品说明书与投标文件中建议的同一指标不一致时,应由生产厂商出具相关证明,否则以产品说明书为准。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5.★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投标产品中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已经获得CCC认证证书。6.★项目工期要求:子项目1、子项目2、子项目3、子项目4、子项目5均要求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具体进度计划由采购人下属各单位按照招标内容在供货期内与中标人协商)。7.★样机演示;投标人在送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笔记本配置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所响应笔记本配置各一台(样机不能共用),供评标现场测试使用,测试内容包括配置检测等,样品品牌、型号及配置必须与投标列报的一致;候选中标样品留样直至项目验收。8.★凡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注: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须填写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3))。 9.★投标人必须承诺供货时提供所投标设备生产厂家开具的原厂供货确认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10.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建议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已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成熟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设备厂家官方网站对应该型号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11.所有设备必须有生产厂家直接发送至采购人,并保证设备包装为完整的出厂状态。12.中标人在中标后,如因所投产品型号停产而没能供货的,应提供相当于或优于此产品型号的设备,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13.该项目由采购人下属单位(共26个,均在广州市中心城区)以采购人名义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办理款项支付手续。 第二章项目需求描述笔记本电脑125台。(1)设备1:笔记本电脑,数量:41台。(注:★单台最高限价为8000元)项目基本参数CPU优于或相当于Intel Core i7-3520M内存大于等于 4GB,DDR3 1333硬盘容量大于等于 500GB;转速大于等于7200转。显卡独立显卡,显存大于等于 1GB声卡内置芯片网卡内置10-100-1000M网卡,无线网卡,蓝牙光驱内置DVD刻录机液晶显示器14英寸——15.6英寸接口RJ45,声音输入,声音输出孔,直流电源插孔,安全锁孔,VGA接口,内置摄像头,指纹识别电池续航时间大于等于2小时操作系统预装正版 相当于windows 7 专业版 配安装介质及许可(另配正版 相当于XP安装介质及许可)★售后服务3年原厂家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含人工、所有配件及硬盘不返还条件)(2)设备2:笔记本电脑,数量84台。(注:★单台最高限价为10000元)项目基本参数CPU优于或相当于Intel Core i7-3520M内存大于等于 4GB,DDR3 1600硬盘容量大于等于 640GB;转速大于等于7200转。显卡优于或相当于 核心显卡Intel GMA HD 4000声卡内置芯片网卡内置10-100-1000M网卡,无线网卡,蓝牙光驱DVD刻录机(如没有内置式的DVD刻录机,则必须配原厂外置DVD刻录机)液晶显示器12英寸——13.3英寸接口RJ45,声音输入,声音输出孔,直流电源插孔,VGA接口,内置摄像头,安全锁孔电池续航时间大于等于6小时操作系统预装正版 相当于windows 7 专业版 配安装介质及许可(另配正版 相当于XP安装介质及许可)★售后服务3年原厂家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含人工、所有配件及硬盘不返还条件) 第三章设备安装、测试和验收要求1.设备安装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采购的所有硬件的安装和维护服务的全部内容,并在需要的时候配合设备使用单位完成整个系统的网络联调工作。若本项目采购的设备产品等方面的配置或要求中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投标人有责任和义务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补充修改方案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付诸实施。对投标人要求:1)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信誉和相关实力的技术队伍。2)投标人应本着认真负责态度,组织技术队伍,做好投标的整体方案,并书面提出长期保修、维护、服务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3)安装调试在设备到货后3个工作日内开始进行。4)所有设备均须由投标人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用户不再支付任何费用。5)自系统安装工作一开始,投标人应允许采购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起参与系统的安装、测试、诊断及解决遇到的问题等各项工作。6)投标人和产品供货商对提供的产品保证至少叁年的产品免费技术支持售后服务。2.测试和验收投标人应根据所提交的验收方案和实施办法,自行组织设备和人员,并在使用单位监查下现场进行测试和验收。2.1.开箱检验1)所有设备、器材在开箱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合同要求。2)拆箱后,投标人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供货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登记册作为验收文档之一。2.2.系统测试系统安装完成后,按照系统要求的基本功能逐一测试。1)单项测试:单项产品安装完成后,由投标人进行产品自身性能的测试。设备通电测试应单台进行,所有设备通电自检正常后,才能相互联结。2)网络联机测试:网络系统安装完成后,由投标人和设备使用单位对所有采购的产品进行联网运行,并进行相应的联机测试。3)系统运行正常,联机测试通过。4)如商检或系统测试中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标书和合同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设备使用单位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5)投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交付设备使用单位。 2.3.产品验收要求1) 要求对全部设备、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2) 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在验收时出具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以在产品外部加施认证标志作为验收依据之一。3) 投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设备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第四章售后服务要求说明1、保修期内,所有硬件设备的维修均为免费。2、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8:00期间为2小时。若电话中无法解决,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其余时间为15小时。3、保修期内,所有设备维修服务均为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4、 ★所采购的设备要求硬盘不回收服务:在保修期内,硬盘如发生故障,除免费更换外,故障硬盘由用户留存,无需返还。5、 应提供系统扩充、升级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第五章付款方式说明本项目由采购人下属单位(共26个,中标后由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供下属26个用户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采购品种、数量、单价及合计价等资料给中标人)以采购人名义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每个合同支付方式如下:货物安装调试并最终验收合格,同时收到中标人按照合同价5%提供的无任何附加条件的质量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下属单位以采购人名义分别与中标单位一次性办理合同价款的付款手续。质量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满1年之日起30天后,自动失效。中标人须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之前3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 第三部份附件第一章合同要求说明投标人必须响应并承诺以下所附合同主要条款。甲方(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乙方(投标人): 甲乙双方就货物的供应及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广州市公安局州市公安局计算机类常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和乙方的投标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条款::一、标的序号名 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合 计二、价格1.合同总价:人民币 元整(¥)其中:(1)货物:人民币元整 (¥ ) (2)备品备件:人民币(¥ ) (3)相关服务:人民币 (免费) (¥ )2.