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港集团“十三五”环保工程1-4#码头堆场环保改造项目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候选供应商公示
马港集团“十三五”环保工程1-4#码头堆场环保改造项目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候选供应商公示
项目名称 | 马港集团“十三五”环保工程1-4#码头堆场环保改造项目环保验收技术服务 | |
项目概况 |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马港集团“十三五”环保工程1-4#码头堆场环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进行监测、调查并编制项目竣工验收环境监测及验收报告,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通过后完成验收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验收标准. | |
询价方式 | 公告邀请 | |
开标时间 | 2020/10/27 16:00:00 | |
推荐候选供应商 | 名称 | 安徽省建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价 | 1.8万元 | |
工期 |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技术服务 | |
质量标准 | 满足询价公告要求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备注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00-4: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马港集团工程建设部提出异议,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港集团纪检室提出投诉,联系人:周主任,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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