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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se7.8 磅falsefalsefalsefalseEN-USZH-CNX-NONE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 广州市增城区中心城区2020-2023年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及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穗增发改投批[2020]177号批准,广州市增城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所现对广州市增城区中心城区2020-2023年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及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中心城区2020-2023年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及微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020-440118-48-01-064524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所
联系人:姚工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工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江街、荔湖街。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增城区中心城区市政道路的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及微改造项目,服务内容包括破损沥青路面翻新改造、路面破损砖石翻新改造、道路交叉口优化改造、检查井的增设及维修、铺设水泥混凝土道路、人行道翻新改造及增设、城区市政桥梁(涵)维修加固、增设盲道、增设无障碍通道、增设车止石和微改造工程等日常维护项目,以及道路桥梁维护和市政设施应急处理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设2个标段。
标段一:增城区中心城区荔城中心片区(荔城街范围新桥路、荔城大道以南、增城大道(广汕路)以北)市政道路、桥涵及相应市政设施的日常维护及微改造项目。
标段二:增城区中心城区富鹏片区(荔城街范围新桥路、荔城大道以北,增派大道以东)、增江片区(增江街范围内)、荔湖片区(增城大道(广汕路)以南、增江以西)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辖的所有市政道路、桥涵及相应市政设施的日常维护及微改造项目。
根据增城区内市政设施规划和应急处理的具体情况,招标人在实施阶段有可能对本项目各标段的实施区域、规模以及工作内容等作出调整(或增加或减少),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
2、招标内容:
(1)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破损沥青路面翻新改造、路面破损砖石翻新改造、道路交叉口优化改造、检查井的增设及维修、铺设水泥混凝土道路、人行道翻新改造及增设、城区市政桥梁(涵)维修加固、增设盲道、增设无障碍通道、增设车止石和微改造工程等日常维护项目,以及道路桥梁维护和市政设施应急处理、市政基础设施巡查服务等(日常巡查、日常养护、指定维修、应急抢修等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具体以招标人下达委托服务任务单及设计图纸为准)。
(2)负责做好区域内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工作,包括常规巡查和应急维修,中标人建立专职巡检队伍,对市政设施实施24小时巡查。雨季、汛期等期间须增加巡检密度,确保设施完好无缺,做好市政设施损坏情况登记,并制定维修计划(工作联系单)报招标人审核。如遇到特殊情况,如路面塌陷、井盖缺失、交通意外损坏设施等影响交通及其他影响安全情况,承包方需立刻进行维修。
3、招标控制价:
标段一:人民币5102.249253万元(其中工程费招标控制价4731.192908万元、应急抢险费招标控制价371.056345元);
标段二:人民币5169.455628万元(其中工程费招标控制价4793.509078万元、应急抢险费招标控制价375.94655元)。
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或项目累计结算送审额达到合同总价,即为服务期满。
注:(1)同一投标人可以申请参与一个或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允许兼中,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可配备同一批人员,各标段须独立编制投标文件。两个标段同时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控制价从高到低顺序进行独立评审,依次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2)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同时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将其确定为招标控制价较大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余下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标段内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3)若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将不得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该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4)若某一标段需进行重新评标,重新评标后排序第一的投标人若已成为其他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重新评标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由排名紧跟其后的投标人上升替补,并依此类推确定该重新评标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该重新评标标段所有投标人都不能成为该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重新评标标段招标失败。(5)若某一标段招标失败,将不影响其他标段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6)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重新评标或中标通知书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7)若某标段招标失败,则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参与该项目重新招标标段的投标。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解决。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0年10月31日00时00分至2020年11月23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3、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3日10时00分。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②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包括临时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2p********81001)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4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4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所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大道28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所
招标代理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限公司
年月日
投标人声明(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增城区中心城区2020-2023年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及微改造项目(标段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投标申请人声明(二)
关于投标过程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位于增城区的广州市增城区中心城区2020-2023年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及微改造项目(标段 )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不出现以下情形: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处以上错漏一致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人编制的;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八、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九、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十、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用技术的除外;
十一、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如果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愿意接受评标委员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围标串标行为的认定,并自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资格;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行公告;
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
投标申请人声明(三)关于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位于增城区的广州市增城区中心城区2020-2023年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及微改造项目(标段 )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若成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下列要求:
1、订立合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招标人订立工程总承包合同。
2、施工现场技术和管理人员:
(1)投标承诺及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架构中全部技术和管理人员均为我公司员工;
(2)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适当设置的项目管理架构,委派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资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均满足本工程建设实施要求;
(3)在收到发包人进场通知的3天内,所有技术和管理人员全部到位,进入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
(4)若因技术或管理人员未按投标承诺的人员和时间到位、或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我公司愿按发包人要求撤换不合格人员,并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及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水平。
3、工期: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工期。本公司充分了解和预计在施工过程中,本项目可能会存在比正常项目更多的阻碍工期的情况出现,保证不因自身原因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竣工时间。
4、材料、设备:保证准备并供应充足的材料设备,按投标承诺的时间全部按时到位。不因任何材料、设备因素阻碍工期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
5、质量、安全:保证实现本工程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计划,且按增城区有关文件及本工程招标文件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中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管理。
6、不发生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7、不拖欠或克扣劳务人员工资,不拖欠材料、设备价款、分包合同工程款(如有分包工程)。
二、如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解除合同;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
附件:
160*****03395.pdf">2020-2023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及微改造可研批复.pdf
160*****99883.pdf">资金来源证明.pdf
160*****20432.pdf">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160*****47681.doc">广州市增城区中心城区2020-2023年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及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1023(2)(1)(1).doc
160*****60317.doc">广州市增城区中心城区2020-2023年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及微改造项目招标文件103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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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39341.rar">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广州市增城区中心城区2020-2023年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及微改造项目-标段一.rar
160*****68817.pdf">招标人声明.pdf
招标公告.pdf招标申请公函.pdf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广州市增城区中心城区2020-2023年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及微改造项目施工合同1030.doc最高限价公布函1.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落款发布人:陈思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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