合同总价包括了货物及配套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服务等的全部费用。3.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4.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三、货物产地及标准1.货物为 制造全新(原装)产品。2.标准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3.国内货物或合资厂的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4.乙方交货时应将所供货物经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产品鉴定证书、使用许可证、用户手册、产品合格证、保修手册、有关图纸、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一并交付给甲方。四、执行进度1.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地点交货。2.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具体进度计划由甲方按照招标内容在供货期内与乙方协商)。(具体进度计划可以附件列明)五、包装、装运和运输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乙方负责确定包装方式;由于不适当的包装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2. 包装费、运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六、保险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和派往甲方进行服务人员的人身险和其他有关险种,以及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七、付款货物安装调试并最终验收合格,同时收到中标人按照合同价5%提供的无任何附加条件的质量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质量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满1年之日起30天后,自动失效。中标人须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之前3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财政集中支付手续。八、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九、项目服务1.安装与调试1.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乙方即按合同执行时间进度计划派出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到本项目现场进行安装和设备调试。1.2甲方应当提供符合合同货物安装条件的场所和提供只能由甲方给予的必要的配合。2.检验及验收2.1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及本合同的有关约定进行。2.2到货验收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当日,甲乙双方必须派出代表前往工作现场,双方进行箱外验收(但乙方须提前 2天告知甲方到货的时间)。箱内物品由双方在约定时间(到货后 1天内)一次性共同开箱验收,如发现缺少、损坏部件或者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须及时补给或更换,如因此造成延期供货,甲方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2.3 安装调试后验收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由合同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一式 4 份。2.4货物不符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甲方可拒收货物。甲方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十、质保期及服务1.货物质保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 三年。质保期内乙方必须进行质量“三包”。质保期后,乙方应该继续提供设备使用运行的技术支持,包括故障排除及零件的供应。2.乙方必须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在接到故障电话后,周一至周五8:30~18:00期间为2小时。若电话中无法解决,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其余期间为15小时。。在质保期内,如人员到场后24 小时内无法修复设备,乙方必须提供替代设备给甲方使用,直到故障设备修复为止。十一、异议索赔1.乙方对于所提供的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乙方同意甲方拒收货物,乙方负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银行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等必要的费用。2.对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乙方同意免费更换,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相应顺延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15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内,按照甲方选择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有权从货款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力。十二、不可抗力1.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3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十三、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货,则按合同总价每天 1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期限30 天乙方仍不能交货完毕,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2.乙方不能交货,则按合同总价 5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出索赔。3.货物未能一次性通过验收,则甲方同意由乙方予以整改,并在第一次验收结束之日起7 天内重新组织验收;经 2 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4.如果甲方逾期付款,则按拖欠金额每天1‰支付违约金给乙方,但违约金最高数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但由于财政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延期交货及服务的理由。5.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解约通知之日起10 天内退回甲方已支付的价款。十四、争议解决方式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均统一由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最终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负责重新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给甲方,由此造成延期供货的,乙方承担延期供货的违约责任。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十六、其他1.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广州市公安局乙方(盖章): 地址: 广州起义路200号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广州市第二章评标原则与方法1.总则1.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遵循有关法律法规。1.2 评标必须以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条件为准。1.3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评标委员会2.1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标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2.2为了评标工作公平进行,参加评标的专家应实行回避制度。2.3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3.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确定3.1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3.2对于被拒绝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无须对投标人作任何解释。4.投标文件的澄清4.1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3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投标无效及废标5.1 具体要求见第一部分投标须知中有关要求。出现废标和投标无效时,按规定填写说明情况后,评标委员会审核通过。6. 保密6.1除响应招标采购单位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任何时候任何投标人在招标结果宣布之前均不得与招标采购单位联系询问评标情况及其他相关内容。6.2凡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7. 评标原则7.1评标委员会将遵照公正、公平、公开的评标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择优定标。附: 评标文件1评标须知1.1.