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12000吨软包装生产基地招标公告

产12000吨软包装生产基地招标公告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国雅彩印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软包装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12000吨软包装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

湘潭县易俗河镇杨柳路以东、海鸥路以南

建设单位

湖南国雅彩印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华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国雅彩印有限公司位于湘潭天易经开区鹦鹉路621号,原年产12000t软包装生产基地项目已于2017年06月通过环评审批(文号:潭环审字〔2017〕33号)。为了迎合市场发展需求和满足自身产品的工艺要求,现公司拟投资2700万元,对项目原材料种类、用量,设备种类、数量、产品方案以及环保设施进行变更,变更后主要内容包括:1、原辅材料消耗:LLDPE 500t/a、PET薄膜2000t/a、PA薄膜500t/a、PE薄膜5000t/a、环保型聚氨酯型复合油墨150t/a、聚氨酯胶水150t/a等。2、主要生产设备为:复合机5台、品检机5台、分切机4台、制袋机50台、喷码机2台等。3、产品方案及规模:食品包装袋6500t/a、其他包装袋3500t/a、包装膜1500t/a、拉链500t/a。4、有机废气处理设施采用“LEL减风浓缩+旋转式RTO”进行处理。本次项目变更不涉及建设内容、地点、生产工艺、总产能等的变化。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厂区内必须使用天然气、液化气或电等清洁能源。所有原料和产品必须分类入库存放,不得露天堆存。设置密闭车间,吹膜、复合、印刷、熟化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中收集采取“LEL减风浓缩+旋转式RTO”处理后,经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1#)高空排放,有机废气排放确保达到湖南地方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1、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标准要求,同时有机废气排放口须按照《湖南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中相关要求安装用电监测动态管控系统。天然气助燃废气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1#)高空排放。锅炉废气经15米高排气桶(2#)高空排放,排放废气确保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确保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湘潭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接纳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隔音降噪和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和不合格包装袋等一般固体废弃物收集后交由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油墨、废弃PS版、废胶水、胶水溶剂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并报县分局备案,危废暂存间须按相关要求设置并建立相关台账,规范设立标识标牌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地 软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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