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罗河岭景镇镇区、罗平村等沿岸村庄和象棋镇道家村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泗罗河岭景镇镇区、罗平村等沿岸村庄和象棋镇道家村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藤县泗罗河岭景镇镇区、罗平村等沿岸村庄和象棋镇道家村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XTXZC2012-G2-007-CJ)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藤县泗罗河岭景镇镇区、罗平村等沿岸村庄和象棋镇道家村防洪治理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水管〔2012 〕12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投资总额为427.55万元,项目法人为藤县水利局,招标人为藤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梧州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梧水招标备案 [2012]21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藤县岭景镇镇区、罗平村和象棋镇道家村河段。
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护岸总长2187.92m,其中龙江河段护岸长1885.14m,岭景镇镇区泗罗河右岸护岸长1080.98m,岭景镇罗平村泗罗河左岸护岸长428.12m,象棋镇道家村泗罗河干流护岸长630.71m,支流护岸长48.11m。建安总投资418.46万元。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为180天(日历日),主体工程必须在2013年3月29日前完工。
招标范围: 建设护岸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09年~201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复印件必须有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审验记录;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前3个月内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开标会前必须到藤县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贿赂和无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一式两份原件,一份在开标会上提供,一份装订至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
3.6.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12 年 9 月29 日至 10 月12 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广西梧州市新兴二路9号民安住宅A栋二层商场(一)]。
发售联系人:陈小姐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人员投标联系卡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2)投标承诺金由按项目收取改为按单位收取,金额为每个单位5万元,由潜在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入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指定的专用账户。
(3)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开标会上,投标人必须把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原件交监督人员审验,否则投标无效。
开户名称:藤县财政局归集户
账号:****************01
开户行:中行藤县登俊路支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2年10月14 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投标人联系卡》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承诺金将扣留转给招标人,投标人须重新一次性补足投标承诺金后方可继续参与之后其他项目投标。
8. 截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截标时间:2012年10月29日上午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梧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点:梧州市工厂一路山地里西巷2号二楼)
9、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2年10月29 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梧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点:梧州市工厂一路山地里西巷2号二楼)。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藤县水利局
地 址: 梧州市藤县绣江路9号
邮 编:543000
联系人:韦义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梧州市新兴二路9号民安住宅A栋二层商场(一)
邮 编:543300
联系人: 陈小姐
电 话: ****-******* ****-******* 188*****908
传 真: ****-*******
E-mail: CJZX7017887@126.com
招标人:藤县水利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 9 月29日
附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
(原件一式两份,一份按公告要求放入大号信封中,一份放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
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论的证明,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对经查询有行贿行为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视情节轻重,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一至三年内,不得在当地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附:受贿、行贿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申请(格式)
受贿、行贿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申请
藤县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因 现申请你院查询我单位是否有受、行贿违法犯罪记录;并迅速反馈查询结果。
参加投标工程项目名称:(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工程预算资金:
查询单位/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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