评标委员会的每个成员(以下简称评委)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应予以回避:1.1.1.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1.1.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1.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1.1.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2.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1.2.2.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2.3. 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1.2.4. 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1.2.5. 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2.6. 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1.3.关于评标方案1.3.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1.3.2. 评委应认真阅读并确认已经正确理解了评标方案;1.3.3. 评委如对评标方案有异议,应在评标开始前提出。1.4.关于评标1.4.1.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持整个评标工作的进度,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4.3.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4.4.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4.5. 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1.5.关于纪律和守则1.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5.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1.5.3.评委不得试图影响其他评委的评价意见。1.5.4.每个评委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给出评价意见,评委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进行评分;1.5.5.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1.5.6.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6.关于评标责任1.6.1.评委应在其书面评审意见上签字确认;1.6.2.评委对其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评标流程2.1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检查2.2技术部分响应性评定2.3商务部分响应性评定2.4报价响应性评定2.5综合评估分的计算和排序3评标方案3.1 中标依据:在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前提下,综合评估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3.2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检查3.2.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共同就每一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分别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3.2.2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应作投标无效处理:(一)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二)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人公章;(三)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四)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五)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六)投标文件附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2.3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分。3.2.4由评委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性检查,未能全部进行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作投标无效处理;3.3技术部分响应性评定3.3.1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3.3.2评委独立进行文字评价和评分,填写“技术部分响应评分表” ,并给出相应的文字评价。3.3.3评分标准:按照单项分值,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特别说明除外)。3.3.4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3.4商务部分响应性评估3.4.1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3.4.2评委独立进行文字评价和评分,填写“商务部分响应评分表”;3.4.3评分标准:按照单项分值,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特别说明除外)。3.4.4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投标人的商务得分。3.5价格响应性评估3.5.1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3.5.2基准价格分:以有效投标人报价中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定其基准价格分为40分。3.5.3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人报价)×4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分。由此算出每个投标人的“价格得分”。3.5.4评委检查每个投标人的价格评分计算情况,确认“价格得分”。3.6综合评估分的计算和排序3.6.1综合评估分中各评估因素所占权重(见下表)评估因素技术商务价格评估权重4020403.6.2综合评估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3.6.3将综合评估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高低顺序排列;3.6.4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推荐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可顺选排名第二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高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20%(含)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只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4评标表格表一、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审查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161B投标人:审查结论(投标有效或投标无效):说明:以下表格任意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被视为投标无效。审查类别审查内容是否符合不符合项说明重要指标要求(检查重要指标要求一览表)商务部分(第一部分3.1点等)技术部分其他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是否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是否无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是否未附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其它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表二、技术部分响应评分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161B投标人: 评分合计: 评委签字:分值(40)评审内容评分细则得分5整体技术方案响应情况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10笔记本电脑设备1的指标响应情况完全满足指标得8分;每优于一项加1分,最多加2分;每不满足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10笔记本电脑设备2的指标响应情况完全满足指标得8分;每优于一项加1分,最多加2分;每不满足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5样机设备性能及质量情况按实物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5项目质量保证方案响应程度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3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及工期计划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2售后服务方案、验收标准和实施方法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表三、商务部分响应评分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161B投标人: 评分合计: 评委签字:分值(20)评审内容评分细则得分2本项目经理经验及资质情况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5投标人在广州的稳定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广州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非本地公司在外地购买社保的必须提供技术服务人员在本地的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在本地工作的证明文件)复印件>40人,5分;>35人,≤40人,3分;>30人,≤35人,1分;其他0分。