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总队景观石、旗台工程招标公告

边防总队景观石、旗台工程招标公告

吉林边防总队景观石、旗台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GC05-A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景观石1块(规格约为11米×2.5米×0.6米,雕刻文字)、升旗台工程(含地基、汉白玉围栏及不锈钢旗杆等),施工总承包。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099号。

2.3工期要求:计划2012年11月1日开工,2012年12月29日竣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2.5 计划投资:160万元。

2.6预计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7日13:30分。

2.7开标地点:高新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13号搂307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注册建造师二级资质。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投标人应按吉建管【2011】32号文件要求,在我省办理入吉备案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10月8 日至 2012 年 10 月12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高新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8号搂510B室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

(5)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4.2招标文件获取,请于 2012 年 10 月8 日至 2012 年 10 月12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在高新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8号搂510B室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

地址: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吉林大路6099号

联系人:王晓林

电话:135*****80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8#搂510室

邮编: 130012

联系人: 张百慧

电话: 151*****866

2012 年10月 8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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