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系统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智能化系统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清流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qlcg2012-44#清流县公安局清流公安局办公大楼业务用房智能化系统设备工程采购的招标公告
qlcg2012-44# 三明市清流县政府采购中心
清流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清流县公安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qlcg2012-44#
2、招标项目内容:清流公安局办公大楼业务用房智能化系统设备工程采购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智能化系统设备工程系统集成、网络工程(B10)日常办公1套见标书清流县公安局*******清流县公安局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2-09-29至2012-10-15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清流县金谷大厦二楼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
5、联系人: 江女士
6、联系电话: ********268 传真: ********268
公司网址: E-mail:
7、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须≥人民币800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的复印件。(3)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为二级(或以上)机电安装专业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该项目经理所属单位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上标明的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社保缴交证明及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承诺中标后不得变更项目经理。
9、投标截标时间: 2012-10-19 15:00: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2-10-19 15:00: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清流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清流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 清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银行帐号: 138*****040007073
清流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
2012-9-2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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