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上网行为管理设备招标公告
中小学上网行为管理设备招标公告
江苏省阜宁县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CG[2012]70号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教育局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中小学上网行为管理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阜宁县中小学上网行为管理设备采购
2、项目概况:阜宁县中小学上网行为管理设备采购内容包括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和集中管理系统、网络舆情监控系统平台的采购、安装、集成、调试、衍生服务等。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10万元,采购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中小学上网行为管理设备采购及其安装、集成、调试及衍生服务等。本次采购共分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及其清单。
4、供货期要求:签订合同后 15 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5、供货地点:由采购方指定,并由采购方监督供货方现场分发至县域内各学校安装并调试合格,其费用由供货方负责。
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质量保证期三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及其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上网行为管理设备须具有以下证书:
⑴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ISCCC《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
⑵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3、投标人具备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函与售后服务承诺函。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或生产厂家在江苏省教育行业内两个30台以上(含30台)此类项目建设的成功案例,提供用户证明及合同。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其他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规定。
6、招标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12日17时(不含公休日、节假日)。
四、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江苏省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县香港路592号)一楼服务大厅,联系人:王汀,联系电话:****-********。
五、招标文件发售:请投标申请人持填写合格、印章齐全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样式后附),报名时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并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可同时提供电子标书,购买招标文件时带一张未使用过的光盘或其它移动存储器。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9日15:00,投标地点: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县香港路592号)二楼开标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2年10月29日15:00,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厅。
八、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全部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
2、全部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一年后十日内,在设备无明显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支付合同价款的30%;
3、全部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二年后十日内,在设备无明显质量问题的前提下,付清余款;
4、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采购人地址:江苏省阜宁县阜城镇南城区上海路168号
联系人:刘 鑫 联系电话:139*****906 邮编:224400
E-Mail:139*****906@139.com">139*****906@139.com
十一、代理机构地址:阜宁县香港路592号县招标投标中心办公楼一楼驻场办公室
联系人:严 青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224400 E-Mail:kent9355@163.com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一二年十月八日
附: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阜宁县教育局:
根据贵单位项目编号FNCG[2012]70号“阜宁县中小学上网行为管理设备采购”的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投标,现授权 同志,其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本项目的投标报名以及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误,如有差错,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的投标资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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