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赵墩乡2020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裴堡村静庄路至张家湾)招标...
庄浪县赵墩乡2020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裴堡村静庄路至张家湾)招标...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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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庄浪县赵墩乡2020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裴堡村静庄路至张家湾)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3)公路 |
联系人 | 席昌银 | 联系电话 | 151*****083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0-10-31 10: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0-11-03 23:59:00 |
采购单位 | 庄浪县赵墩乡人民政府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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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庄浪县赵墩乡2020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裴堡村静庄路至张家湾)001 | ZDX-******* | 工程-施工 | *******.0(元) |
公告内容
庄浪县赵墩乡2020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
(裴堡村静庄路至张家湾)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浪县赵墩乡2020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裴堡村静庄路至张家湾)已由庄浪县交通运输局以庄交复字〔2020〕24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业主为庄浪县赵墩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县赵墩乡2020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自然村组道路硬化工程(裴堡村静庄路至张家湾)。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工程位于庄浪县赵墩乡裴堡村,路线起点与静庄路相交,终点至张家湾,全长1.9公里。
本工程参照《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1-2019)设计。设计时速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 5米,两侧各0.5米土路肩;釆用16cm厚(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8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涵洞设计洪水频率为1/25, 涵洞设计荷载等级公路-Ⅱ级。
3.招标控制价:*******.00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施工图内所有建设工程。
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8.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同时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企业及项目管理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同类型工程业绩(以企业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4.在 “ 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查询网址为: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姓名、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之内。
6.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任职资格、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31日10时30分至2020年11月3日23时59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编制投标总价进行竞价。
3.施工方案要求能够指导施工,有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等。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料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投标。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庄浪县赵墩乡人民政府,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赵墩乡人民政府
地 址:庄浪县赵墩乡街道
联系人:席昌银
电 话:151*****083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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