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滩镇大理村大理石厂至谢家通畅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龚滩镇大理村大理石厂至谢家通畅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酉阳自治县龚滩镇通畅公路改建工程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酉阳发改投[2012]15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龚滩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酉阳自治县龚滩镇。
2.2 建设规模: 工程总投资约282万元。
2.3 计划工期: 约 9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示的所有内容。
2.5项目概况:
大理村大理石厂至谢家通畅公路建设里程约6.012公里,水泥路2.3公里,泥结石3.712公里,均按照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计算行车速度为20公里/小时,水泥路路面宽度4.5米,泥结石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两侧各设0.5米的硬路肩。每公里设置3个错车道,错车道路段路基宽6.5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按渝建发〔2011〕130号文件规定执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10 月 9 日起,在 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youyang.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事宜。
4.2在公告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00 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不交招标文件资料费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并按废标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龚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酉阳县龚滩镇 地 址: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90号土星商务中心A2栋11楼。
联系人:冉茂斌 联 系 人:宋磊
电 话:135*****813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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