2资质证书(副省级城市以上级别政府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及ISO9000认证证书)每个0.5分,最多2分。2企业信誉证明材料(如:银行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商务部颁发的诚信AAA级证书、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同时具备以上3个的得2分;有2个的得1分;其他0分。5投标人在2009年以来具有电脑设备供货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经验,以合同要点为准每个1分,满分5分。2本地化综合服务能力投标人总部在广州的得2分,投标人在广州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得1分,其余0分。22011年经营业绩情况,营业额:(单位:万元)≥1000,得2分;≥700,<1000 ,得1.5分; ≥400,<700 ,得1分; 其他得0分。第三章 样表格式附件1-1投标函致: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根据贵方发布的广州市公安局2012年计算机类常用办公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ZIT2012-ZB0161B),本人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 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本人宣布同意如下:1.项目投标总价见所附《开标一览表》的“总价格”。2.我方郑重承诺:除《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中的差异外,我方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实质性要求,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中另有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的响应或没有响应,我方同意采购人有权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设备或服务。我方并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更正通知(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方的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移动电话: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日 附件1-2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项目名称合计价格(金额单位:元人民币)备注12345总价格(小写)大小写应一致总价格(大写)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附件1-3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161B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差异差异原因(若无差异,此表留空) 附件1-4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161B 序号内容提要响应章节投标人须将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号指标响应的章节和页码填写此表。 附件1-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一、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2、地址:传真: 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5、营业注册执照号: 6、公司简介(自行描述)7、公司财务情况:年份年营业总值(IT业务)总净利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200920102011二、 投标人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和国内外知名IT厂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明: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 公司标记样本 公司公章样本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 投标人(盖章):附件1-6项目经理简历表投标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具有认证资质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竣工日期工程质量附件1-7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姓名部门和职务职责常住地获得认证资质证书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附件1-82009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投标人:序号工程名称规模/造价完成时间选用系统产品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电话(此表可延长) 附件1-9产品详细报价清单序号项目名称说明单价总价备注合计:说明:1、此表可延长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及性能说明产地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计:说明:1、此表可延长2、请在“备注””栏注明是否提供了该产品的销售许可证明,如有请标注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附件1-10售后服务情况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161B序号项目投标人承诺备注1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情况(可用附页和宣传材料)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情况:投标人售后服务情况:2保修期后售后服务3培训方案(可用附页)附件1-11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招标编号:GZIT2012-ZB0161B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售后维护和培训项目说明价格备注总 计(此表可延长)附件1-12主要施工和检测仪器设备表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生产或检测能力(此表可延长)附件1-13 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认证证书编号《清单》中相关内容页见页见页见页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技术文件》第 至 页。(此表可延长)填表说明: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请提供《清单》中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附件2-1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电话:。兹委托上列受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参加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组织的广州市公安局2012年计算机类常用办公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IT2012-ZB0161B)政府采购活动。受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领取退回的投标保证金;二、提交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三、依法参加开标、唱标等活动;四、对不合理对待提出由委托人确认的质疑函、投诉书;五、参加政府采购合同谈判;六、办理交货、参加工程验收、提供服务。上列受委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和代理权限内,在有关文件上签名委托人予以承认,产生的权利归委托人享有,义务由委托人承担,民事责任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共同承担。委 托 人(公章):2011年 月 日附件2-2 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致: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我方为广州市公安局2012年计算机类常用办公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IT2012-ZB0161B)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元)已于 年月日以_____方式划入你方帐户。附件为银行出具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帐户。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负全部负责。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投 标 人(法人公章):地址:投标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