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医疗设备第一组第七批第一次公告

2020-医疗设备第一组第七批第一次公告


2020年医疗设备第一组第七批第一次公告
发布人:后勤招标采购中心 宋莹
发布时间:2020-10-30
浏览次数:23

公告名称: 2020年医疗设备第一组第七批第一次公告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

公告时间: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及内容

1

2020-JQ06-W1003(15)

多功能激光光电平台(生发仪)

详见附件

2

2020-JQ06-W1003(17)

二氧化碳点阵激光器

3

2020-JQ06-W1007(11)

眼科视野计

4

2020-JQ06-W1007(10)

手持式眼底照相机HFC

5

2020-JQ06-W1007(01)

低频脉冲治疗仪(前列腺治疗仪)

6

2020-JQ06-W1007(02)

等离子电切镜系统

7

2020-JQ06-W1007(03)

生物刺激反馈仪

8

2020-JQ06-W1007(04)

内镜清洗消毒机

9

2020-JQ06-W1007(05)

高频手术系统(机器人用)

10

2020-JQ06-W1007(06)

电动液压手术台

11

2020-JQ06-W1003(12)

心电监护仪

12

2020-JQ06-W1003(11)

手动推车

13

2020-JQ06-W1003(18)

激光脱发仪

二、申请报名企业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注册满一年);

2) 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投诉事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院采购活动的处罚。

4投标人可以是生产企业,也可以是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并拥有投标货物一切合法手续的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和文件递交时间方式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1030日至20201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成功投标人提供的邮箱

3.报名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116日下午18

疫情期间特别提醒:

1.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各投标人,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报名过程中人与人之间需保持一米五以上距离,非必要情况不得相互接触,现场听从招标采购科工作人员引导

2.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需承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注:1.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报名文件不予接收,资料不合格的报名企业逾期不允许补充资料,所有投标报名企业务必将资料携带齐全。

2.报名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招标采购科(海淀区复兴路28号新门诊大楼11B区会议室二)

3.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

四、报名和提交资料:

1. “企业报名登记表”、“报名材料核对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模板详见附件);

2. 报名申请文件纸质版(模板详见附件)。

3. U盘存储的EXCEL格式的“企业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PDF(文件大小不超过50M)或图片格式的报名申请文件。


附件:
  • ********194311_1.rar">技术参数.rar
  • ********194311_2.rar">医疗设备报名文件2020.8.10.rar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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