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实验室设备招标公告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实验室设备招标公告


齐齐哈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齐齐哈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分站(http://www.hljcg.gov.cn/index.jsp)或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qqhr.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125900北京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X********01

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万

最高限价:超过每包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

采购需求:国债项目资金用于提升实验室能力建设。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4.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或其分站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6.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本项目取消报名,采用网上参与的方式)

(本项目取消报名,采用网上参与的方式):

1尚未办理证书的企业请点击如下链接办理注册入库

http://ggzy.qqhr.gov.cn/PSPBidder/memberLogin

请参考《主体申报操作手册》办理,手册链接如下:

********/66fb6f1f-2f7d-4dd9-ad91-cbd*******a3.html">http://ggzy.qqhr.gov.cn/zwgk/001005/********/66fb6f1f-2f7d-4dd9-ad91-cbd*******a3.html

2文件获取方式:文件获取方法请参考《投标人操作手册》3.2章节,手册链接如下:

http://ggzy.qqhr.gov.cn/bszn/********/dd353064-b312-43d6-9884-dbcce528337f.html

获取文件的同时,视为已参与本项目。

3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等信息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分网官方网站,请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

4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1125900(北京时间)请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网上解密:

1网上解密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始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以开评标系统时间为准)

2响应供应商在解密时间内使用单位CA锁登陆系统,到“采购业务”-“远程解密”,找到开标项目,可以通过编号或名称搜索,点击项目后面的“操作”,点击“我要解密”按钮,输入CA锁密码。成功解密后状态会显示“已解密”。

3解密时间过后,解密成功家数不足三家或不满足项目要求的,提示流标。

4响应文件解密时需要插上生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且正确输入密码。

5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解密时间截止后,供应商继续自行解密的,报价将被系统自动公布,后果自负。

6未能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可在截止时间前自行导入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若系统识别出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响应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

7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

8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

9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0解密操作请参考《供应商远程解密及二次报价操作手册(货物、服务类)》手册链接如下:

http://ggzy.qqhr.gov.cn/xzzx/020001/********/7d9f702a-f0ad-4d10-a0d5-1a4f1dc6387c.html

11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

12投标工具软件下载地址:

********/571736cf-cc57-4005-81b1-fe516e1aae56.html">http://ggzy.qqhr.gov.cn/xzzx/020001/********/571736cf-cc57-4005-81b1-fe516e1aae56.html

13投标文件制作及提交请参考《投标人操作手册》,手册链接如下:********/dd353064-b312-43d6-9884-dbcce528337f.html">http://ggzy.qqhr.gov.cn/bszn/********/dd353064-b312-43d6-9884-dbcce528337f.html

地点: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投标,无纸质文件。

2.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3.本项目依照最低评标价法。

4.本项目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声明函格式及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四部分);按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5.关于澄清说明

5.1请供应商保持网络稳定并时刻注意系统提醒的消息(手动刷新页面),评标委员会若有需要投标人做出的澄清说明,通过系统发出提醒消息,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说明。

5.2如果由于供应商电脑问题或网络不稳定导致无法收到澄清说明的,后果自负。

5.3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做出澄清说明的,后果自负。

5.4请供应商参考相关浏览器设置手册,提前将环境调试好。

5.5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放弃投标,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插入CA锁后,取消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当按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6关于提交投标文件的相关说明:

6.1.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以下简称工具软件)生成的加密响应文件(.qqhrtf)请通过系统上传。

6.2.请供应商务必使用企业锁生成投标文件,不要用法人锁生成投标文件。

7质疑

7.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2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质疑操作手册》在交易平台上提交《质疑函》。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的质疑向市交易中心提出。在交易平台上进行质疑的提出、受理与答复均须遵守《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质疑答复操作办法》(网址:http://ggzy.qqhr.gov.cn/zwgk/001002/********/0f636dd4-c5f6-4941-8d08-269f72320e8a.html)的规定。

7.3交易中心质疑受理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齐齐哈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龙沙区南苑开发区德隆路27号

联系方式: 李岩 ******* 138*****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3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佳欣赵邢

电   话:****-*******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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