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未成-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报告

江阴市未成-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江苏省及无锡市关于推进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利,我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形势,明确目标任务,直面问题,压实责任,合力推进,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春季学期,江阴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99所(按分校计算),小学61所(公办54所,民办1所;分校14所),在校学生数100596人,其中新市民子女43712人,建档立卡户207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巩固率达100%;初级中学4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在校学生数41487人,其中新市民子女15476人,建档立卡户101人,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100%,学额巩固率达99.7%。我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三残”残疾儿童(6-16岁)共有389人,已接受教育389人,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100%;视残、聋哑残、智残三类残疾适龄人口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

二、控辍保学具体措施

(一)行政控辍

1.领导重视高位推进。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传达全市控辍保学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控辍保学工作。

2.建立健全控辍工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责任,通过层层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把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明确工作职责。

3.完善控辍保学工作体系。建立控辍协调联动长效机制,形成教育局与镇街联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控辍保学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由镇(街)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的控辍保学联席会议制度,压实镇(街)、部门、学校、家长控辍保学责任。

4.落实辍学报告制度。各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周报制度。各义务教育学校每周对学生入学、变动、辍学情况及学籍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学生辍学情况进行及时统计并向市教育局和镇(街)报告。对未到校注册就读的学生,列出清单,及时查清去向;对转学的学生,按学籍管理要求及时完善转学手续;对上学期间连续超过3个工作日的无故未入校就学的学生或去向不明的学生,及时建档造册,分别报送市教育局和镇(街),由镇(街)安排派出所、村委会进行查找,查清去向和就读情况。

5.强化督导。各镇(街)和市教育局组成“控辍保学”专项工作督查组,对各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保证控辍保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截止目前,全市没有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学生。

(二)情感控辍

实施教改控辍,兴趣导学,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一是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和常规管理规定,落实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课程,特别是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和活动内容,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校园吸引力,使学生在优秀的校园文化中得到浸润和陶冶。二是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学会学习、人际交往、情绪调适,及时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开展心理疏导,消除其辍学念头。三是提高办学水平,增加学校吸引力,全面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义务教育学校相关建设标准,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农村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和生活设施,加强校园绿化、美化等环境建设,形成优美和谐、特色鲜明的校园环境,充分发挥环境的育人作用。四是重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教师耐心细致做好因基础差而厌学、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思想有问题、行为失范等特殊群体学生的感化、转化工作,切实将帮扶关爱工作落到实处。

(三)扶贫控辍。

1.落实学生各项资助政策。一是对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给予免学杂费或资金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特别困难家庭,小学每生每学期7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000元;比较困难家庭,小学每生每学期6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750元;一般困难家庭,小学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625元;特别困难家庭每生每学期免午餐费800元。2019年全年共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08人(初中101人,小学207人),合计发放资助费用401.77万元。二是建立并完善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机制,对特困生给予重点资助,切实将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2.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为切实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我市认真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力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截止2020年5月,我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三残”残疾儿童(6-16岁)已接受教育389人,其中本市随班就读117人,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161人,送教上门111人入学。

三、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措施

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学校教育发展规划,纳入义务教育保障体系。

1.制订并印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新市民子女入学工作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澄政办发〔2017〕29号)。成立新市民子女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工作流程、考评机制、操作要求,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学生做到应收尽收。

2.将进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并将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进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3.简化进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办理程序,按照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4.对进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困难资助、评优奖励等方面与城区原住居民子女享有平等权利。

5.把进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情况纳入每学期开学工作检查范围,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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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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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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