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定边路智慧停车楼和老街区智慧停车楼)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函
南涧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定边路智慧停车楼和老街区智慧停车楼)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函
发布时间 ********102037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函
至各投标人:
南涧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定边路智慧停车楼和老街区智慧停车楼)EPC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WZ2020-116),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澄清及修改:
序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
1 | 5.1为了方便今后运营维护,要求两个停车场采用同一厂家、同型号的设备体系。 | 5.1为了方便今后运营维护,要求两个停车场采用同一品牌。(同一厂家、同型号的设备体系不作要求) |
2.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别:机械式停车设备(备注内容: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同时具有安装、改造、维修);或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 含安装、修理、改造)、提供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及合格证。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 第3号〕《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制定。 特定资格要求均需达到本项目的起重机制造, 含安装、修理、改造,特定资格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旧证书与新证书在换证过渡期,执行现行相关国家有关规定,投标特定资格达到要求的均给予认可有效。 |
序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现招标文件修改更正内容如下: |
1 | 投标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和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完成供货、调试、安装、土建工程等验收并投入使用。 | 投标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和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完成供货、调试、安装、土建工程等验收并投入使用。 |
2 | 1.1总则,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 1.1总则,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
3 | 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F2:设计方案1.设计方案(满分5分) (1)设计方案满足用地、限高等要求,结合实际、全面、可行,选用停车方案先进、科学合理,得5分。 (2)设计方案满足用地、限高等要求且可行,得3分。 (3)设计方案满足用地、限高等要求,但错漏较多或无设计方案,得1分。 | 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F2:设计方案1.设计方案(满分5分) (1)设计方案满足用地、 限高(限高24米并注意与周边建筑的协调)等要求,结合实际、全面、可行,选用停车方案先进、科学合理,得5分。 (2)设计方案满足用地、限高(限高24米并注意与周边建筑的协调)等要求且可行,得3分。 (3)设计方案满足用地、限高(限高24米并注意与周边建筑的协调)等要求,但错漏较多或无设计方案,得1分。 |
4 | ********" href="http://">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F2:设计方案设备技术性能 1.智能搬运器安全功能(10分): 智能搬运器具备停车定位及自动检测对中功能,且技术先进、成熟、稳定、可靠,能够确保车辆在搬运过程中固定,防止产生偏移,全满足得10分,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无效材料的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制造商已完工同类型垂直升降类项目名称、智能搬运器实景照片、验收合格报告证明文件,同时提供制造商承诺函及设备参数确认函加盖制造商公章。) 2.停车设备核心技术包括驱动方式、传动方式及升降机的性能(24分): 投标人提供提升驱动系统设计和工作原理、驱动提升方式和性能,搬运器的交换形式和性能,要求搬运器存取车机构和行走机构采用多电机驱动方式。 (1)停车设备的驱动方式为双电机+双链条驱动且提升链条的安全系数≥10倍者得6分;10倍>安全系数≥7倍者得2分;其余不得分;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无效材料的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同类型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同时提供制造商承诺函加盖制造商公章) (2)机械停车设备具备双动力备份功能: 每台搬运器采用2个走行、2个升降、2个对中共6个电机驱动,每台升降机采用双电机,全满足得6分,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无效材料的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所投设备的相关设计说明及配备的实物照片); (3)垂直升降类产品的先进性:所投产品(垂直升降类)是采用国家标准产品的得4分,所投产品(垂直升降类)是采用国际标准产品的得6分。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无效材料的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所投设备标准化的证书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 (4)适停车辆重量能够达到2.5吨及以上,满足得6分,不满足得不得分。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无效材料的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制造商已完工同类型垂直升降类项目名称、验收合格报告证明文件,同时提供制造商承诺函加盖制造商公章) 3.车库软件系统(8分): 投标人所投车库管理软件(含垂直升降类控制软件和远程监控软件)具备在线通讯功能并能获得远程支持、确保设备使用的网络安全的得8分。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无效材料的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该软件系统制造商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加盖制造商公章) 6.设备运行噪声(6分):设备运行噪声(噪音)≤60分贝,得6分,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无效材料的不得分。 | 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F2:设计方案设备技术性能 1.安全功能:(10分) (1)智能搬运器:且技术先进、成熟、稳定、可靠。得4分; (2)对中功能:能够确保车辆在搬运过程中,防止产生偏移,技术先进、成熟、稳定、可靠。得3分; (3)搬运过程中对车辆固定方式:能够确保车辆在搬运过程中,固定方式技术先进、成熟、稳定、可靠。得3分; 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无效材料的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制造商已完工同类型垂直升降类项目名称、智能搬运器实景照片、验收合格报告证明文件,同时提供制造商承诺函及设备参数确认函加盖制造商公章。) 