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铁1号线三期车站出地面建筑景观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西安地铁1号线三期车站出地面建筑景观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西安地铁1号线三期车站出地面建筑景观设计方案组织征集活动,真诚欢迎有应征资格且具有类似设计经验、业绩和良好信誉的单位积极参与。
一、项目主办方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西安地铁1号线三期车站出地面建筑景观设计方案征集。
三、项目概况及征集范围:项目概况:1号线三期工程,位于咸阳市秦都区,与1号线一期、二期共同构成贯穿大西安东西向的轨道交通线网骨干线,本线西起咸阳秦都高铁站,东至1号线二期工程起点站沣河森林公园站,沿彩虹二路及世纪大道布设。线路全长10.61km,均为地下线,设7座车站。
征集范围:西安地铁1号线三期车站所有独立设置的出入口、风亭、无障碍电梯、安全出口、冷却塔及各类组合形式的车站出地面建筑景观设计。
四、征集内容:1、西安地铁1号线三期车站独立设置的出入口、无障碍电梯、安全出口、冷却塔需全线形式统一,提供不少于2套设计方案;
2、西安地铁1号线三期车站按照各类风亭组合及独立设置风亭,提供不少于2套设计方案;
3、对秦都站安全出口与风亭组合、宝泉路站出入口与无障碍电梯组合及安谷路站出入口与排烟井组合,分别提供不少于2套设计方案。
五、奖项设置奖项共设置一、二、三等奖各一名。一等奖奖金20万元人民币,二、三等奖奖金各5万元人民币。
六、应征单位基本要求1、应征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应征单位资质要求: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征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资质;
(2)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行业(风景园林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5)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6)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应征单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2.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应征单位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征单位组成联合体才能参与应征,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含)3家。
2.2.2联合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员中须至少有一个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资质;
(2)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行业(风景园林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5)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6)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应征单位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境内单位。
2.2.4须提交《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征集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参与征集活动,否则其应征无效。
3、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应征单位应具有景观园林设计或建筑设计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业绩。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外籍人员须具备类似项目的工作经验,资质不要求)。
5、应征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等状态。
七、应征资格审核文件的发布1、发布时间:自2020年10月30日9时30分至2020年11月25日17时00分。
2、报名方式
2.1 现场报名:应征单位在发布时间截止前持(1)单位介绍信原件(2)保密协议(格式需提前致电代理机构获取)(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至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12层招标三部报名。
2.2 网络报名:应征单位在发布时间截止前发送(1)单位介绍信扫描件(2)保密协议扫描件(格式需提前致电代理机构获取)(3)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一套(加盖公章)至代理机构邮箱sxzb04@163.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
3、文件发布:在发布时间截止前报名成功的应征单位由代理公司统一发放应征资格审核文件。
八、应征资格审核申请文件的递交1、递交应征资格审核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日上午10:00;
2、递交应征资格审核申请文件地点:另行通知。
九、应征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1、应征资格审核开始时间:2020年12月3日上午10:00;
2、应征资格审核地点:另行通知。
3、应征资格审核方法:合格制。
十、附则1、应征单位参加本次活动报名即视为认可主办方本次活动各项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征集活动须知、审核办法等)。如不认可本次活动规定,请勿报名参加本次活动。主办方对最终未获奖的应征单位不支付任何费用。
2、本次征集活动所涉及的往来函电、文件和设计成果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设计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设计奖金均为含税金额。应征单位所获设计成果奖金产生的税金以及该应征单位在征集活动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理。
4、主办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主办方: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女士
代理机构: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宝云、李都夏
电子邮件:sxzb0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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