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鹿厂镇人民政府太阳能杀虫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鹿厂镇人民政府太阳能杀虫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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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发布时间:2020-10-30 17:23

关于四川万光科技有限公司对《会理县鹿厂镇人民政府太阳能杀虫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四川万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工业东区金泰路639号

联系人:段金荣

联系电话:139*****211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鹿厂镇人民政府太阳能杀虫灯采购项目

质疑项目标号:****************

贵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向我公司书面邮寄的关于“会理县鹿厂镇人民政府太阳能杀虫灯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函已收悉。我公司已于2020年10月30日依法受理,并及时抄送至采购人,经过与采购人认真核查,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意见,答复如下:

  1. 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事实依据:

以下是公示杀虫灯的参数,以下列出的参数是佳多公司的唯一参数,其他产品无法满足。

8

电网为螺旋绕制,中间无接头(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

14

具有监测预警系统,开放端口,可传输于频振诱控系统进行设备控制。(提供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和监测预警系统检验报告复印件)

法律依据: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1.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1.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采购人重新更正8条14条参数,符合正常的投标条件。

五、质疑事项答复

本项目计划采购的太阳能频振式杀虫灯技术参数参考植物保护器械杀虫灯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会理县石榴产业绿色防控实际需求制定。经调查搜索相关信息,很多省内外相关项目设备采购均有此参数,且满足此参数的制造厂家超过5家,并不存在指向特定产品。质疑人仅以一家满足本项目技术参数的某品牌的产品为依据提出质疑,事实依据不足,质疑事项不成立。

我单位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同时, 感谢贵公司对我镇项目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和企业前来投标。

质疑人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会理县鹿厂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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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太阳能杀虫灯 民政 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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