2.停车设备核心技术包括驱动方式、传动方式及升降机的性能(24分): 投标人提供提升驱动系统设计和工作原理、驱动提升方式和性能,搬运器的交换形式和性能,要求搬运器存取车机构和行走机构采用多电机驱动方式。 (1)停车设备的驱动方式为双电机+双链条驱动且提升链条的安全系数≥10倍者得8分;10倍>安全系数≥7倍者得4分;其余不得分;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无效材料的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同类型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同时提供制造商承诺函加盖制造商公章) (2)机械停车设备具备双动力备份功能: 每台搬运器采用2个走行、2个升降、2个对中共6个电机驱动,每台升降机采用双电机,全满足得8分,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无效材料的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所投设备的相关设计说明及配备的实物照片); (3)适停车辆重量达到2.35吨,满足得4分,达到2.5吨及以上,满足得8分,不满足得不得分。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无效材料的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制造商已完工同类型垂直升降类项目名称、验收合格报告证明文件,同时提供制造商承诺函加盖制造商公章) 3.车库管理系统(8分): 投标人所投车库管理软件(含垂直升降类控制软件和远程监控软件)具备在线通讯功能并能获得远程支持、确保设备使用的网络安全的得8分。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无效材料的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该软件系统制造商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加盖制造商公章) 6.设备运行噪声(6分):设备运行噪声(噪音)≤60分贝,得6分;60分贝<设备运行噪声(噪音)≤70分贝,得3分;设备运行噪声(噪音)>70分贝,不得分。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无效材料的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同类型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同时提供制造商承诺函加盖制造商公章)。 |
5 | 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F3:履约合同能力同类项目业绩 ********" href="http://">自2015年1月1日(以验收报告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设备制造商完成过同类型的垂直升降类机械停车设备,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6分,以此类推,最多得60分。 同类型项目说明: 本项目归属梳齿类搬运方式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采用了3套设备,车位总数至少为240个。所有有效项目业绩要求是梳齿类搬运方式,具有智能搬运器且每套设备标准层机械车位≥3列6车位及以上的垂直升降类项目,符合与本项目类型相同设备。同时要求单项合同中的机械停车位数量≥240个的业绩为有效业绩。(评审依据: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和职能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出具的验收报告,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无效材料的不得分)。 | 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F3:履约合同能力同类项目业绩 自2015年1月1日(以验收报告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设备制造商完成过同类型的垂直升降类机械停车设备,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6分,以此类推,最多得60分。 同类型项目说明:本项目归属梳齿类搬运方式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车位总数至少为240个。所有有效项目业绩要求是梳齿类搬运方式,具有智能搬运器且每套设备标准层机械车位≥3列6车位及以上的垂直升降类项目,符合与本项目类型相同设备。同时要求单项合同中的机械停车位数量≥240个的业绩为有效业绩。(评审依据: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和职能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出具的验收报告,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无效材料的不得分)。 |
6 | 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F3:获奖情况 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属“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 、“省级智能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停车设备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的得20分,少一项扣4分。(提供获奖证书或奖牌,否则不得分); | 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F3:软件证书 垂直升降类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控制软件4分、出入口操作箱控制软件4分、中控室操作软件4分、车型图像识别软件4分、智能停车微信平台软件著作权4分(提供原件扫描件或盖章复印件) |
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更正所有内容,涉及招标文件中其他地方出现的相同内容一并澄清及修改更正。
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到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dlggzy.cn//)自行下载。未及时下载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导致在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函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ggzy.yn.gov.cn/);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dlggzy.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相关内容。
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0年11 月17 日9时30 分。(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内时间为准)。
开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0年11 月17 日9时30 分。(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内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延期至:2020年11 月16 日16时00 分。
招标人:南涧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招标代理:云南万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盖章)
2020年10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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