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精神病防治院(安康医院)病人食堂项目竞争性磋商
古田县精神病防治院(安康医院)病人食堂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古田县精神病防治院(安康医院)病人食堂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古田县精神病防治院 | ||
行政区域 | 古田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10月30日11:3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11月02日至2020年11月0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开标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11月11日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0.0012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文君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75961266 | ||
采购单位 | 古田县精神病防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古田县城西街道614西路罗华村宜木栊古田县精神病防治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文君153759612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蒋 0591-83579283 |
项目概况
古田县精神病防治院(安康医院)病人食堂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413号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FZXH080
项目名称:古田县精神病防治院(安康医院)病人食堂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1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1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固定单价(元) | 主要技术规格 |
1 | 古田县精神病防治院(安康医院)病人食堂项目 | 三年 | 每人每天12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餐饮”内容);(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3)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供应商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 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证;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由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和人员相关证书。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其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2日至2020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413号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
方式: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填写《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其中复印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且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被授权人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古田县精神病防治院
地址:古田县城西街道614西路罗华村宜木栊古田县精神病防治院
联系方式:陈文君15375961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洪湾路口丽景天成二期34栋11层03单元
联系方式:小蒋 0591-835792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文君
电 话: 15375961266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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