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汤阴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汤阴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阴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农经[2012]122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汤阴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备采购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汤阴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2建设规模:涉及白营乡、城关镇、伏道乡、古贤乡、瓦岗乡5个乡(镇)的13个行政村以及7所学校;

2.3工程内容:水源工程、土建工程、管材采购、管道安装开挖回填、机电设备采购安装、监理等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

2.5项目总投资:约935万元;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水源工程、土建工程、管材采购、管道安装开挖回填、机电设备、监理等,共分为12 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1标段:水源工程 伏道、城关、瓦岗、白营、古贤5个乡镇;

第2标段:管材采购 古贤、伏道2个乡镇;

第3标段:管材采购 瓦岗夏庄、城关2个乡镇;

第4标段:管材采购 瓦岗苏庄、南里于;

第5标段:管材采购 白营乡1个乡镇;

第6标段:管道安装及开挖回填 瓦岗、伏道2个乡镇;

第7标段:管道安装及开挖回填 白营、古贤、城关3个乡镇;

第8标段:土建工程 瓦岗水厂及夏庄;

第9标段:土建工程 古贤乡和伏道乡;

第10标段:土建工程 白营乡和城关镇;

第11标段: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伏道、城关、瓦岗、白营、古贤5个乡镇;

第12标段:监理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09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施工或供货、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采购安装、监理的能力,要求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的企业(第11标段除外)。

其中:

第1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水井凿井施工企业贰级(或乙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的企业;

第2-5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涉及生产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生产企业,且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的企业;

第6-10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中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它工程中担任职务;

第11标段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企业,同时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具有同类工程合同业绩,并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第12标段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在其它工程中担任职务;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3.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3.3本项目除机电设备采购安装标第1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外,其他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机电设备采购安装标第11标段的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需出具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约定压力罐制造商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对于本项目材料的供货、安装、保修、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相关伴随服务的相关职责和分工;

3.4各投标人最多可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报,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5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投标企业需具有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告知函。

4.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__9__月_29_日至2012年 10__月 11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分公司(汤阴县中华路与文王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南机动车检测线三楼)报名。

投标企业报名时提供所有参与本项目建设人员与单位的合法劳动合同及企业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及在水利厅备案的法定被授权人(第11标除外))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等证明材料,(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施工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的承诺书),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告知函。同时提供以下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第1标段投标人需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2009年9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合同贰份(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企业(2009、2010、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

第6、7、8、9、10标段投标人需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企业2009年9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合同贰份(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企业(2009、2010、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人员一年以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劳务合同、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等;

第2-5标段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省级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涉及生产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及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企业2009年9月1日以来贰个及以上供货业绩证明(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第11标段标段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2009年9月1日以来二个及以上供货业绩证明(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

第12标段投标人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岗位证书、3名监理人员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含总监理工程师)、企业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009年9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证明(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并出具总监理工程师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等。

以上所有资料投标人需分类提供详细人员名单、证件及相关材料清单以供查阅。

4.2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 10 月 12 日至2012年 10 月 18 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地点同报名地点。

4.3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 1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11 月 7

日09 时 00分,地点为汤阴县红日商务酒店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汤阴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8*****00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秦女士

联系电话: ****-******* ****-*******

水行政监督部门:安阳市水利局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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