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调度综合楼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生产调度综合楼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龙海市供电有限公司生产调度综合楼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龙海市供电有限公司的编号为卓知(Z-2012)招字009号的龙海市供电有限公司生产调度综合楼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龙发改[2012]16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龙海市供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和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龙海市供电有限公司生产调度综合楼勘察设计(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 福建省龙海市海澄镇豆巷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规划面积约54亩,本期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20000平方米,地下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高度:总高度不高于92米(包含突起构筑物);标准层高>4米,建筑层数:地上17层,地下1层,绿化率:32%以上。
2.4.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22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工程勘察、实施性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基坑支护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估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6.2. 内容:工程勘察、基坑支护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环境工程和电梯工程等专业工程及相关设计变更。
2.7勘察、设计周期
2.7.1设计周期要求:
?方案设计阶段设计: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经修改后的方案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10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方案;
?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方案设计论证通过后30日历天之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
?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或勘察报告审查合格后4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④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竣工验收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配合服务工作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
2.7.2勘察周期要求:招标人发出勘察任务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岩土勘察报告,并应能满足设计各阶段的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甲级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甲级专业设计资质;?及具备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专业资质。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内(以合同日期为准)完成的设计由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一项单体25层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福建卓知代表处)或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江滨花园沿江2幢1307室)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11月1日北京时间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龙海市供电有限公司;
地址:龙海市石码镇人民东路149号,邮编:363100;
电话:139*****881、158*****398 ,传真:****-*******;
联系人: 林工、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江滨花园沿江2幢1307室,邮编:363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小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全 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账 号:161*****010018378
招标人:福建省龙海市供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2 年9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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