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超纯水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宿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超纯水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宿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就宿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超纯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宿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超纯水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QHS[2020]1010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7万元
(二)主要内容:宿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拟采购1台超纯水设备
(三)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四)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竞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5、2020年3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6日,0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3室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200元/份,售后不退。(注:电子件免费)
4、联系人:王波 联系电话:184*****777
五、报名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供应商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竞标。报名供应商无故不参与竞标的,将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等级(详见宿财购〔2011〕10号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1月 20日 14:00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 日 14:30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6室
(四)投标文件接收人:王波联系电话:184*****777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0日14:30
(二)开标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6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王波
联系电话:184*****777
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3室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单位:宿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联系人:张修虎
联系电话:****-********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黄海路39号
财政监督电话:****-********
九、本项目最高限价: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
十、以上招标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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