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ups电池招标公告
2020-ups电池招标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
甘肃分行2020年UPS电池采购项目
询价通知书
招标人: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银企合作廉洁从业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单位):
感谢贵单位参与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发银行”)集中采购活动。开发银行实行严格的廉洁从业要求,对腐败行为坚持“零容忍”。贵单位如有意参与开发银行集中采购活动,请务必知悉以下原则:
一、开发银行坚决禁止工作人员发生不廉洁行为。如贵单位发现开行工作人员存在不廉洁行为,请坚决抵制并立即向开行监督部门举报。如贵单位发现开行工作人员不廉洁行为且未向开行监督部门举报,开行有权中止合作并向有关部门检举。不廉洁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向贵单位索取或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各类产品及礼品等。
2.通过贵单位报销各种费用。
3.向贵单位索要、摊派任何形式的赞助、捐赠。
4.索要、占用或接受贵单位提供的房屋等固定资产、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5.组织和参加贵单位提供任何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宴请。
6.参加贵单位支付费用的娱乐、旅游、度假等活动或培训、考察。
7.委托贵单位代为理财或参与贵单位内部投资入股。
8.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受礼品礼金。
9.接受贵单位在购买和装修住房、购买汽车、特定关系人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事宜提供便利。
10.与贵单位开展任何非社会公众服务的借款、投资、融资等资金往来活动。
11.经办涉及亲属关系的授信业务。
12.向贵单位违规指定代理经办行或账户监管行,通过转移存款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
13.向贵单位推销、介绍各种商品并从中牟利。
14.参与或承揽贵单位的正当业务活动之外的业务活动和有偿中介服务。
15.与贵单位合伙或经商办企业。
16.介绍亲友从事贵单位经济活动。
17.违规干预、插手贵单位工程建设、招投标及其他经济活动。
18.向贵单位泄露尚未公开的业务信息。
19.向贵单位作出超越权限的承诺。
20.向贵单位打探尚未公开的业务信息非法谋利。
21.在办理业务和相关工作中故意推诿和刁难贵单位。
22.以任何理由向贵单位吃、拿、卡、要等。
23.与贵单位工作人员发生超越正常客我关系的交往行为。
24.与贵单位进行单独约见或商谈。
25.违规在贵单位及关联方挂名兼职,以任何方式领取报酬。
26.在离职或退休后收受贵单位财物。
27.在离职或退休后违规到贵单位及关联方任职。
28.介绍特定关系人到贵单位及关联方任职。
2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开发银行不与存在不当行为的主体开展业务合作。如在业务合作中发现贵单位有以不当手段获取业务推动的行为或倾向,开行将立即中止与贵单位的业务合作进程,并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请贵单位严格约束从业行为,确保不因此影响双方合作。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向开行工作人员赠送任何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各类产品及礼品等。
2.为开行工作人员报销各种费用。
3.向开行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赞助、捐赠。
4.向开行工作人员出借或赠予房屋等固定资产、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5.为开行工作人员提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宴请。
6.为开行工作人员的任何娱乐、旅游、度假等活动或培训、考察支付费用。
7.为开行工作人员代为理财或允许其参与贵单位内部投资入股。
8.为开行工作人员婚丧嫁娶等事宜赠送礼品礼金。
9.为开行工作人员在购买和装修住房、特定关系人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方面提供财物和便利。
10.与开行工作人员发生任何非社会公众服务的借款、投资、集资等资金往来活动。
11.配合经办涉及开行工作人员亲属关系的授信业务。
12.接受开行工作人员违规指定代理经办行或账户监管行,通过转移存款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
13.接受开行工作人员推销、介绍各种商品并从中牟利。
14.接受开行工作人员参与或承揽正当业务活动之外的业务活动和有偿中介服务。
15.与开行工作人员合伙或经商办企业。
16.接受开行工作人员介绍特定关系人从事贵单位经济活动。
17.接受开行工作人员违规干预、插手贵单位工程建设、招投标及其他经济活动。
18.向开行工作人员打探不能公开的业务信息。
19.向开行工作人员提出超出正当授权的业务请求。
20.向开行工作人员透露商业秘密、内部消息以便买卖股票等非法获利。
21.干预开行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职,不积极配合开展业务监督检查工作。
22.接受开行工作人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
23.与开行工作人员发生超越正常客我关系的交往行为。
24.要求与开行工作人员单独约见或商谈。
25.私下邀请开行工作人员在贵单位及其关联方挂名兼职,或以任何方式向开行工作人员支付个人报酬。
26.在开行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后向其赠予财物。
27.接受开行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后违规到贵单位及其关联方任职。
28. 接受我方工作人员的特定关系人到贵单位及关联方任职。
2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以关联方或特定关系人名义变相实施上述所列不当行为,视同单位或个人不当行为。
监督电话:0931-8866707 电子邮件: jjjb.gs@cdb.cn
告知人: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
询价通知书
立项编号:GSCGLX20201030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就2020年UPS电池采购项目实行询价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现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拟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须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确保提供正品行货,提供商品售后服务(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机房UPS电池运输、施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工作),售后服务期限3年。递交询价采购响应文件资料时,出具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包含电子产品或计算机系统集成)原件。
本次采购内容为UPS电池,最高限价18万元,供应商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本通知书中的内容全部响应,不能只对个别内容报价,否则将被视为非完全响应而被采购人拒绝。
本次采购无投标保证金。
询价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午9:30时。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南昌路1728号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6楼会议室。
付款方式:由采购人验收合格无异议后,依照合同条款约定支付。
其他要求:1.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2.报价即最终报价,不再就价格问题另行协商;3.供货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4.质量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将拒绝付款,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5.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询价采购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认真填写报价表内所报内容和价格;2.报价含税、运费等,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质量服务承诺书、投标人对经办人的授权书,以上文件均加盖公章;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5.将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6.询价采购响应文件要件需齐全,否则将被视为非完全响应而被采购人拒绝。
注意事项: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时,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具有本次采购商品的经营范围包含电子产品或计算机系统集成),同时经办人应携带供应商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查;2.投标人参与现场验标、开标。
报价表(参考) 单位:元
序号
品牌
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小计
1
汤浅
NP100-12
120
块
2
汤浅
NP65-12
30
块
总额
小写
大写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注:报价含税、运费、包装费等,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 购 人: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1728号
邮 编:730030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931-8841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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