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二期住宅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共租赁住房二期住宅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石首市政府公共租赁住房二期住宅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石首市政府公共租赁住房二期住宅楼工程已由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首市房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政投资与地方债卷资金,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政投资47.05%、地方债卷资金52.95%,招标人为石首市房产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石首市东方大道北侧(原种场城关队北侧)

招标范围:石首市政府公共租赁住房二期住宅楼工程位于石首市东方大道北侧(原种场城关队北侧),由石首市规划设计院设计,建筑面积2540.73平方米,砖混结构,共六层,基础为长臂螺旋钻孔灌注桩基础。

计划完工日期:2013年5月底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或不在处罚期内)。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单位,且外地建筑施工企业须在石首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办理入境备案手续。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9日至2012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8时30分至12时00分, 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首分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证、石首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出具的外来建筑企业入境备案通知书(境外企业)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1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25日9时30分整前,地点为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石首市发改局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首市房产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首分公司

地址:石首市建宁大道 地址: 石首市笔架山路206号

邮编: 434400 邮编: 430072

联系人: 郭子传 联系人: 李建勇

电话: 135*****619 电话: ****-*******

传真: 传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2012年9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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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首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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