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测速仪检定装置

雷达测速仪检定装置


十堰市计量检定测试所雷达测速仪检定装置,拟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现将有关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

雷达测速仪检定装置

二、拟采购进口产品的名称、数量、具体技术指标、功能需求及预算

1、雷达测速仪检定仪1台,预算22万元左右,满足X波段、K波段、Ka波段,速度测量范围:(0~400)km/h.速度设置间隔:0.001km/h.多普勒频率设置间隔:0.001Hz、多普勒频率误差:0.001Hz、模拟绝对误差范围至少满足小于±0.014km/h且能同时模拟多个目标速度,满足多目标和单目标测量的雷达测速仪检定仪。
2、非接触式速度计1台,预算38万元左右,满足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检定规程(JJG 527-2015)的需要。完成车辆纵向速度、车身加速度、车身仰角以及车身轨迹和GPS时间的测试。完成试验设置,数据记录,曲线显示等功能。测量中需要达到:速度范围±0.1~250km/h,测试精度能达到±0.1%FSO,距离分辨率≤1mm等多项指标,并需要配置有CAN口,模拟和脉冲信号口。可适用于光滑路面,积水路面,以及流动或喷洒水面。可用于任何室外,室内环境的测试,不受干扰。

三、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政策依据

雷达测速仪是公安部门在特定的路段和区域用于测量机动车行驶速度,限制车辆最高时速,从而达到保护乘车人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目的。对超速行驶的车辆会依据测量结果进行处罚,因涉及到行政执法,警方对雷达测速仪检定结果的准确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建立该项目是为了完善机动车测速量传体系,提升机动车测速的量传水平目标,雷达测速仪检定装置将成为市内的机动车测速仪的最高标准,为雷达测速仪的准确可靠提供技术保障。
经调研,以上两个产品国内尚无同时满足测量范围、测量误差、适用条件等技术要求的设备,且进口产品已被中国计量院、北京市计量院、湖北省计量院、宜昌市计量所等国内多家计量机构所采用。
基于以上原因建议:以进口产品来进行“雷达测速仪检定装置”中的“雷达测速仪检定仪”和“非接触式速度计”的采购。

四、专家论证的意见

1、拟采购产品不在国家限制进口产品目录内;
2、目前国内无法获取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第一项,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五、专家名单

郭飞、孟黎明、龚青山、陈绵康、黄德军

六、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2020年10月31日至2020年11月05日

供应商若在公示期间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持有异议,请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采购人。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地址:十堰市公园路50号

联系人姓名:赵峰

联系电话:****-*******

采购监管机构:十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十堰市人民北路89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定装置 雷达测速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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