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电缆保护管招标公告

相关单位电缆保护管招标公告

长丰县相关单位电缆保护管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2012.9.29
项目编号:ZX2012CG311
尊敬的供应商:
受委托,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以询价方式为某单位采购电缆保护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货物分为1包,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及供货时间等情况如下
包号产品
名称规格、技术参数数量供货时间
承诺备 注
1电缆保护管材质:C-PVC;
内径:150mm;
壁厚:8mm;
推荐品牌:国通、人通、凯升、瑞揽或相当于(优于)以上品牌的其他品牌。4100米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材质:双面涂塑钢管;
内径:150mm;
壁厚:4.5mm(不含涂塑层)。1900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注册生产或销售管材或套管,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查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在规定时间内随报价函一起提交。
三、诚信保证金
1、诚信保证金的交纳:本项目须提交诚信保证金 5000 元整,交纳方式: 银行转帐、电汇、银行汇票单等方式,因没有提供公司账户而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本中心概不负责。提交时间:须于2012年10月11日15:00前,在报价截止前须将诚信保证金有效银行汇款单据随报价函一起提交,逾期未提交的报价无效。银行汇单上应注明参与报价项目名称及编号。已提交诚信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会员库的会员单位,不需再交纳即可参与报价。
账户名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账 号:130*****190********
开 户 行:工行长丰县支行
2、诚信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诚信保证金(会员单位诚信保证金退还按有关规定执行)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诚信保证金在提交由招标人签字盖章的验收合格报告原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招标代理交易服务费约定:本项目代理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并交纳中标价万分之三的印花税,投标单位最终投标报价含该费用。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应向中心缴纳该费用。
账户名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账 号:***************
开 户 行:农行长丰县支行
四、报价要求
1、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2、所投产品报价须包含产品费用、运费、装卸、检测、税金、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3、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供货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地点:合肥北城区。
4、供应商应依据报价函规定格式按照采购需求中的数量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5、报价函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网上报价的供应商须是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会员单位,且上传的资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会员办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张工,****-*******
五、供应商报价须知
1、评标方法:在符合资格条件、采购需求及报价要求等规定的情况下,按照报价最低中标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随报价函一起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诚信保证金有效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未按时提交的按废标处理。已提交诚信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会员库的会员单位,不需要提交诚信保证金有效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或报价接近预算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可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双方签订,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备案。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5、供应商应当查看采购单位需求的商品能否按时供货,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进行报价,否则如到期供不了货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6、供应商在竞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竞价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支付至合同价的5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期限一年,期满后无息返还。
六、验收
1、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由业主、供电部门、监理、纪委、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三人以上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进场后抽样送检、复试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由中标人承担。
2、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七、报价时间、地点及方式
网上报价接收时间:2012年10月11日08:00-15:00;
传真报价接收时间:2012年10月11日14:00-15:00;
密封报价接收时间:2012年10月11日14:30-15:00。
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传真号码:****-*******
密封报价函递交地点: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三楼开标室。密封报价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登记后经投标人签字确认方有效。
八、联系方式
单 位: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92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
邮 编:231100

九、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1、报价函
包号货物
名称要求技术参数品牌、规格技术参数
(须详细描述)参数
响应
情况单位数量单价合价供货时间承诺
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供应商报价的同时应作以下说明:
1、供货地点、方式是否响应;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3、质保期和售后服务。
供应商盖章(单位章):
公司法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证明文件
1、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
2、诚信保证金有效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或影印件;
注: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年检情况部分。已提交诚信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会员库的会员单位,不需要提交诚信保证金有效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投标人应确保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长丰县政府采购供货合同

长丰县政府采购供货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本项目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产品 品牌 型号 数量 单位
产品单价 总价 (大写)(¥.00)
产品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参数为准):
二、售后服务及质保:乙方按行业和制造标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质保期服务,其它部件保修按保修手册执行.质保期内乙方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质保期内,如因设备本身故障非不当使用原因致停用时间累计超过30天,则质保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起计.
三、交(提)货地点 时间 方式
四、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验收(文本详见验收单)。
注:为保护采购人利益,请采购单位严格把好验收关。
提出异议时间和方法: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质规格不合要求,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且有权停付货款.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2天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付款方式:
六、违约责任:
⑴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或货物质量不符合采购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产品, 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同时将供应商纳入不诚信供应商黑名单,并将其上网通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不可抗力等原因除外)
⑵如出现采购单位需求的商品的生产厂家在一定时期内由于某些技术部件生产紧张,造成乙方逾期供货的情况。则应按合同约定的供货时间,每延迟一天供货,收取乙方1‰的滞纳金。
七、质量保证金 从货款中抵扣(期限一年)。
八、甲方如发现供方所供产品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在履约保证金期限内向长丰县招投标中心提出书面反馈,在中心查实后,按相关规定处理。如甲方在履约保证金期限内未对乙方所供产品的质量提出书面投诉的,中心将于履约保证金期满后全额退还至供方帐户。甲方因违章操作或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产品出现异常的,应及时向招投标中心或供货商联系售后服务,属售后延伸服务的,应支付相关成本费用。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2、向授权公司投诉();3、请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授权公司投诉电话:
长丰县招投标中心投诉电话: ****-*******(督查科)
十、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须甲方、乙方、备案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 乙方 备案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备案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备案方代表
电话: 电话: 电话
本合同为供应商与政府采购单位买卖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长丰县招投标中心、长丰县会计核算中心各一份。

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92号 邮编:231100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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