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河道采砂规划编制方案项目项目采购公告
营口市河道采砂规划编制方案项目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河道采砂规划编制方案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 11月 13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t-2020-69
项目名称:营口市河道采砂规划编制方案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元
最高限价: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1)调查与收集基本资料。
(2)开展必要的测量、地勘工作。
(3)根据河道演变情况和来水来沙情况,分析近期及远期河道演变规律和泥沙补给的特点。
(4)在保证河势稳定、防洪安全,涉河工程正常运行,满足生态环境要求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采砂分区,合理确定可采区采砂总量、采砂控制高程等要素,并对可采区的弃料提出处理措施。
(5)分析采砂对河势稳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生态与环境、涉河工程正常运行等方面的影响。
(6)在总结近几年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采砂管理措施。
(7)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于采砂可能产生的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提出合理对策及措施。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1月30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具有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 10月 30日至2020年 11月 6日,每天上午 8:30至11:30,下午 1:30至 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众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邮箱领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 11月 13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
六、开启
时间:2020年 11月 13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ln_ztzb@163.com):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lnzt-2020-69+投标单位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在发送邮件后与项目负责人电话确认。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水利局
地 址: 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7号
联系方式: 13840733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众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楞严寺南门市直留守处三楼
联系方式: 0417-3255544
邮箱地址: ln_ztzb@163.com
开户行: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众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5188010002274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384073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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